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優秀音樂教師的培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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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基礎音樂教育改革的深入和音樂新課程標準的實施,作為我國基礎音樂教育中高階人才培養搖籃的高師院校音樂教育專業,應更進一步反思自身的專業結構和人才培養模式,使之與基礎教育改革相適應,從而顯示其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從某種意義上講,高師音樂教育為社會輸送的畢業生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下一代基礎音樂教育質量的高低,更關係到我國基礎音樂教育事業發展程序的快慢。如何加強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學生的素質,培養優秀的音樂教師。已成為擺在高師院校音樂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首要課題。

試論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優秀音樂教師的培養論文

音樂新課程是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中發展起來的新型課程,它是在我國現有音樂學科課程基礎上構建的具有新的課程理念、目標、內容,新的教學和評價方式,充滿了生機與新意的音樂課程。它突破學科中心的模式,打破學科知識的邏輯體系,教學活動從學科基礎轉向更廣泛的生活和人的發展的基礎。對音樂新課程來說,音樂能力不僅僅是知識技能,還包括同樣重要的—甚至是更為重要的—感知、欣賞、表現、創造、反思、評價、交流等能力。當今世界知識更新的速度越來越快,在這種大背景下,高師音樂專業課程設定的指導思想,也必須與時俱進,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合作能力和審美能力,要體現現代化與時代性,提高學生從事教學和研究的能力

一、明確培養目標

根據《方案》的明確規定,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音樂教育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的高素質的音樂教育工作者。其中所培養的音樂教育工作者,主要是面向中國小校。對這些音樂師資的具體要求是:通過教學及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熱愛音樂教育事業的精神,提高審美修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具備適應中國小和其他學校音樂教學需要的理論、知識、能力和素養,奠定終身熱愛音樂、享受音樂、學習音樂、傳授音樂的良好基礎。

與其他階段、型別的音樂教育相比,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培養目標主要有以下特性:

1.師範性;這是高師音樂教育專業與專業音樂院校在培養目標方面的主要區別。一般來說,專業音樂院校是以培養音樂表演藝術專門人才(歌唱家、演奏家、指揮家),音樂理論研究、音樂創作專門人才(音樂理論家、批評家、作曲家)為目標,而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則是以培養中國小音樂教師為目標。前者以“專、精、深”為追求目標,後者以“全、正、質”為目標。

2.專業性;這是高師音樂教育專業與普通學校音樂教育在培養目標方面的主要區別。對於普通學校音樂教育來說,音樂學科是素質教育,是素質教育中的審美教育。而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培養目標中,固然有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的內容,但是,更重要的是應當使學生“具備適應中學和其他學校音樂教學需要的理論、知識、能力和素養”。這就是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專業性要求。

3.基礎性;指的是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本科階段,雖然與普通學校音樂教育相比較而言是專業性音樂教育,但是這種專業性音樂教育仍屬音樂教育專門人才的基礎教育,因為在它之後還有碩士階段、博士階段的教育。

二、提高音樂師範學生的綜合素質

高師音樂教育是推行素質教育,實施美育教育的先導和重要因素,也是進行人的.全面的素質培養的重要手段。提高音樂師範學生的綜合素質,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轉變音樂教育觀念;音樂是素質教育、審美教育、基礎教育,音樂是創造性思維培養的重要途徑,音樂是人文學科的一個重要門類。高師音樂專業人文素質教育不僅僅是讓學生獲取多方面的知識,更重要的是通過知識的學習,提高文化品位、促進個性發展、陶冶人格,從而促進人的和諧發展。

2.加強師範音樂教育課程改革;依據中國小課程標準所設立的四個教學領域,高師音樂教育應當有與之相適應的課程,即音樂審美類課程,音樂表現類課程,音樂創造類課程,音樂與相關文化類課程,音樂教育類課程五大類課程。其結構原則應當是:以音樂審美為統領,音樂表現為載體,音樂創造、音樂文化為兩翼,音樂教育為基礎,形成各有側重、互相關聯、互相貫穿的課程體系。

三、組織實踐活動,提高學生教學實踐能力

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培養目標決定了我們培養的不是單一的表演人才,而應是掌握了相關的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技巧且具有開展課堂教學和課外音樂活動較強實踐能力的教育人才。因此,學生實踐能力培養是增強就業競爭力的重中之重,是學校教育教學中的重點內容那麼,如何培養和提高學生的教學實踐能力呢?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

1.加強教學實踐環節;加強學生教學實踐能力培養必須有切實的舉措。首先,應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實踐教學部,負責學生實踐能力培養方案的制定、實施和考核。其次,實踐教學部要為每個學生建立實踐能力培養檔案,規定實踐的必修專案和選修專案,修滿相應的學分才能准予畢業。再次,在內容和形式上,必須考慮學校教育以及學生的心理和生理特點,面向全體學生,遵循學生的主體性和自主選擇性原則,鼓勵學生參與課外活動。最後,要努力創造良好的實踐教學條件,在師資配備、基礎設施配備、時間安排等方面提供便利。

2.重視社會實踐活動;社會實踐是培養大學生綜合能力的有效途徑,因此應將社會實踐納入教學計劃,並將大學生在社會實踐活動中的表現作為評價其綜合素質的重要內容。高師音樂教育專業主要是培養中國小音樂教師,一名合格的中國小音樂教師,除了必須具備課堂教學能力,還必須具備組織、輔導課外音樂活動的能力。所以,應為學生提供多方面實踐的機會,將課堂教學延伸到課外,它既是課堂教學實踐的擴充套件和昇華,也是檢驗課堂教學實踐的手段。例如讓學生自己輪流組織星期音樂會,從整體的策劃、節目的統籌、舞臺的佈置及燈光、音響、服裝、道具, 到節目的組織、銜接、協調、舞臺的監督、報幕、催場等等,在這個綜合性的大工程當中,既鍛鍊了學生的舞臺表演能力,又鍛鍊了文藝活動組織的實踐能力,同時,在活動當中學生也會發現自己所學知識在應用性、綜合性、系統性、創新性等方面的不足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還可以由學生自發的組織一些合唱隊、舞蹈隊、管絃樂隊和民樂隊,並定期舉辦合唱、合奏的音樂會或比賽, 在排練過程中,讓學生輪流擔任指揮,組織樂隊和合唱隊排練,使大家都能從中得到鍛鍊和提高;另外,在不影響校內正常學習的情況下,應積極鼓勵學生參加校外的各種和專業有關的活動,如中國小開展的文藝活動、社會的公益演出、以及各種專業技能比賽等,讓學生走入中國小、走入社會,這對於學生的實踐能力的提高都是十分有益的。

總之,中國小的優秀師資來源於高校,良好素質的高校畢業生則源於學校、教師的精心培養。高師音樂院校若注重學生的思想、知識、能力、素質的培養,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相合,必定會促進音樂教育的發展,提高全民的音樂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