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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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等教育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江蘇省高校招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須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須知

一、《報到證》辦理

納入國家招生計劃並經省級招生工作部門批准錄取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或結業生,有資格申請辦理《報到證》。

二、《報到證》辦理時長

1.正常情況下《報到證》應於當場辦結。

2.如遇特殊情況,應於3個工作日內辦結或給予不能辦理的答覆意見。

三、《報到證》辦理流程

(一)《報到證》辦理需由院校就業工作部門在江蘇省畢業生就業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版)上報資料並通過自審後,生成《報到證》編號,然後攜帶相關書面材料至我中心稽核後,簽發《報到證》。非院校就業工作部門工作人員來我中心代領他人《報到證》的,還應持本校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聯絡函(樣本見附件)及領取人的有效證件。

(二)辦理《報到證》時,根據畢業生就業單位的不同情況,應對以下書面材料進行稽核:

1.畢業生被錄用為公務員的:需出示公務員錄取通知書。

2.畢業生至省內企業單位就業的:需出示就業協議書。

3.畢業生至省內事業單位及其它單位就業的:需出示就業協議書,或各市地方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接收函》。

4.畢業生至其他省、市就業的:需出示協議書,或當地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接收函》。

5.《報到證》開至畢業生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務中心或檔案託管機構,畢業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需出示用人單位用工證明,證明須包含用人單位的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6.離校時未取得畢業資格,後經過補考等相關手續取得畢業資格的:需出示畢業證書原件。

7.已升學的畢業生需按原學歷層次辦理《報到證》的:出示已升入學校的書面退學證明及就業協議書或接收函;如尚未報到註冊即放棄升學的,需本人申請,並經升入學校備案。

8.結業生辦理《報到證》:需出示結業證書及用人單位同意接收結業生的書面證明。

(三)在籍(在校)學生報名參加高一學歷層次自學考試,畢業時已獲得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或在籍在校學習畢業後兩年內獲得自學考試畢業證書且沒有就業的,可到原學籍所在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辦理高一學歷層次《報到證》。辦理時需出具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原專科學校開具的未就業證明。

(四)畢業生已辦理過《報到證》,又需要更改就業去向的,由畢業院校就業工作部門在江蘇省畢業生就業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版)上報資料並通過自審後,攜帶以下材料至我中心辦理改派手續:

1.原《報到證》;

2.原派遣單位同意改派的書面意見;

3.現需派遣單位接收意見;

4.在原派遣單位工作滿1年、已辦理轉正定級、或畢業離校超過2年的,不再辦理改派手續。

(五)定向(委培)生需要派遣到非原定向(委培)單位,還需出具原定向(委培)單位同意解除定向(委培)關係的書面意見。

(六)《報到證》遺失需要補辦的,按以下流程辦理:

1.畢業2年以內的,需由原派遣單位出具相關證明,並在江蘇畢業生網()或市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刊上釋出遺失啟事,然後至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補辦《報到證》。

2.畢業超過2年的,《報到證》不再補辦,但可以辦理有關證明。首先由畢業院校開具證明,註明畢業生姓名、性別、畢業時間、專業、派遣單位、報到證號等內容,加蓋學校就業工作部門印章;憑該證明到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核實後加蓋畢業生調配專用章;

3.2000年以前畢業,需辦理相關證明的,還需出示該畢業生畢業時的調配派遣名冊影印件,並由畢業院校開具證明,註明畢業生姓名、性別、畢業時間、專業、派遣單位、報到證號等內容,加蓋學校就業工作部門印章;憑該證明到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核實後加蓋畢業生調配專用章。

四、其他事項辦理流程

(一)畢業生凡在南京的省、部屬單位工作,需要落實戶口的,需同時出具《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經核實《報到證》與戶口遷移證上遷往地址一致後,在戶口遷移證背面註明當日日期,加蓋畢業生調配專用章。

(二)到國家安全機關等保密單位就業的畢業生需要辦理《報到證》的,不得在江蘇省畢業生就業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版)上報資料。應由院校就業工作部門攜帶相關書面材料直接至我中心,使用就業管理資訊系統(單機版)辦理。辦理完結後,需將該資料刻制光碟,連同有關書面材料一併交中心指定人員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