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工作後需要報到證怎麼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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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由教育部印製,省、市、自治區教委(教育廳)簽發,分上下兩聯,上聯交畢業生本人報到使用,下聯由學校裝入畢業生檔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換工作後需要報到證怎麼辦理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換工作後需要報到證怎麼辦理流程

換工作後需要報到證怎麼辦理流程

只需要對報到證進行改派就行。

辦理流程:

在畢業生派遣之後(或者簽署就業協議截止日期之後),如果畢業生要離開原單位到新的單位工作,需要進行改派。改派是一件應該慎重對待的'事情,其審批過程也比較繁瑣。請畢業生仔細考慮自己的改派事宜,如果確實要改派,需與原工作單位協商解決,並妥善處理由於改派帶來的各種糾紛。

在畢業生與原工作單位協商一致以後,由畢業生本人向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提出申請,學校把改派所需材料上報省高教廳,待批准後方能改派。

申請材料:

①原來的報到證;

②原戶口遷移證;

③原工作單位的退函(即原單位的書面同意函,需要說明違約原因、表明原協議作廢並同意畢業生改派);

④新單位的接收函(最好是新簽好的三方協議書);

⑤畢業生本人的改派申請書

改派只能改一次,而且京外生源畢業生改派只能到京外的單位就業,不能改派到京內單位。畢業生改派的期限為畢業後一年之內。即秋季畢業生的改派為次年7月之前,春季畢業生為次年1月之前。過期不能再辦理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