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解決交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中噪聲增量控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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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中噪聲增量控制問題是目前交通建設中必須重視的方面,如何解決交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中噪聲增量控制問題?

談解決交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中噪聲增量控制問題

隨著交通建設工程的不斷增多,噪音等問題逐漸變得嚴重起來,因此,必須結合人體接受噪音的水平,控制好交通工程中噪音增量,做好各項降低噪音的工作,確保交通工程能夠順利投入使用,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在目前開展的各項環境影響評價中,大多依據我國頒佈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質量標準》(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主要包括聲環境的評價內容、現狀調查、影響預測、噪音防治等方面的內容[ 1 ]。就交通工程而言,因大多沿居民區而設,因此居民隨時都有可能受到軌道交通、道路交通等噪聲影響,當噪聲增量過大時,將會嚴重影響到居民休息,為解決這一問題,相關部門必須加大對噪聲增量的控制程度。

一、制定環境噪聲標準的具體依據

規定中明確指出,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避免出現噪聲汙染,降低噪聲對居民生活的影響,提升居民生活質量,才重新制定該規定,該規定中採取Leq的等效聲級作為評價量,對於不同的聲環境區域採用相對應的標準限值。從客觀上說,聲環境的噪聲控制應睡眠、聽力損傷、交談思考、主觀煩惱等角度進行,聲環境區域主要包括工業區、商業區、居民區和交通區域,在修訂該規定時,不僅綜合考慮了我國當前噪聲汙染情況,也借鑑了國外相關的噪聲生理效應、心理效應和社會效應,生理效應指聽力損失、其他臟器(心血管等)損失等,心理效應指影響到人體睡眠或交談後所產生的煩惱程度,社會效應是指引發事故的機率。

我國鐵道部、交通部等相關部門在經過專業調查後,發現居民對聲環境的敏感點主要在以下數值範圍:鐵路Leq=60dB(A)—70dB(A)、公路Leq=55dB(A)—65dB(A),因此,相關部門根據交通工程的實際環境,並結合其他國家交通控制的做法,並按照對應的交通工程制定出對應的Leq極限值,其中高速公路、一級和二級公路等4a型交通幹線[ 2 ],其白天Leq應小於或等於70dB(A),晚上應小於或等於55dB(A);鐵路幹線等4b型交通幹線,其白天Leq應小於或等於70dB(A),晚上應小於或等於60dB(A)。

二、人體對噪聲變化量的敏感程度及控制噪聲增量問題

人們對噪聲的感知主要經由人體聽覺系統,聽覺是其對外界聲音的直觀反應,聽覺機構扮演著音訊接收機的角色,具備高敏銳度、高分辨度、寬範圍等優點,人體還能對各類聲音進行收集、分析、選擇,從而產生不同的情緒與心理。

人體聽覺系統構成複雜,目前仍不能從生理角度完全解釋該系統的特性與生理結構,人們把某一較小的聲音被某一較大聲音覆蓋的現象稱之為“掩蔽效應”,根據大量資料資料證明,聲音被掩蔽的因素較多,其中最主要的是聲音之間的頻率結構和相對強度,當兩個聲音的頻率相近時,掩蔽量會相應提升,反之則會降低,且當聲壓級越高,聲音彼此之間的掩蔽兩也會提升。在實際交通工程中,只要某一種聲音比另外一種聲音弱,人們就不會明顯的`感覺到該聲音的存在。

美國在環境影響評價中指出,根據目前已有的資料,可以判斷公眾最小的聲級變化,約為5dB(A)。

根據美國的環境影響評價標準可知,不同工程區域條件和不同的背景噪音下,其噪聲限值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人體對噪聲水平的反應和接受情況直接決定著噪聲增量,當聲級水平比較低的情況下,能夠增加噪聲值越大,反之,噪聲值越小。

三、噪聲增量監測的不確定性

在環境影響評價中,不僅需要對工程現狀噪聲、背景噪聲進行監測,並在預測中對其予以疊加。

在實際評價過程中,噪聲增量的監測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如監測裝置引入的準確度不夠、監測外界環境變化較大、測量方式不確定、計量校準裝置不確定等,在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增加了噪聲測量的變化程度。

四、加強噪聲增量控制的途徑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標準,並結合規定中確定的人體噪音敏感點數值,測量出交通工程中對應的噪音超出值,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噪音超出值防範措施,最大程度上降低交通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目前,部分割槽域受到多種交通工程噪音汙染,如公路噪聲、城市輕軌噪聲、鐵路噪聲等,可能存在背景噪音早已超標的問題,但在這種區域,通常只採取單一的噪音防護,不僅不能完全控制區域噪音,還會增加區域中其他噪音,針對類似的問題,必須綜合測定該區域敏感點已經超出的值,適當控制噪聲增量,以維持基本的聲環境。

根據我國實際情況,交通區域中聲環境的敏感點數值為:鐵路的噪聲水平為60dB(A)—70dB(A)、公路的噪聲水平為55dB(A)—65dB(A),當噪音處於該數值時,對人們的影響都較小,由此可見,在聲環境的質量標準中,噪聲限值一般為單一的數值,但在實際生活中,只要噪聲沒有損害到人體健康都能夠被接受。

綜合美國相關研究,人體能夠感覺得到的聲級變化量約為5dB(A),在背景噪聲為60dB(A)—70dB(A)前提下,其噪聲增量數值約為1dB(A)—2dB(A),但在實際工程中,噪聲增量數值大概會超過2dB(A),因此,在交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中,必須將噪聲增量控制在1dB(A)。

五、結語

綜上所述,交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中噪聲增量控制問題是目前交通建設中必須重視的方面,相關部門必須加大對噪音控制的研究力度,引進先進的噪音增量控制理念,根據交通區域實際情況,嚴格按照國家噪聲標準,控制好交通環境的噪聲增量,為提升當地居民生活質量創造更好地條件。

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噪聲受到外界環境等多方面的影響,對人體產生的危害也不盡相同,只有立足於交通工程的用途,做好科學的噪音防護措施,才能更好地保障交通工程發揮其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