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會《審計》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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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註冊會計師考試大綱已經公佈,本站小編將2016年考試大綱與2015年進行對比,並將重點知識總結出來供大家參考。

2016年注會《審計》考試大綱

就專業階段《審計》科目而言,2016注會審計大綱較2015年整體變動不大,考試內容有少量刪除和增加,能力等級沒有變化。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考試目標來看

審計測試流程由“包括風險評估”改為“包括風險識別和評估”。

二、從考試內容來看

1. 審計基本要求中原“(1)遵守職業道德要求”改為“(1)遵守審計準則、(2)遵守職業道德守則”

2. 審計過程(3)中增加了“識別”二字,無實質性變化。

3. 審計測試流程中刪除了“(1)審計風險準則的出臺背景”、“(2)審計風險準則的特點”增加了“風險識別和評估的概念”

4. 財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中增加了“(8)無法繼續執行業務、(9)書面宣告”。

5. 利用專家工作中刪除了“(2)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範圍”。

三、從參考法規來看

增加了7.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判斷指南(會協[2015]18號)。

通過考綱瞭解了變化之後,本站推薦大家重點關注以下知識點:

(1)審計證據

審計證據,是指註冊會計師為了得出審計結論和形成審計意見而使用的必要資訊。

審計證據既包括支援和佐證管理層認定的資訊,也包括與這些認定相矛盾的資訊。

審計證據包括支援證據和佐證證據。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證據數量)和適當性(證據質量)相互關聯。

(2)重要性:

一、重要性的含義

重要性概念可從下列方面進行理解:

(1)如果合理預期錯報(包括漏報)單獨或彙總起來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則通常認為錯報是重大的;

(2)對重要性的判斷是根據具體環境作出的,並受錯報的金額或性質的影響,或受兩者共同作用的影響;

(3)判斷某事項對財務報表使用者是否重大,是在考慮財務報表使用者整體共同的財務資訊需求的基礎上作出的。

(3)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一)審計證據的充分性——證據數量的衡量,主要與註冊會計師確定的樣本量有關。

註冊會計師需要獲取審計證據的數量受其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的影響。評估的錯報風險越大,需要的審計證據可能越多。

(二)審計證據的適當性——證據質量的衡量,包括相關性和可靠性。

1.審計證據是否相關必須結合具體審計目標來考慮。在確定審計證據的.相關性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

(1)特定的審計程式可能只為某些認定提供相關的審計證據,而與其他認定無關。

(2)針對同一項認定可以從不同來源獲取審計證據或獲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

(3)只與特定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並不能替代與其他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

2.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受其來源和性質的影響,並取決於獲取審計證據的具體環境。註冊會計師在判斷審計證據的可靠性時,通常會考慮下列原則:

(1)從外部獨立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其他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2)內部控制有效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比內部控制薄弱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3)直接獲取的審計證據比間接獲取或推論得出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4)以檔案、記錄形式(無論是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存在的審計證據比口頭形式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5)從原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傳真件或影印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