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基本的美及其不可通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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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在歷史上,許多人曾對美進行分類,但這些分類並未引起人們的重視。《美麗的美學》結合歷史上的分類及人們對“美”這個詞的用法認為,美有兩個基本的種類——名詞美與形容詞美或事物美與性質美,並且這兩種美是不可互相替代的,是不可通約的。

兩種基本的美及其不可通約性

關鍵詞:《美麗的美學》 美 種類 不可通約

《美麗的美學》探討美是從探討“美”的用法與美的種類開始的。

一、歷史上的“美”的用法與分類

說到“美”的用法與種類或含義,翻開美學的歷史,我們還真的能發現許多有關“美”的種類或含義的看法,只是這些看法雖然被記錄在史冊中,但並未引起人們足夠的注意與深思。

關於“美”的分類,人們有許多種角度,有的人從日常使用與科學使用的區別來分類,把美分為日常含義上的美與科學含義上的美兩種;有的人則從形態上來分類,把美分為優美、崇高、喜劇、悲劇等範疇,等等。但這些分類方法都沒有涉及美的本質。在這一章,我們直接從美的本質入手來考察美的種類。所得結論適用於本書的全部內容。
早在18世紀,英國美學家哈奇生就對“美”進行了分類,他說過這樣的話:“美有本原的和比較的兩種,或則有人認為‘絕對的’和‘相對的’這兩個稱呼更恰當。”1
法國啟蒙主義思想家狄德羅則把“美”分為實在美和相對美兩種,他說:“……同一物件,不管它是什麼,都可以孤立地、就它本身來考慮,或者就它與其他物件的關係來考慮。當我聲稱一朵花美,或一條魚美,我意味著什麼呢?假如我孤立地考慮這朵花或這條魚的話,我所意味的沒有別的東西,不過是我在組成它們的各部分之間,看到了秩序、安排、對稱、關係,因為所有這些字眼只是以不同方式來觀察關係本身而已。在這種意義之下,凡花皆美,凡魚皆美。然而是什麼美呢?那就是我所謂的實在的美。
“假如我考慮花、魚,就它們與其他花、其他魚的關係來考慮的話,我說它們美,意思就是:在同類的存在物之中,花中這一朵,魚中那一條,在我心中喚醒最多的關係觀念和最多的某些關係;因為我馬上要讓大家看見,由於各種關係性質不同,它們對美的貢獻,也就彼此有多有少。我可以斷言,在這種新方式之下考慮物件,就有了美和醜;但是什麼美,什麼醜呢?那就是所謂相對的了。”2
康德也把“美”分成了兩類,他說:“有兩種不同的美:自由美(pulchritudo vaga),或只是依附的美(pulchritudo adhaerens)。前者不以任何有關物件應當是什麼的概念為前提;後者則以這樣一個概念
及按照這個概念的物件完善性為前提。前一種美的型別稱之為這物那物的(獨立存在的)美;後一種則作為依附於一個概念的(有條件的美)而被賦予那些從屬於一個特殊目的的概念之下的客體。”3他還說:“通過這種區別我們可以調解鑑賞者們關於美的好些紛爭,我們對他們指出,一方堅持的是自由美,另一方堅持的是依附美,前者作出了一個純粹的鑑賞判斷,後者作出了一個應用的鑑賞判斷。”4
詩集《惡之花》的作者波德萊爾則把“美”分為這樣的兩種:絕對美與特殊美,他說:“如同任何可能的現象一樣,任何美都包含某種永恆的東西和某種過渡的東西,即絕對的東西和特殊的東西。絕對的、永恆的美不存在,或者說它是各種美的普遍的、外表上經過抽象的精華。每一種美的特殊成分來自激情,而由於我們有我們特殊的激情,所以我們有我們的美。”5“構成美的一種成分是永恆的、不變的,其多少極難加以確定,另一種成分是相對的、暫時的,可以說它是時代、風尚、道德、情慾,或是其中的一種,或是相容幷蓄。它像是神糕有趣的、引人的、開胃的表皮,沒有它,第一種成分將是不能消化和品評的,將不能為人性所接受和吸收。我不相信人們能發現什麼美的標本是不包含這兩種成分的。”6
在我國,有一種爭論比較激烈而且持久,這就是“美”的主客觀性爭論。第一種觀點是主觀說,這一說以呂瑩與高爾太為代表,他們堅持認為“美”是主觀的。呂瑩在《美學問題》一文中曾說:“美,是人人都知道的,但是對於美的看法,並不是所有的人都相同的。同是一個東西,有的人會認為美,有的人卻認為不美;甚至於同一個人,他對美的看法在生活過程中也會發生變化。”7“美是物在人的主觀中的反映,是一種觀念。”8高爾太則在《論美》一書中說:“美是人的觀念,不是物的屬性”9,“客觀的美並不存在”10,“美,只要人感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到,它就不存在。”11
第二種觀點是客觀說,這一說以蔡儀為代表。蔡儀認為:“美是客觀的,不是主觀的,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在於這事物本身,不在於我們的意識作用。”12“物的形象是不依賴於鑑賞的人而存在的,物的形象的美也是不依賴於鑑賞的人而存在的”13,“客觀事物的美是美的觀念的根源。”14
第三種觀點是主客觀綜合說,這一說以朱光潛為代表,他在《文藝心理學》一書中說:“美不僅在物,亦不僅在心,它在心與物的關係上面。但這種關係並不如康德和一般人所想象的,在物為刺激,在心為感受;它是心借物象來表現情趣,世間並沒有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美,凡美都是經過心靈的創造。”15朱光潛在《談美書簡》一書中還說道:“首先,美確實要有一個客觀物件,要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這樣美人的客觀存在。……其次,審美也確要有一個主體,美是價值,就離不開評價者和欣賞者。如果這種美人處在空無一人的大沙漠裡,或一片漆黑的黑夜裡,她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能產生什麼美感呢?憑什麼能說她美呢?就是在鬧市大白天裡,千千萬萬人都看到她,都感到她同樣美麼?老話不是說:‘情人眼裡出西施’嗎?不同的人不會見到不同的西施,具有不同的美感嗎?”16
從我國美學家們對“美”的“本質”的爭論來看,“美”似乎可以分成主觀美和客觀美兩種。
我國當代著名美學家李澤厚則對“美”的種類或含義有另外一種具體而明確的看法,他認為“美”的種類或含義有三種,他在《美學四講》一書中說:“我認為,在美學範圍內,‘美’這個詞也有好幾種或幾層含義。第一層(種)含義是審美物件,第二層(種)含義是審美性質(素質),第三層(種)含義則是美的本質、美的根源。所以要注意‘美’這個詞是在哪層(種)含義上使用的。你所謂的‘美’到底是指物件的審美性質?還是指一個具體的審美物件?還是指美的本質和根源?從而,‘美是什麼’如果是問什麼是美的事物、美的物件,那麼,這基本是審美物件的問題。如果是問哪些客觀性質、因素、條件構成了物件、事物的美,這是審美性質問題。但如果要問這些審美性質是為何來的,美從根源上是如何產生的,亦即美從根本上是如何可能的,這就是美的本質問題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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