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無特殊原因,畢業生不得隨意辦理改派。但畢業生如果已改變就業意向、更換單位,就需及時辦理改派手續,否則會影響其人事關係的落實和解決。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應屆畢業生報到證改派手續流程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應屆畢業生報到證改派手續流程
(一)學生個人攜帶相關材料,包括:
1、原《報到證》;
2、原派遣單位解約證明(如回生源地且未就業的,無需提供此材料);
3、新派遣單位接收證明:畢業生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稽核備案表等,同時單位主管部門加蓋公章或具有檔案接收許可權的`人事部門出具專門接收函。
交各系輔導員,由各系輔導員在規定日期統一交招就辦。
(二)招就辦稽核、資料錄入後,招就辦就業管理老師攜帶相關材料到江蘇省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改派《報到證》。
注意:畢業超過2年不再辦理改派(畢業不超過2年是指畢業當年起至第3年年底12月31日。如2004年6月份畢業的畢業生,2年的期限截止為2006年12月31日)。應屆畢業生辦理改派的,時間統一在畢業當年的7月20日之後。
正常工作日,報到證改派材料統一交至各系輔導員處;暑期,報到證改派材料統一在規定時間內交至招就辦。
一般來說,無特殊原因,畢業生不得隨意辦理改派。但畢業生如果已改變就業意向、更換單位,就需及時辦理改派手續,否則會影響其人事關係的落實和解決。
二、改派條件
1)錯派。沒有這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已經撤消或用人單位隸屬關係發生了變化。
2)調配不當。院校在按單位委託代選畢業生調配過程中,所選擇的畢業生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要求不一致。
3)畢業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三、改派的程式:
(1)畢業生向原分配單位提出改派申請,講明改派原因。
(2)原單位同意改派後,出具將畢業生退回學校或同意將畢業生改派到其它單位工作的公函。
(3)屬調配不當的畢業生,由學校為其重新聯絡接收單位,或經學校同意由畢業生自行聯絡接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