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證改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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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報到證改派手續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報到證改派手續

報到證改派手續

(1)申請接收函(開函單位必須具有人事檔案保管權,一般為國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需要通過政府部門的人才中心出具);

(2)持接收函、原報到證、原單位的解約證明到學校畢業生辦公室申請改派。(部分省市如原來是報道到原籍的,無需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

(3)學校網上申請,傳資料到省廳稽核,出具相關紙質檔案。(列如:湖南是出具介紹信、湖北是出具《個人報到證申請表》);

(4)持學校出具的相關材料到所在省的畢業生管理辦公室稽核;(例如:湖北在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5)稽核合格,打印出具新的報到證。

“改派”是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和主管部門核發《報到證》後,畢業生需要進行報到單位及地區調整的一種做法。按有關規定,調整改派應在畢業生自第一次派遣離校之日起的2年內進行,超過時間一般不予受理。因此,申請改派的畢業生應注意改派時限(目前小部分省市改派期限為1年或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