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熱點問題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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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需要哪些條件?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以下是小編J.L分享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熱點問題彙編,更多熱點創業專案參考歡迎訪問()。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熱點問題彙編

熱點問題一:【適用範圍】

一、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需要哪些條件?

答: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檔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二條

二、什麼是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什麼是工業企業?

答: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是指在年度彙算清繳時,《企業基礎資訊表》(A000000)“107從事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選擇“否”的企業。

工業企業是指在年度彙算清繳時,《企業基礎資訊表》(A000000)“103所屬行業明細程式碼”為06**至4690的企業。

檔案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部分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號)

三、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如何計算?

答: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檔案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5] 34號)

四、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答: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檔案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7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

五、非居民企業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嗎?

答:小型微利企業是指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所得均負有我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企業。因此,僅就來源於我國所得負有我國納稅義務的非居民企業,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檔案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 650號)

熱點問題二:【預繳申報】

一、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何享受優惠?

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企業預繳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查賬徵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分別按照以下情況處理:

1. 按照實際利潤預繳企業所得稅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不超過30萬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2. 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預繳時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二)定率徵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預繳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三)定額徵收企業。根據優惠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式調整,依照原辦法徵收。

(四)上一納稅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預繳時預計當年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五)年度內新成立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檔案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

二、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使用何種申報表,辦理時限是多少?

答: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採用核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

辦理時限:季度或月份終了後15日內;遇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後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熱點問題三:【年度申報】

一、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年度申報時使用何種申報表?

答: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年度申報時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

檔案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3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部分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號)

二、採用核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年度申報時使用何種申報表?

答:採用核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年度申報時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

三、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的辦理時限是多少?

答: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的辦理時限:

(一)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

(二)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為自實際終止經營之日起60日內;

(三)遇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後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四、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年度申報時如何填寫小微優惠?

答: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年度申報表填寫方法:

(一)2015年度彙算清繳需區分以下情況:

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20萬元時,A100000表第23行×15%的積填入《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第1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與第2行“其中:減半徵收”。

當A100000表第23行>20萬元且≤30萬元時,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後經營月份數/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A100000表第23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經營月份數/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的計算金額填入《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第1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後經營月份數/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填入《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第2行“其中:減半徵收”。

為簡化計算,2015年度彙算清繳申報時,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大於20萬元不超過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以按照《20-30萬元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比例查詢表》(見表1)計算填報該項優惠政策。

(二)2016年及以後年度彙算清繳時

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30萬元時,A100000表第23行×15%的積填入《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第1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與第2行“其中:減半徵收”。

五、採用核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年度申報時如何填寫小微優惠?

答:採用核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年度申報表填寫方法:

(一)2015年度彙算清繳需區分以下情況:

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20萬元時,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積填入第17行“減: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額”與第18行“其中:減半徵稅”。

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20萬元且≤30萬元時,第11行或第14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後經營月份數/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第11行或第14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經營月份數/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的計算金額填入第17行“減: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額”,第11行或第14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後經營月份數/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的計算金額填入第18行“其中:減半徵稅”。

為簡化計算,2015年度彙算清繳申報時,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大於20萬元不超過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以按照《20-30萬元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比例查詢表》(見表1)計算填報該項優惠政策。

(二)2016年及以後年度彙算清繳時

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30萬元時,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積填入第17行“減: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額”與第18行“其中:減半徵稅”。

表1:20-30萬元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比例查詢表

 

企業成立時間

全年

優惠率

其中減半

2015年1月及以前

7.50%

3.75%

2015年2月

7.73%

4.09%

2015年3月

8.00%

4.50%

2015年4月

8.33%

5.00%

2015年5月

8.75%

5.63%

2015年6月

9.29%

6.43%

2015年7月

10.00%

7.50%

2015年8月

11.00%

9.00%

2015年9月

12.50%

11.25%

2015年10月

15.00%

15.00%

2015年11月

15.00%

15.00%

2015年12月

15.00%

15.00%

查詢方法說明:

1. 本表由2015年度彙算清繳時應納稅所得額介於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查詢使用。

2. “企業成立時間”:企業根據其不同成立時間所在行次,查詢申報稅款所屬期的對應優惠比率。

3. “優惠率、其中減半”:優惠率主要指企業同時享受20%、10%(減半徵稅)的綜合優惠情況;“其中減半”指享受減半徵稅優惠情況。

查賬徵收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與“優惠率”的乘積,填入《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第1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與“其中減半”的乘積,填入《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第2行“其中:減半徵稅”。

核定徵收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與“優惠率”的乘積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第17行“減: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與“其中減半”的乘積,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第18行“其中:減半徵稅”。

熱點問題四:【管理要求】

一、主管稅務機關彙算清繳時核實企業當年有關指標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如何處理?

答:(一)企業預繳時享受了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但年度彙算清繳超過規定標準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

(二)納稅年度終了後,主管稅務機關要根據企業當年有關指標,核實企業當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企業當年有關指標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但預繳時已享受優惠政策的,在年度彙算清繳時要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檔案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8]251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7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

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是否需要備案,如何備案?

答:(一)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須稅務機關稽核批准。

(二)彙算清繳時,小型微利企業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所屬行業、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無需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三)企業需妥善保管以下留存備查資料:

1. 所從事行業不屬於限制性行業的說明;

2. 優惠年度的資產負債表;

3. 從業人數的計算過程。

檔案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7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

三、涉及稅款退回的小型微利企業應如何辦理退稅業務?

答:小型微利企業符合享受優惠政策條件,但預繳時未享受的,在年度彙算清繳時統一計算享受,並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一)報送資料

1. 《退(抵)稅申請表》3份;

2.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完稅(繳款)憑證及影印件;

3.由於特殊情況不能退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繳款賬戶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申請退稅時應書面說明理由,應提交相關證明資料,並指定接受退稅的其他賬戶及接受退稅單位(人)名稱。

(二)基本流程

注:彙算清繳期間也可辦理該項退稅業務。

四、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二級分支機構需要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答: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檔案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

熱點問題五:【政策概述】

一、小型微利企業如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答:小型微利企業應按以下政策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減低稅率政策和減半徵稅政策。減低稅率政策是指企業所得稅減按20%稅率徵收。減半徵稅政策是指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