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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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工資與薪金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計算散文?有哪些計算公式?大家可以通過下文了解一些資訊例子。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1.一般情況

舉例: 境內某企業業務經理為中國公民,2011年每月取得工資收入5000元,計算該經理全年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A.1-8月每月應納稅額=(5000-2000)×15%-125=325元;9-12月每月應納稅額=(5000-3500)×3%=45元

B.全年應納稅額=325×8-45×4=2780元

2.特殊情況

(1)一次性取得數月獎金或年終加薪勞動分紅

①一次取得數月獎金的計稅方法

合併當月的工資與獎金一併計稅

例:某大學周教授(中國公民)2011年12月收入情況如下:

A.工資收入3980元;

B.學校發下半年獎金5000元。計算周教授12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

解:應納稅額=(3980+5000-3500)×20%-555=541(元)

②一次取得全年獎金的計稅方法

自2005年1月1日起,原則上將全年獎金(包括年終一次性獎金、年終加薪、年薪制企業發放的年薪、績效工資企業發放的年終績效工資)單作一個月計稅。具體為:

A.如納稅人當月工資≥費用扣除額,當月工資單獨計稅。

獎金應納稅額=年終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注: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由全年獎金除以12的商數確定

B.如納稅人當月工資<費用扣除額,工資獎金合併計稅。

應納稅額=(年終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費用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注: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由(全年獎金+當月工資-費用扣除)除以12的商數確定;該方法一年只能用一次。

舉例:假定中國公民馬某2010年在我國境內1-12月每月的績效工資為15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領取兌現的績效工資29300元。計算馬某12月份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案:A.因為馬某當月工資<扣除標準,所以工資獎金合併計稅。

B.確定該筆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29300+1500-3500)÷12=2275(元)所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105。

C.工資獎金應納稅額= (29300+1500-3500)×10%-105=3995(元)

(2)僱用單位和派遣單位分別支付工資的計稅問題

總體方法:在外企和外國駐華機構的中方人員從兩處取得的工資,先在各地預扣,再由納稅人選擇並固定一地稅務機關彙算清繳(附工資單原件和完稅憑證原件),多退少補。

具體方法:僱用單位支付工資扣稅時,減除扣除費用,派遣單位在支付工資扣稅時,不減除費用,全額計算。

舉例:王某為一外商投資企業的僱用的中方人員,2011年10月,該外企付給王某薪金7600元,同月,王某還收到派遣單位支付的薪金1700元,問:兩支付單位應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王某實際應納個人所得稅為多少?

答案:外企應扣繳稅款=(7600-3500)×10%-105=245(元)

派遣單位應扣繳稅款=1700 ×10%-105=65(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7600+1700-3500)×20%-555=605

應補個人所得稅=605-245-65=295(元)

(3)境內、境外分別取得工資的計稅問題

納稅人在境內、境外同時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首先判斷其境內、境外所得是否來源於一國的所得。如納稅人能提供在境內、境外同時任職或受僱以及工資標準的有效證明,證明其所得是分別來自境內和境外的,應分別減去費用後納稅。

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則應視為來源於一國的所得,而如果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在境內,應視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合併作為一次所得,扣一月的費用後計稅。

即境內同月多處所得合併計稅,境內外同月所得分別計稅。

最新個稅稅率

級數

含稅級距

不含稅級距

稅率
(%)

速算
扣除數

1

不超過1500元的

不超過1455元的`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超過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

①表中所列含稅級距、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後的所得額。

②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例:王某當月取得工資收入9400元,當月個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共計1000元,費用扣除額為3500元,則 王某當月應納稅所得額=9400-1000-3500=49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4900×20%-555=4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