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輸軟管的商務分析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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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節約以南海東部地區單層軟管的使用為例,目前有南海勝利號FPSO、南海盛開號FPSO、南海發現號FPSO、HYSY111FPSO使用單層軟管進行外輸作業。按照“一用以備”的軟管使用習慣,共需採辦8組軟管。而形成共享圈後,採油服務公司僅需在確保各作業者正常使用外輸軟管的基礎上,再購買1-2組備用軟管即可。即整個南海東部地區最多僅需5-6組雙層軟管即可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保障作業者外輸軟管的正常使用,大大降低了購買成本。而採油服務公司也可以選擇與軟管生產廠家形成戰略聯盟。公司在進行大批軟管採辦時,會優先考慮合作的廠家,而廠家則會優先為採油服務公司生產外輸軟管,並以低於市場價銷售給採油服務公司。這也從根本上為作業者節約了共享使用成本。此外,共享圈內備用軟管不需要太多,這也大大減少了場地、人力的需求,節約了外輸軟管的整體管理成本。(2)管控風險作業者加入外輸軟管共享圈後,通過由採油服務公司共同管理外輸軟管、購買軟管保險、派專人管理軟管、為作業者制定外輸軟管檢測、更換、連線等計劃方案、週期性的對軟管進行檢查、為作業者備用應急軟管等工作來確保整個軟管共享服務過程中的風險得到有效管控。而作業者僅需要對使用中的軟管負責。(3)操作便捷在外輸軟管共享圈中,各作業者僅需向採油服務公司提出外輸軟管共享技術服務的相關需求,採油服務公司將會根據作業者的要求完成相應計劃和作業方案, 在提交作業者確認後再進行相關工作。顯而易見,這種作業模式為作業者徹底省去了中間環節的管理成本(包括時間、人力等),大大減輕了作業者的負擔。採油服務公司將為整個共享圈內的作業者承擔外輸軟管共享技術服務的管理和實施工作,而作業者則只需提出服務需求、使用軟管即可。(4)資源利用共享圈建立初期, 各作業者的備用軟管還未被完全消耗。在這樣的情況下,採油服務公司可以通過整合資源,集中管理的方式將作業者的備用軟管統一起來,然後根據共享圈內各作業者的需求情況,對備用軟管進行共享使用,使用時可按照共享圈內認可的費率進行收費。此舉不僅可以對備用軟管進行充分有效的利用,避免資源浪費,同時也可以變廢為寶,為備用軟管的所有者增加額外的收入。上述四點作為外輸軟管共享圈的主要優勢,從商務的角度來講,對於開拓外輸軟管共享業務市場、吸引作業者加入外輸軟管共享圈有著積極作用。

對外輸軟管的商務分析探究

同樣以南海東部地區外輸軟管共享圈為例,外輸軟管共享的收費目前按照月租金的形式收取,而月租金的確定則以軟管購入的CIF價格和月費率的乘積為準。因此,確定一個合適的月費率,對外輸軟管共享模式在中國海域的推廣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以下將重點討論如何確定合適的月費率。(1)外輸軟管的共享使用期的確認共享使用期是指軟管在使用壽命內的平均正常使用時間,通常也可以看作軟管成本的回報時間。根據OCIMF的'標準以及廠家的指導說明,主管的使用壽命通常為5-8年,而特殊管的使用壽命通常為2.5-5年。同時按照廠家和OCIMF的建議要求外輸軟管每使用一到兩年,必須要返回陸地進行一次檢測作業,以確保外輸軟管使用的持續性。(2)新購置軟管價值定義(僅用於共享服務費用的計算)新購置軟管價值(A)是指採油服務公司通過甲方認可指定其他軟管生產廠家招標購置的新軟管總價,即中國境內CIF價格。包括但不僅限於購置的離岸價(FOB),運費、保險費、關稅和增值稅等,若國家相關政策確定此類物資進口時不徵收關稅,則新購置軟管價值中扣除關稅和增值稅部分。(3)外輸軟管的賠償價值此賠償價值主要用於在使用過程中,外輸軟管發生了事故而導致報廢以後的賠償價格指導。若報廢的軟管賠償價值在保險賠付範圍以內,則不考慮此項;否則將需由使用方賠償保險賠付範圍之外的費用。100%A:(新軟管值):是指未經使用或儲存期不超過2年的軟管;80%A:是指使用1年的未損壞的或儲存期為2-3年的軟管;60%A:是指使用1-2年的未損壞的或儲存期為3-4年的軟管;40%A:是指使用2-3年的未損壞的或儲存期為4-5年的軟管;20%A:是指使用3-4年的未損壞的或儲存期為5-6年的軟管;0值:是指使用5年的未損壞的或儲存期為7-10年的軟管;註釋:如果在使用過程中,軟管發生了損壞,但經維修後仍可繼續使用,除非另有規定,否則軟管將按“新購軟管價值定義”中的規定核算當前價值。如果軟管受到破壞且無法維修,則應被視為零值。應以月為最小單位計算軟管的使用時間、儲存時間和儲存價值。(4)外輸軟管共享技術服務的經濟臨界值分析採油服務公司提供外輸軟管共享技術服務的價格基於如下幾個引數的假設:油管的原值為A;軟管正常使用年限5年(60個月);成本回報時間4年(48個月)(考慮了軟管在正常使用期內的庫存時間)期望投資盈利率10%(IRR);管理成本控制佔經營收入的5%;綜合稅率為經營收入的8.3%;無須進行20%的備用管庫存。基於以上假設,一根外輸軟管的共享月租金應包括如下幾個部分:a.保證10%盈利率的月基本共享使用費用為:A*[0.1/12*(1+0.1/12)^48]/[(1+0.1/12)^48-1]=0.025363A;b.管理成本為上述項的 5%0.025363A*5%=0.00126815A;c.繳稅為上述兩項合計的8.3% (0.025363A+0.00126815A)*8.3%=0.00221Ad.因此外輸軟管月共享使用費用的臨界值報價應不低於上述三項的總和: (0.025363A+0.00126815A+0.00221A)=0.02884115A≈0.028842A通過上述計算可知,如果一根新購置軟管的月共享使用費用可以達到其原值的2.8842%,那麼,在承擔了應該支付的成本和稅務後,可以保證這根軟管的初期投資的在5年(實際使用時間為4年)內的收入可以實現每年10%的投資盈利率。在此臨界條件下,作業者連續使用一根軟管4年,共需繳納的共享使用費用為1.384416A。如果採油服務公司需要為共享圈庫存20%的備用軟管,那麼同樣在保證期望投資盈利率10%(IRR)、管理成本控制佔經營收入的5%和綜合稅率為經營收入的8.3%的前提下,計算出臨界月費率應該為0.0339146。下面我們分析作業者正常使用軟管時的月花費成本:若按照“一備一用”的理念,假定10%的折扣率或利率, 在軟管5年使用期內,作業者實際每月花費的成本應該是:2A*[0.1/12*(1+0.1/12)^60]/[(1+0.1 /12)^60-1]=0.04244A;而同等假定條件下,無須進行20%的備用管庫存的月臨界共享使用費用僅為0.028994A,須進行20%的備用管庫存的月臨界共享使用費用僅為0.0339146A,遠遠低於作業者自己的操作成本。從上述計算結果可知:外輸軟管共享模式能夠在成本方面為作業者帶來顯著的節約。

外輸軟管共享的優勢已經說明了外輸軟管共享模式在技術方面和風險管控方面能夠為區域內的軟管使用方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而成本分析計算則體現出了軟管共享模式在經濟性方面的顯著優勢。從上述可知:若能夠選擇一個合適的月費率,確保軟管提供方和軟管使用方達到雙贏,在中國海域內推廣外輸軟管共享模式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