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離婚要冷靜期嗎

才智咖 人氣:2.1W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南京離婚要冷靜期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南京離婚要冷靜期嗎

南京離婚要冷靜期嗎

南京離婚冷靜期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中的第四章【離婚】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

1.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