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食品承諾書模板彙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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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承諾書在我們的視野裡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承諾書必須在要約的有效期作出。相信許多人會覺得承諾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食品承諾書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食品承諾書模板彙編8篇

食品承諾書 篇1

為保障師生的飲食安全,營造我校餐飲良好的用餐環境,構建誠信和諧社會,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行業規範,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誠信經營的觀念。

二、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二、保證餐飲店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三、食品製作過程規範並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確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新增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汙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四、嚴把食品原料採購和進貨驗收關,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貨時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檔案並建立食品採購與進貨驗收臺賬,不採購變質、有毒有害、來歷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制度,按照規範流程洗消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供師生使用。

六、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的業主(法人代表)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餐飲服務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自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理。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承諾人:XXX

日期

食品承諾書 篇2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在校師生食品安全,預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發生,本學校特做如下承諾:

一、我校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不擅自改變加工流程。

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我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負責,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三、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餐的採購驗收登記、使用、留樣環節的管理,承擔因營養餐管理不當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

四、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上崗,並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五、保證食堂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臺賬登記制度,不購進、不使用、不經營腐化變質、有毒、有害、來歷不明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食用油,不使用毒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它製品。

七、食品製作過程規範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汙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八、嚴格按國家規定使用食品新增劑,做到專人保管,專櫃存放,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濫用食品新增劑。

九、做好留樣工作,每餐每樣至少留樣100g,密封冷藏儲存48小時方可進行處理。 十、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制度。按照規範流程洗消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供顧客使用。

十一、按國家要求處理餐廚廢棄物,並和處置單位簽訂餐廚廢棄物處置協議,確保規範處置餐廚廢棄物,並做好餐廚廢棄物處理記錄。

十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須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不謊報、瞞報、遲報,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擴大。

本學校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自覺接受社會和各級監管部門監督,對全校師生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承諾書 篇3

南京市高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履行藥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藥品質量安全,為切實保證20xx年青奧會期間藥品的使用安全,本企業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的要求經營藥品,決不違法違規經營藥品。

2、嚴格執行gsp要求,健全藥品經營質量保證體系,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十二個不”的要求,保證藥品經營質量和行為規範。

3、嚴把藥品購進質量關,嚴格稽核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索取並留存供貨企業有關證件、資料及銷售憑證,保證所經營的藥品有可追溯性,對所經營的產品質量負責;嚴格執行藥品入庫和出庫檢查驗收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記錄。

4、嚴格執行國家、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有關含特殊管理藥品複方製劑的有關規定。保證不違規經營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終止妊娠及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等藥品。

5、嚴格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自覺執行藥品分類管理辦法。銷售藥品主動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銷售憑證。保證執業藥師在職在崗,執業藥師不在崗時不得銷售處方藥。

6、嚴格執行藥品儲存、養護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塵、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藥品質量安全有效,並做好溫溼度、藥品養護等記錄。

7、建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主動召回制度,保證在發現藥品不良反應時,及時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和藥品監管部門。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嚴格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立即停止銷售,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供應商,並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8、主動接受並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管和指導,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如違反以上承諾,故意規避監管,弄虛作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我企業承擔,並將積極配合、接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理。

特此承諾!

企業名稱(蓋章):

承諾人(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

聯絡電話:

承諾日期:

食品承諾書 篇4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仁: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天“,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歷來是老百姓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為進一步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在校師生飲食安全,預防食品安全不良事件的發生。在此,我謹代表 對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鄭重承諾如下: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對本單位食品安全負全責。

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組織,設立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定和完善各環節食品安全制度,做到制度上牆,要求從業人員熟知並嚴格執行,經常開展自律性檢查。

三、依法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杜絕患有《食品安全》規定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從業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依法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培訓,並建立培訓檔案。堅決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不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新增劑。

五、依法設定與食品供應方式和品種相適應的粗加工、切配、烹飪、點心製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備餐等加工操作場所,以及食品貯存、更衣等場所。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完善五防措施。

六、依法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裝置;定期清洗、校驗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

七、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進貨檢查驗收和索證老紅軍票制度,認真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產品合格證明、產品標識和食品及原料質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嚴把食品原料進貨質量關。

八、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進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儲存食品、原料購進的各種資訊和資料,保證本單位食品、原料購進的可追溯性、真實性,以防範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

九、建立健全並落實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時發現食品原料的質量安全隱患,不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過期食品、變質食品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發現問題食品立即停止加工、銷售並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十、自覺製作公示監督舉報電話。自覺接受食品安全職能部門監督檢查,提高服務質量,規範經營行為;積極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量化分級管理,並定期公示量化分級結果;促進管理水平的提高,共同營造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環境。

  承諾單位(公章):

  20xx年x月x日

食品承諾書 篇5

1、本人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監督;

2、本人保證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保證依法經營,不出租、出借、轉讓《食品流通許可證》;

3、本人保證在進貨時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審驗供應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4、本人保證嚴格執行進貨記錄制度,真實、全面、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同時定期查閱進貨記錄,並對進貨記錄儲存2年以上;

5、本人保證嚴格執行食品質量承諾和自檢制度,不出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同時逐步加強自身的自檢能力和水平,對自檢中發現的問題食品一律停止銷售,並報轄區工商分局備案;

6、本人保證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管理,對自檢中發現的和媒體公佈的問題食品,採取下架退市、食品召回、明示補救措施等手段;

7、本人保證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才能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8、本人保證積極完善今後服務體系,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接受消費者監督,爭取食品安全範店。

  承諾人:

  年 月 日

食品承諾書 篇6

一、認真履行食品質量安全義務,依法承擔相應的產品質量責任,主動接受政府職能部門、消費者及社會的監督。

二、自覺遵守國家《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準化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要求。

三、完善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認真落實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採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四、採用現行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保證產品標識標註及食品質量安全標誌的使用規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

五、嚴格執行原輔材料採購驗證制度,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輔材料、食品新增物質等生產資料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生產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品種與進貨查驗記錄內容一致;不使用非食用和過期、變質原輔材料生產加工食品,不濫用食品新增劑。

六、建立生產過程控制制度。採用科學、合理、規範的生產工藝流程生產加工食品;定期對廠區內環境、生產場所和設施清潔衛生狀況進行自查;定期對必備生產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嚴格控制生產關鍵工序,保證從原料、半成品到成品、儲存整個生產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承諾公司:

食品承諾書 篇7

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食品流通行政許可事項告知如下:

一、法律、法規依據與部門規章、行業規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四)《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

二、申請人應達到的條件、標準與要求

1 適用範圍

本條件適用於在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商場、超市、副食品店等。

2人員管理

2.1配備有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並與申請材料一致。

2.2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要求。

3場地要求

3.1經營場所周圍無有毒、有害場所、汙染源,或與有毒、有害場所和汙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3.2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應當分開。

3.3 經營場所內部環境整潔。

4制度建立

已建立制度,並形成書面材料。規章制度應明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5設施要求

5.1具有與食品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者設施。

5.2裝置空間佈局和操作工藝流程合理。

5.3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安全、無害,能夠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5.4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5.5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必須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6食品准入

6.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對採購的食品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籤;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並通過多種方式,記載查驗情況。銷售進口食品的,還應當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6.2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資訊的票據。

鼓勵其他食品經營者參照前款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可以將供貨者提供的銷售票據或清單作為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或清單應當裝訂或者貼上成冊。

6.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應當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採購的食品,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6.4從事批發業務的食品經營者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載有上述資訊的銷售票據。

從事批發業務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定資訊的銷售票據或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簽字。

6.5食品經營企業的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食品經營者應當採用先進技術手段對進銷貨記錄或者票據進行管理。

6.6以電視購物、郵購、電子商務、直銷等方式銷售食品的,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查驗食品及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並儲存相關交易憑證和交易記錄。

6.7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櫃檯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對食品流通安全,應當履行下列管理義務: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與入場食品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三)建立食品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資訊;

(四)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培訓;

(六)設定食品資訊公示媒介,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行政機關公佈的相關食品資訊;

(七)加強市場衛生環境管理,保障場內衛生環境良好;

(八)其他應當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義務。

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經營資格、應當禁止其入場銷售;食品經營者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可以暫停或者取消其入場經營資格;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7食品銷售

7.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貯存、保管、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對貯存、保管、運輸條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經營者應當配備相應的設施,並按照有關要求貯存、保管、運輸。

食品經營者委託他人提供食品貯存、保管、運輸等物流服務的,應當對被委託人是否具備相應的食品貯存、保管、運輸條件進行審查,確保食品貯存、保管、運輸的安全。

7.2食品經營者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並做好相關記錄。

7.3食品經營者貯存、銷售散裝食品的容器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

食品經營者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銷售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

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汙染。

7.4食品經營者禁止經營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裝標籤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預包裝食品;

(四)未在顯著位置上清晰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食品;

(五)沒有中文標籤的進口食品;

(六)偽造或者變造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許可標誌、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的食品。

7.5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不得含有虛假或者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廣告製作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核查廣告主的經營資質和食品安全資訊的真實性,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食品廣告,不得設計、製作、代理、釋出。

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廣告、通知、宣告、店堂告示及食品的標籤、包裝、說明等,不得宣稱或者標示食品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等消費者組織推薦。

7.6食品經營者應當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鼓勵食品經營者在其銷售的食品包裝上附加特殊身份標記,將其銷售的食品與其他食品經營者銷售的食品相區分。

7.7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患有《食品安全法》規定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8食品退市

8.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2食品經營者應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對召回的食品採取補救措施,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食品經營者在履行查驗和記錄制度後,可以繼續銷售。

8.3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及時採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三、辦事程式

1、申請:申請人到市(縣、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或轄區工商所領取《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填寫申請表並提供申報材料。

2、受理:視窗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齊全並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齊全的,當場出具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補正通知書,自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方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

3、現場核查。轄區工商所指定2名以上執法人員對該企業(或個人)的人員管理、場地要求、制度建立、設施要求進行現場核查和指導,5日內進行反饋;需要整改的,經轄區工商所領導批准,現場核查可以展期5天。工商所對申請人進行現場核查時,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向業主告知經營該專案應當符合或達到的條件、標準、要求,發放《衢州市食品流通行政許可告知書》

4、承諾:申請人認真領會告知承諾書內容,願意按照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由全體申請人或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在承諾書上簽字或蓋章後附相關材料一併提交工商所核查人員。

5、核准發證。對申請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予以受理的,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許可決定的,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許可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准予許可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四、提交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影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裝置、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的檔案;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字;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託代理人應當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範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專案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影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五、監督管理要求與法律責任

1、申請人獲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於許可證核發後二個月內依法進行執法檢查,如在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告知和承諾的許可條件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銷許可。一切法律後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權採取下列措施:(一)進入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對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三)查閱、複製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於違法經營或者被汙染的工具、裝置;(五)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場所。

六、其他

申請人對告知事項不明確的,應當及時與市行政服務中心食品流通許可視窗和轄區工商所聯絡。市行政服務中心地址:衢州市區荷花西路107號,聯絡電話:3890289,郵編:324002。

  告知人(蓋章):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告知日期:x年x月x日

食品承諾書 篇8

為了確保上海口岸進出口食品安全,我公司承諾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未取得檢驗檢疫機構頒發的食品合格證單《(衛生證書》或《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前,絕不擅自調離,使用,銷售本批進口食品。

  本批進口食品存放在以下倉庫場地中:xxxxxxxxxxx

  倉儲場地名倉儲場地地址:xxxxxxxxxxx

  進口公司聯絡人:xxx

  聯絡方式(手機):xxxxxxxxxxx

  (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