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報到證怎麼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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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等教育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寧波報到證怎麼辦理流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寧波報到證怎麼辦理流程

寧波報到證怎麼辦理流程

1、應屆畢業生凡具備派遣資格,由學生個人攜帶相關材料(包含畢業生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稽核備案表等)交各系輔導員,由各系輔導員在規定日期統一交招就辦。

2、回生源地材料提供要求:出具生源地教育局或人事局(人才市場)開出的檔案接收函。如無法出具,則需學生提出書面申請,派遣至學生生源地人事局。

3、異地就業材料提供要求:出具由異地縣級以上事業單位、國企或人才市場出的檔案接收函,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就業協議。

4、招就辦稽核、資料錄入後,招就辦就業管理老師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理《報到證》。

5、畢業生檔案及戶口在學校免費託管2年的,凡畢業2年內需要轉遞檔案及戶口的.,均可按中流程辦理報到證。

拓展:

一、程式

(1)畢業生在“就業協議書”上填寫基本情況;

(2)畢業生所在的學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填寫推薦意見並蓋章;

(3)用人單位簽字、蓋章,(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確認蓋章)畢業生簽字,填寫雙約定的其他條款;

(4)畢業生所在的分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予以登記備案;

(5)將“就業協議書”交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稽核,開具介紹信;

(6)畢業生持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介紹信、“畢業證”原件、“就業協議書”到省大中專院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就業報到證”。

二、補辦手續

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不慎遺失,需補辦“就業報到證”分以下兩種情況:

1、三年擇業期內(自畢業之日起三年內遺失的):

(1)本人提出申請;

(2)工作單位開具證明;

(3)學校就業主管部門開具介紹信;

(4)畢業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業辦申請補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2、三年擇業期外:

(1)本人提出申請;

(2)工作單位開具的遺失證明;

(3)學校就業主管部門開具介紹信;畢業生本人到學校研招辦影印當年經省級招生部門蓋章審批的新生錄取審批表影印件,並加蓋學校研招辦的公章。

(4)畢業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業辦申請補發“就業報到證”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