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高階會計師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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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6年內蒙古高階會計師報名通知”可知:2016年內蒙古高階會計師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31日

2016年內蒙古高階會計師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31日

高階資格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一3月31日

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註冊時問:2016年3月1日一3月30日

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3月21日——3月31日

中級資格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3月21日一4月5日

【擴充套件高階會計師相關知識】

考試要求

1、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試卷運送與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防洩密。

2、考試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認真執行考試迴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3、中央單位所屬會計人員依據本部門規定破格條件報名的,經單位人事部門稽核蓋章同意,當地考試管理機構應為考生辦理報名手續。

4、中央單位在確定本部門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時,如有需要,可與當地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聯絡,取得本部門考試人員成績相關資訊。

在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告財政部會計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

申報評審

申請參加高階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持有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或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另外,根據高階會計師申報評審要求,申請參加高階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還需取得職稱外語和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各地區的`評審工作仍按現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組織進行。中央單位的評審工作,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備案、具有高階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部門組織進行;沒有高階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中央單位,可按規定委託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備案、具有高階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其他中央單位或所在地省級高階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進行。

根據《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高階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各地具體規定有所不同,請查閱當地的報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