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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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是6月5日至6月14日。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福建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通知,歡迎閱讀。

2017年福建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一、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 6月5日至6月14日

2、全省(除廈門)現場資格稽核時間:6月15日至6月16日

各報名點現場資格稽核由各地負責。廈門報名點現場資格稽核時間詳見廈門人事考試測評中心網站 。

(注:曾報考且報考級別不變的報考人員免於現場照片稽核和現場資格稽核,可直接繳費完成報名;其餘報考人員均需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照片稽核和現場資格稽核;異地轉入福建考試的報考人員需重新進行稽核;如本人無法到場稽核可委託他人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影印件進行稽核。)

3、 網上繳費時間: 6月5日至6月23日(報考人員須通過資格稽核後方能進行網上繳費)

4、 網上下載列印准考證時間:10月13日起報考成功的考生可登入審計考試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彩色、黑白列印均可),自行列印的准考證務必清晰,能夠準確識別面部特徵以及相關資訊。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的證件)參加考試。

5、 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10月22日(星期日)

初、中級資格考試時間:

上午:0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階資格考試時間:

上午: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巨集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考試方式:採取閉卷筆答方式

7、成績公佈時間:12月底考生可通過查詢成績。

8、領取證書時間:省直考區從2018年4月下旬起(具體以網上領證通知為準),每週星期一、三上午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各設區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諮詢。

二、各設區市現場資格稽核地址及聯絡方式

1.涉及考試報名政策等事項,可向各地考試機構諮詢。

2.關於網上報名系統技術操作的問題,請聯絡北京世紀互聯軟體開發有限公司電話諮詢,聯絡電話:010-64391203,諮詢服務時間:工作日9:00——17:30。

   地區

稽核單位

稽核地址

聯絡電話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

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13樓大廳

0591-87670230報名

0591-87615506繳費

福州

福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號人事綜合大樓5層稽核辦公室,稽核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0591- 86290086

0591-83322064

廈門

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

廈門市湖濱東路319號C座3樓(人才大院內西側)

0592-5156229

三明

三明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

市屬報考人員到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三明市政府大院一樓)稽核,縣(市、區)報考人員到當地公務員局稽核 

政策:0598-8244400

技術:0598-8252736

泉州

泉州市人社局審批科

泉州市豐澤區妙雲街160號行政服務中心三樓人社局視窗

0595-22135540政策

0595-22115511報名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漳州市新華南路總工會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南樓人社局視窗【稽核時間段: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0596-2056786 報名

0596-2024742 政策

莆田

莆田市公務員局專技科

莆田市市政府1號樓156室

0594-2289633

南平

南平市人才測評考試管理服務中心

市屬報考人員到考試中心(匯豐大廈南樓四層)稽核,縣(市、區)報考人員到當地人社局職改辦稽核

0599-8830672 報名

0599-8866569 政策

龍巖

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視窗

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B3幢三層人社局視窗

0597-2529121政策及稽核0597-3293339 報名

寧德

寧德市人事考試中心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大廳(寧德市蕉城南路48號) 【稽核時間段: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0593-2077115

三、資格稽核要求

1、首次報考人員於網上報名後,須用A4紙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統一於規定的稽核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稽核:

(1)學歷證書(海外學歷需經教育部海外學歷認證方可使用)原件及影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僅限報考高階審計師)

(4)2002年1月1日後畢業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考生還須通過學信網列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5)本人單位稽核批准的《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四、網上報名、繳費辦法和程式

1. 閱讀報名簡章、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後,應仔細閱讀“報名簡章”,瞭解報名“常見問題”、“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詳細瞭解掌握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做好各項報名資料準備工作。

2.註冊使用者

為了保證報名資訊的安全性,報考人員需註冊後才可進行網上報名操作,考生註冊資訊中的姓名、身份證號將引用到報名資訊中,請務必保證資訊正確。

3.填寫報名資訊

報考人員登入到報名介面,選擇報名地點“XX省(市)”,閱讀XX省(市)報考需知,按照報名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填寫本人報名資訊。

4.上傳電子照片

報考人員應當按照報名系統提示,上傳符合規定的本人電子證件照片。具體要求是:

(1)本人近三個月內的正面、免冠、彩色(藍、紅、白色底)電子證件照片。照片必須清晰完整,顯露雙肩、雙耳、雙眉,不得佩戴首飾。

(2)電子照片標準尺寸為413畫素(寬)×626畫素(高),檔案型別為jpg格式,大小為40KB ≤檔案大小≤512KB。

(3)報考人員可參照報名平臺上的《電子照片製作文件》,編輯提交符合規定格式和檔案大小的照片。

(4)不得對照片內容進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揹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

(5)報名人員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將作為準考證等唯一使用的照片,請務必按要求上傳,妥善保管。

5.報名資訊確認、列印考試資格申報表

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資訊確認,下載並列印《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資訊一旦確認就不能更改,報考人員需要仔細核對後再進行報名資訊確認操作。

6.現場資格稽核和繳費

報考人員持學歷證書,身份證,初、中級資格證書原件,本人單位稽核批准的《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報名點進行資格稽核,經資格審查合格後上網繳費。

7.網上下載列印准考證

網上報名成功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10月13日後),登入審計數字線上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彩色、黑白列印均可),自行列印的准考證務必清晰,能夠準確識別面部特徵以及相關資訊。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如遇繳費問題請撥易寶支付24小時客服熱線4001-500-800或登陸易寶支付線上客服。

根據(閩價費[2017]16號)檔案,為保證我省2017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我中心按下列標準收取考試報名費。

序號

報名科目

考試報名費標準

1

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62元/人.科

審計理論與實務

62元/人.科

2

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62元/人.科

審計理論與實務

62元/人.科

3

高階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

 

積極理論與巨集觀經濟政策

70元/人.科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

70元/人.科

報名結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的.60個工作日後,考生可憑身份證件並提供報名序號到所屬報名點領取發票。發票領取時間為2個月,逾期未領不予保管(省直考區發票領取諮詢電話:87615506,各考區考生可諮詢各報名點)。

五、考試地點

我省201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點設在福州,具體地點詳見准考證。

六、報考條件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就業推薦表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本地區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報名。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以上申報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考試年度當年12月31日。

(二)高階審計師資格採取考試與評價相結合

高階審計師資格除具備基本條件外,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以上申報條件中所稱的"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申報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審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12月31日。

七、考生須知

1、應認真閱讀“考場規則”,並按有關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考生應誠信參考,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在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進行雷同試卷的認定和處理。

3、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字編輯儲存功能),主觀題科目配發草稿紙,考後收回。

八、考試用書

考生現場購買考試用書可到福建省出版對外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福建新華教育書店),地址:福州市東水路76號新聞出版廣電大廈13樓發行部;聯絡電話:0591-87663235;QQ:245503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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