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河源中級會計師報名時間3月31日截止

才智咖 人氣:7.66K

2016年廣東河源中級會計師報名時間3月1日至31日,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是廣東河源2016年中級會計師報名通知,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16年廣東河源中級會計師報名時間3月31日截止

  河財會〔2016〕3號

  關於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高階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廣東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階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其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6〕9號)規定,2016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高階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報名工作於2016年3月1日至31日進行,現就我市報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考試報名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7、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對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明確如下:

(1)持第一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

(2)持工作後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報考人員取得學歷之前和之後從事的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年限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合併計入會計工作時間;學歷證書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其年限不界定為有效工作時間。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也必須滿足上述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的合計。

(3)根據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關於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8、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並具備考試報名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9、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同意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等證明材料。

10、1991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市財政局會計專業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現場審查報名。

(三)報名參加高階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後,從事本專業技術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3、具備高階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註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階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8月31日。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二)高階資格:考試科目為《高階會計實務》。

三、報名時間及網址

我市定於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開展報名工作,考生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中、高階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在系統填報報考資訊,列印報名表,然後到本地財政局(會計科、股)現場稽核收費。

四、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高階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10日

(星期六)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16:30

經濟法

 

9月11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9:00—12:30

高階會計實務

五、報名收費

(一)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繼續執行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的覆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64號)規定,201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費按50元/科收取。

(二)根據省物價局《關於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的覆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定,2015年度高階資格考試費按100元/人收取。

六、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財政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報名工作順利完成。

(二)各縣區財政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審查,認真稽核報考人員的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特別是工作年限,不得突破現行規定年限,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河源市財政局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