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租房補貼申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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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作為一種巨集觀調控手段,可被政府用來實現多種政策目標,如對促進生產和流通的發展穩定市場價格、保障人民生活,以及擴大國際貿易等都有積極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武漢租房補貼申領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武漢租房補貼申領條件

一、租房補貼條件

11月19日,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保障暫行辦法,規定在該市中心城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可申請租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每月10元,補貼面積為24平方米,累計領取時間不超過36個月。

補貼適用範圍,為在中心城區註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需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1、持有效《武漢市居住證》;

2、在單位名下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處於在繳狀態;

3、月均收入不超過武漢公共租賃住房單身居民收入標準;

4、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武漢無自有住房,且3年內無房產轉移記錄。

提醒: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由用人單位統一向單位註冊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二、申請租房補貼流程

(一)新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選擇租賃補貼保障方式的,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應當在核發的資格證明上予以註明,同時發放《武漢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通知書》。

(二)已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但未超過1年的家庭,申請將保障方式由實物配租變更為租賃補貼的,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可直接發放《武漢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通知書》;超過1年的家庭,經複核依然符合條件的,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可發放《武漢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通知書》。

(三)選擇租賃補貼保障方式的家庭(不含有自有住房或者承租公有住房家庭),應當提交房屋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