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淮安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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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補助金是國家社保局對那些困難失業人員發放的臨時生活補助,讓他們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礎,這個費用將直接從當地財政撥款當中進行支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淮安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2021淮安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補助標準:

根據《關於做好階段性失業補助金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20〕66號)規定:淮安市失業補助金補助標準是: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一直未重新就業,目前仍處於失業狀態的,按照1000元/月標準執行,共計發放6個月。

2、對於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係或參保繳費不足1年)中,累計繳費1年以上的(含1年)仍按照1000元/月標準執行共計發放6個月;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仍按照600元/月標準執行,共計發放6個月。

3、領取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領取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我市失業人員,皆可申領淮安市失業補助金:

1、領取失業金期滿仍未就業;

2、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不滿1且個人目前仍處於失業狀態;

3、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但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仍未就業。

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不可以申領:

(1)正在領取失業金的人員。

(2)符合條件領取失業金的人員只能申領失業金,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3)2020年已申領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人員。

(4)已經領取養老金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