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暫緩怎麼拿報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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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由教育部印製,省、市、自治區教委(教育廳)簽發,分上下兩聯,上聯交畢業生本人報到使用,下聯由學校裝入畢業生檔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辦了暫緩怎麼拿報到證,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了暫緩怎麼拿報到證

辦了暫緩怎麼拿報到證

簽了暫緩就業的是沒有報到證發的,只有暫緩就業協議書,你的戶口檔案就會暫時存放兩年不會被打回,這兩年時間內你可以隨時去取消暫緩,在暫緩期內如果是找到單位並且單位他有接收權的話就由單位出接收涵帶上暫緩就業協議書和身份證的影印件去省就業指導中心取消暫緩並開報到證,或者是想放人才市場的,就由人才市場出接收涵,步驟也是一樣的,如果是要打回去的,那就直接拿著暫緩就業協議書和身份證影印件去就可以了,如果到期沒有去取消暫緩的省就業指導中心將會直接將戶口檔案打回生源地人事局。

“報到證”丟失如何補辦?

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自畢業之日起三年內遺失的:

①由本人提出申請;

②在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市級以上報刊刊登“遺失宣告”;

③到學校核實情況並出具遺失證明說明後,向學校就業主管部門申請補發新證。

其中:就業報到證正本原件遺失的,由畢業生持學校出具的遺失證明、刊登遺失宣告的報紙和就業報到證副本即就業通知書,下同原件,到原就業報到證簽發的.就業主管部門補辦;就業報到證正、副本原件一併遺失的,由學校就業主管部門持遺失情況說明、刊登遺失宣告的報紙,到原就業報到證簽發的就業主管部門補辦。補發的就業報到證備註欄內須註明“遺失補發”。

就業報到或者實名登記:

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離校後,應當持就業報到證等有關材料,在報到期限內按照報到證上的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或指定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報到或者實名登記等手續

畢業生報到或者實名登記,按照以下程式辦理:

1.就業報到證簽發到用人單位的,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畢業生完成就業情況網上登記後,自動確認。

2.就業報到證簽發回戶籍地的,畢業生應當到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進行實名登記。離校時以簽訂勞動合同、靈活就業證明、非派遣簽約等方式落實用人單位的,離校時未落實用人單位和離校後準備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使用“山東高校畢業生離校未就業實名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實名管理服務系統”向戶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實名登記。也可以由本人或者委託親友持雙方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到現場辦理實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