個稅年度彙算乾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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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個稅年度彙算乾貨指南,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稅年度彙算乾貨指南

年度彙算的內容

依據稅法規定,20xx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彙總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文末),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xx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xx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定,年度彙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免徵額:

公眾對“起徵點”存在誤解。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個人所得稅免徵額”。“起徵點”與“免徵額”有著嚴格的區別:

所謂起徵點,是徵稅物件達到徵稅數額開始徵稅的界限。徵稅物件的數額未達到起徵點時不徵稅。一旦徵稅物件的數額達到或超過起徵點時,則要就其全部的數額徵稅,而不是僅對其超過起徵點的部分徵稅。

所謂免徵額是在徵稅物件總額中免予徵稅的數額。它是按照一定標準從徵稅物件總額中預先減除的數額。免徵額部分不徵稅,只對超過免徵額部分徵稅。

二者的區別是:假設數字為2000元,你當月工資是2001元,如果是免徵額,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錢繳稅,如果是起徵點,則是不夠2000元的不用交稅,超出2000元的全額繳稅,即以2001元為基數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