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公司即外商獨資經營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開辦的企業,是中國法人,不包括外國的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其具體形式有外商合資和外商獨資兩種。
外資公司註冊併購
一、外國投資者在股權併購,投資者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1、被兼併和在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收購有限範圍內商定的權益兼併和收購,或兼併和收購外國投資者決議同意外國投資者併購股大會決議;
2、國內企業的收購已經成立了外國註冊的企業申請變更法律;
3、外國企業併購後章程;
4、外國投資者在購買該公司的增資認購協議,國內的股票或股東,本協議應適用中國法律,並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當事人的地位協議,包括名稱(姓名),住所,姓名,職務,國籍的法律代表等;
(2)購買或認購股份和股本提高價格;
(3)實施的效能模式的協議期限;
(4)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當事方;
(5)違約責任,解決爭端;
(6)在簽署協議的時間和地點。
5、是兼併和在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的收購;
6、投資者開立的'身份證明檔案或證明,資信證明;
7、國內企業收購已投資企業的說明;
8、被收購國內公司和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
9、該公司收購國內員工安置計劃;
10、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債權人和其他當事人的併購國內企業一直是債權和債務的處置協議;
11、涉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許可設立的外國註冊的企業,授權檔案應當提交;
12、核准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外國投資者,資產收購,投資者應提交下列檔案:
1、國內企業產權持有人或機構同意出售資產的決議;
2、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3、建議外商獨資註冊的企業合同,章程;
4、外國企業和國內企業的註冊已經簽署了資產購買協議,或外國投資者和國內企業已經簽署了資產購買協議,該協議應適用中國法律,並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對自然條件的協議,包括名稱(姓名),住所,姓名,職務,國籍的法律代表等各方;
(2)資產清單購買,價格;
(3)實施的效能模式的協議期限;
(4)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當事方;
(5)違約責任,解決爭端;
(6)在簽署協議的時間和地點。
5、被兼併和國內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收購憲法;
6、已通知併購境內企業,債權人,證明收購的通知;
7、投資者的身份,開啟檔案或證明,資信證明;
8、兼併和工人的國內企業收購安置計劃;
9、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債權人和其他當事人的併購國內企業一直是債權和債務的處置協議;
10、購買和經營的國內企業,涉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許可,資產,授權檔案應當提交;
11、核准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資者提交的檔案,應分類為指定的檔案,與檔案的目錄在一起。提供了所有的中文的使用提交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