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辦理就業登記流程不同地方有不同之處,下面的就業登記網上辦理,以廣州為例,為大家提供參考。
一、主要檔案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四)《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8號);
(五)《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
(六)《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80號);
(七)《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轉發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1050號);
(八)《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推進就業失業登記網辦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1693號)。
二、服務事項
(一)用人單位可通過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辦理就業登記全流程網辦業務,並可通過網辦系統列印加蓋電子印章的《廣州市就業登記表》;
(二)勞動者可在網上列印個人就業登記記錄並加蓋電子印章。
三、受理範圍
滿足以下條件的用人單位,可通過網上辦理就業登記:
(一)符合《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規定辦理就業登記條件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見《廣州市就業登記辦事指南》);
(二)已申請獲取單位社保號和網辦登陸密碼的用人單位(未申請單位社保號的需前往社保部門申請單位社保號);
(三)在廣州市就業培訓資訊系統中辦理了用人單位資訊登記的用人單位;
(四)用人單位在招用或續用勞動者30天內(合同起始日期開始計算)申請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四、主要功能及操作流程
主要功能 | 操作流程概述 |
就業登記申報 | 【就業登記導盤】(或【就業登記錄入】)→【就業登記提交】→等待審批結果 |
合同即將到期 的人員續簽 | 【在職人員續簽/解除】→“合同到期標識”選擇“是”→【續簽】→【就業登記提交】→等待審批結果 |
在職人員名冊查詢 | 【在職人員續簽(解除)】→【在職人員名冊】 |
申報結果查詢與《廣州市就業登記表》列印 | 【就業登記辦理結果查詢】→【審批通過花名冊】→【列印《廣州市就業登記表》簡化版】 |
五、系統操作指引
(一)就業登記申報操作
1.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 (網址:),錄入企業賬號、密碼進入就業登記申報頁面。
2.點選【勞動就業】-【就業登記導盤】,進入就業登記導盤介面;
3.點選【下載《廣州市就業登記表(用人單位)》】,將《廣州市就業登記表(用人單位)》儲存至本地電腦,並按要求填寫;
4.點選【選擇檔案】上傳《廣州市就業登記表(用人單位)》;
5.點選【匯入】,等待匯入結果(如匯入結果有失敗人員的,請點選【失敗花名冊(匯出)】,並根據失敗原因修改表格後再次匯入);
6.點選【勞動就業】-【就業登記提交】進入就業登記提交介面;
7.仔細閱讀注意事項和宣告內容,勾選【同意宣告內容】,輸入聯絡人和聯絡電話後,點選【全部提交】,等待提交結果。(如提交結果有失敗人員的,請點選【失敗名冊匯出】,可修改後再次匯入)。
(二)在職人員續簽或解除操作
1.點選【勞動就業】-【在職人員續簽(解除)】;
2.複選需要續簽(或解除)的人員名單(“合同到期標識”選擇“是”可查詢合同即將到期或已過期30天的`人員名單);
3.點選【續簽】(或【解除】);
4.按要求填寫續簽必填項(或解除必填項)後點擊【儲存】;
5.點選【勞動就業】-【就業登記提交】進入就業登記提交介面;
6.仔細閱讀注意事項和宣告內容,勾選【同意宣告內容】,輸入聯絡人和聯絡電話後,點選【全部提交】,等待提交結果。(如提交結果有失敗人員的,請點選【失敗名冊匯出】,可修改後再次匯入)。
(三)申報結果查詢與《廣州市就業登記表》列印操作
1.點選【勞動就業】-【就業登記辦理結果查詢】;
2.選擇狀態為“已稽核”的批次,點選【審批通過花名冊】;
3.點選【列印《廣州市就業登記表》簡化版】;
4.點選【列印】,等待系統加蓋電子印章。
注:(1)《廣州市就業登記表》加蓋電子印章後,需用人單位蓋章方生效。
(2)通過網辦申請辦理的就業登記在稽核通過後次日可直接在網上列印《廣州市就業登記表》。
(3)通過前臺申請辦理的就業登記須在點選【列印】操作後次日才能在網上列印《廣州市就業登記表》。
六、勞動者網上列印個人就業登記記錄操作
(一)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 (網址:),錄入個人賬號、密碼進入就業登記申報頁面。
(二)點選【勞動就業】-【就業登記歷史記錄】;
(三)點選【列印登記記錄】,進入“個人歷史就業登記記錄”頁;
(四)在“個人歷史就業登記記錄 ”點選【列印】;
(五)點選【預覽】,可列印上次申請列印的記錄(已加蓋電子印章)。
說明:網上辦事大廳的登陸方式可前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網站首頁查詢。(網址:)
七、辦理時限
網上申報成功的就業登記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如果需列印《廣州市就業登記表》加蓋電子印章需1個工作日。
八、受理機構
(一)新參保單位或從未在網辦登陸過的單位使用者,請到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事視窗申請單位社保號和網辦登陸密碼。
(二)就業登記網辦業務由用人單位所屬區或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受理。
九、其他情況
出現以下情況的,需前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前臺辦理業務:
(一)用人單位招用失業登記有效期內的勞動者,在網上成功辦理就業登記後,用人單位需將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提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加蓋“已就業”印章。
(二)用人單位在網上成功辦理就業登記,需要到前臺加蓋業務印章的,可攜帶網辦稽核通過的《廣州市就業登記表》(即有網辦受理編號)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加蓋業務用章。
(三)網上辦理就業登記失敗或稽核不通過的。
(四)個人基本資訊或單位基本資訊需要修改的。
上述業務請前往網上受理就業登記業務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