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在校大學生兼職的弊大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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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 2005年,據華中科技大學管理學院對該校的調查顯示:高校老師高票反對在校大學生做兼職。70.5%的老師(37.5%來自文科,37.5%來自工科,25%來自理科)對於在校大學生在外兼職持反對態度。

辯論賽:在校大學生兼職的弊大於利

目前在校大學生打工維權難是一個普遍性問題,癥結在於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並未將在校大學生包括在調整範圍內,在校期間在社會做兼職的大學生只能通過法律訴訟來維權。法律專家認為,大學生群體在貧困生比例高達15%至20%的情況下,維權成本居然高出普通人一大截,實在不可思議。

案例: 中國大學生報道《大學生隻身赴武漢“追”騙子 千名大學生求職被騙10餘萬》《新青春參考》報道過的“18歲女生兼職淚沾襟”的事件,還有去年湖南株州某職業技術學院的一位女生去當家教,被人亂刀砍死的事件等等都提醒我們,特別是女生,必須擦亮眼睛找兼職,注意人身安全。2005年8月22日,在短短半年的時間內,誘騙全國各地2000多名大學生到重慶從事非法的傳銷的轟動全國的“歐麗曼”傳銷案在重慶市開庭審理。。。《大學生找兼職遭遇“黑中介” 被白騙走錢財》 名人名言: 前任微軟公司全球副總裁,現任GOOGLE公司全球副總裁和中國區總裁的李開復博士在給中國學生的第4封信:大學應這樣過 中說:“大學四年每個人都只有一次,大學四年應這樣度過??為了在學習中享受到最大的快樂,為了在畢業時找到自己最喜愛的工作,每一個剛進入大學校園的人都應當掌握七項學習:學習自修之道、基礎知識、實踐貫通、興趣培養、積極主動、掌控時間、為人處事。”在應當掌握七項學習中,他首先把“學習自修之道和基礎知識”放在了首要的地位,然後才是“實踐貫通和興趣培養”可見學習科學理論知識的重要性。

開篇立論: 剛才對方辯友慷慨陳詞,數盡大學生打工的種種好處,極力鼓吹在校大學生打工利大於弊。然而事物是一分為二的!現在在校大學生打工真像對方辯友說的那樣美好嗎?恐怕現實並非如此吧!他們所說的也只是憑空想象的空中樓閣。

在現階段來說,在校大學生打工弊大於利。我方從以下三方面闡述這個觀點。

第一, 從精力和時間方面來說,學習與打工之間就像魚和熊掌難以兼得也。我門要明確大學階段是用來學習而非打工。大學生3,4年的求學時期正是最可寶貴的時間段。作為人生的分水嶺,它將預示著你以後所要走的道路是導向成功還是失敗。有些大學生因打工經常逃課,或在課堂上想著如何賺錢,嚴重影響了學習。西南大學某高材生,一直成績優秀,寫得一手好文章,後偶識一書商並答應為其寫書。在豐厚的酬金面前,他開始終日忙於寫稿而無暇顧及學業,結果好幾門功課“大紅燈籠高高掛”,還未畢業就被“勸”退學。

第二, 在思想上,我們大學生正處於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階段。若不把握好自己,增強自我的辨別能力,而一味想著掙錢,很容易就回一失足成千古恨。大學生打工用去了他們大部分的`課餘時間,這必然會導致大學生學校交際的缺乏。相比之下,學校人文交際比社會實踐更重要。同時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產生斤斤計較,愛佔小便宜等毛病,變得市儈俗氣,歪曲我們的人生觀。

第三, 在現在的社會狀況來說,關於在校大學生打工一是缺乏社會保障制度,很多大學生都曾上當受騙——中介詐騙,亂收押金,直銷傳銷等。去年的暑假廣州就發生了近千名大學生暑假找工作被騙事件。二來是缺乏正確的引導性,現在的大學生打工大多數都是付出體力型勞動。大學生是國家培養的人才,做簡單勞動是人才的浪費,而且大部分的兼職與他們的專業並不相關,並沒有達到理想中的知識與實踐相統一。

綜上所述,在校大學生打工弊大於利。請各位同學慎重考慮,莫把生活理想化,若用辛苦的汗水和成績單上高掛的紅燈來換取幾張少得可憐的鈔票,甚至連幾張少得可憐的鈔票都沒換來的那種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做法是萬萬不可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