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的法制化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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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的法制化進路
[摘要]稅源聯動治理制度是稅收實踐不斷試煉的產物,引領著稅收徵管方式由傳統走向現代。稅源聯動治理制度有其獨特的聯動譜系,資訊不對稱和稅收風險治理控制理論是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的天生機理。然而,稅源聯動治理制度在應對稅收徵管困境、提升稅收徵管實踐效應的同時,亦存在與稅法精神理念疏離之缺憾,如何在稅法精神理念的視域內探尋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的法制化進路是我們當前需要深進探討的題目。
  [關鍵詞]稅源聯動治理制度;聯動譜系;法制化進路
  
  一、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的內涵及天生機理
  
  (一)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的基本內涵
  所謂稅源聯動治理制度,是指在各級部分之間、上下層級之間以及稅源、稅基治理的主要環節之間,整合職能配置,整合資料應用,建立起職責清楚、銜接順暢、重點突出、良性互動的治理制度。稅源聯動治理制度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稅源聯動治理制度是指稅務部分與非稅務部分之間的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狹義的稅源聯動治理制度則是指稅務部分系統內部的稅源聯動治理制度。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將稅源聯動治理制度分為不同的型別:
  首先,從聯動主體的角度看,稅源聯動治理制度包括橫向聯動和縱向聯動。稅源治理的橫向聯動是指同級稅務部分之間以及同級稅務部分與非稅務部分之間的稅源聯動治理關係。稅源治理的橫向聯動應當細分為兩個層級:第一個層級是指同級稅務部分與非稅務部分之間的橫向聯動。包括同級稅務部分與工商治理部分、交通治理部分、建設規劃部分、國土房管部分、金融部分、統計部分、審計部分以及與稅源治理工作密切相關的同級非稅務部分之間所建立的資訊交換與共享制度;第二個層級是指同級稅務部分之間的橫向聯動,主要是指國地聯動,即同級國稅局與地稅局之間的稅源聯動治理關係。稅源治理的橫向聯動與廣義的稅源聯動治理有所不同,儘管兩者都包含稅務部分與非稅務部分之間的聯動治理關係,但是前者僅誇大聯動主體的同級性和橫向性;後者則無此限制,同級和不同級的稅務部分與非稅務部分之間的稅源聯動都屬於廣義的稅源聯動治理。稅源治理的縱向聯動是指國稅系統或地稅系統內部上下級之間的聯動治理關係。稅源治理的縱向聯動有“三級聯動”和“四級聯動”之分。“三級聯動”主要是指市局、區縣局、稅收治理員上下聯動匯聚縱軸的三位一體的治理制度。如濟南、晉城等就實行“三級聯動”治理制度。“四級聯動”是指通過構建貫通四級的稅收風險聯動控管體系,實行省局、市局、區縣局、稅收治理員的“四級聯動”治理制度。江蘇省國稅局就實行四位一體的稅源聯動治理制度。
  其次,從聯動流程的角度看,稅源聯動治理制度是一種流程聯動。流程導向將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納進稅收徵管流程中,實行程式化操縱,在上下級之間、部分之間、徵管業務流程的主要環節之間,形成一個迴圈往復的工作流程,推動稅源治理分析、監控、評估、稽查四個環節的良性互動。在流程聯動中各主要環節結成節點,每個環節在發揮其作用時,既能得到其它環節的呼應和有力支援,又能使自身的作用成果與其它環節共享。
  再次,從聯動稅種的角度看,稅源聯動治理制度還可以在關係密切的稅種之間建立起稅種聯動制度。如房產稅、契稅與城鎮土地使用稅之間的聯動制度,增值稅與城市維護建設稅之間以及增值稅與所得稅之間的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等。
  最後,從聯動地域的角度看,稅源聯動治理制度可以在不同區域之間建立起地域聯動,這是一種更高階的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由於當前的稅源聯動治理制度還處於發展初期,各地的地域聯動實踐還尚未興起。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的地域聯動能夠突破區域之間的資訊壁壘,應對稅收實務中出現的“跨區縣外出治理證實書題目”(或異地工程題目),因此,建立稅源治理的地域聯動非常必要。隨著稅源治理的地域聯動制度的成熟和完善,終極將形成一個全國“一體化”的稅源聯動治理制度,這是稅源聯動治理制度的最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