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離岸構架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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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構架是什麼呢?下文是小編整理的常見離岸構架以及應用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常見離岸構架與應用

所謂離岸構架,就是按照需求,運用不同的離岸工具,選擇適當的離岸屬地,採用恰當的離岸構架將其組合起來,從而使最終受益人利益最大化。離岸構架不一定是多層的,例如,一個客戶在香港註冊一家公司,然後用香港公司開設賬戶,就是一個沒有使用結構的做法,而客戶成立一家BVI公司,然後再用BVI公司控股香港公司,最後用香港公司開設賬戶,這就是一個結構,這個結構起到了保密性更好,消除稅務風險等作用。通常情況下,離岸構架會涉及到多個公司,多個離岸屬地,一些大型跨國公司,往往會用到上百家公司,數十個離岸屬地,多種結構。結構的作用當然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方面的,甚至是多方面互相作用的。一個結構的涉及客戶整體的商業目標,各個屬地的法律政策,金融監管等等多方面的因素。

以下例子是按照離岸結構中站主導地位的目標來進行劃分的,請不要以此做為任何分類的標準,因為在實際的應用中,結構的策劃是千差萬別,且因人而異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國際貿易型

也叫價格轉移型,尤其是大型跨國企業經常用來減少投資所在國的賦稅的主要手法,雖然各國針對價格轉移都有嚴格的規定,使價格轉移實施的空間縮小,但適當的結構仍然能夠起到節稅,增加可投資性流動資產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做法。比如:可口可樂中國每年付給可口可樂國際的大筆的智慧財產權費用就是一種拉高本地成本的一種價格轉移。

2、政策規避型

這種型別在臺資企業最為多見,臺灣企業為了規避部分產業不允許向中國投資的政策,通過 臺灣然人-->維爾京公司-->外商獨企業的結構,這屬於一種政策迴避;又如一家美國公司,為了實現對中國的某類只是產權的實際控制,通過 美國自然人-->香港公司與國內簽署智慧財產權協議。

3、政策尋租型

這種型別在2008年新所得稅法實施前,在很多國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中比較常見。為了享受到國家給與外資公司的稅收及政策上的優惠,通過 中國自然人-->維爾京公司-->外商獨企業的結構。

4、海外上市融資型

由於國內證券市場上市要求非常高,同時對於民營企業直接海外上市要通過嚴格的審批,因此國內民企海外上市基本都會運用這樣的構架:中國自然人-->維爾京公司-->開曼公司-->香港公司-->外商獨企業的結構。

  【辨析/離岸公司】

簡介

目前百慕大(Bermuda)、開曼群島(CaymanIslands)和英屬維爾京群島(BVI-BritishVirginIslands)是世界上企業註冊數量最多的三大離岸公司註冊地。本文在此著重探討1981年百慕大公司法(簡稱“百慕大公司法”)、開曼群島2000年修訂版公司法(簡稱“開曼群島公司法”),和英屬維爾京群島1984年國際商務公司法(簡稱“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法”)。本文的離岸公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大綱(MemorandumofAssociation)中含有標準經營範圍條款的百慕大和開曼群島的豁免公司(“ExemptedCompanies”),以及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國際商務公司(“InternationalBusinessCompany”或“IBC”)。

離岸公司設立之批准

(1)百慕大。所有海外公司發行或轉讓股份都必須得到百慕大金融局批准,受益人必須向金融局公開身份。與申請書一起提交所有資料(公司大綱中包含的資訊除外)不對外公開。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特別批准。

(2)英屬維爾京群島。組建公司不需經政府批准。但是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註冊登記。

(3)開曼群島。組建公司無須政府批准,但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註冊登記。

離岸公司設立之程式

(1)百慕大。需向百慕大金融局提交組建海外公司申請書以及相關資料以獲取批准。公司大綱應當提交給公司註冊處(Registrar)註冊。公司註冊處負責簽發公司成立證明。公司設立手續一般可在一兩天內完成。

(2)英屬維爾京群島需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公司章程(Articles)和大綱(Memorandum),還要提交一份由負責處理該公司成立事宜的律師或者公司註冊代理機構出具的證明,確認該公司的組建完全符合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法的要求。公司設立手續一般可在24小時內完成。

(3)開曼群島。一般需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兩份經簽署的公司大綱。擬擔任該海外公司的一位董事還必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一份宣告,確認該海外公司的商務活動將基本上在開曼群島以外進行。公司設立手續一般可在24小時內完成。

離岸公司組織檔案

(1)百慕大。海外公司的組織檔案包括公司大綱和公司章程(Bylaws)。公司大綱規定海外公司的經營範圍條款和權力。公司一般採用百慕大公司法第二條所含的標準經營範圍。除非明確排除,否則也將採用百慕大公司法第一條所含的標準權力。公司大綱需提交公司註冊處以備公眾查閱。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與股東和高階管理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無須提交公司註冊處,公眾不能查閱。

(2)英屬維爾京群島國際商務公司的組織檔案包括公司大綱和公司章程。大綱需包括公司名稱、註冊地址、註冊代理機構的名稱和地址、公司目標、資本結構詳細情況等。此外還需提交一份公司將不從事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法5(1)條所列活動的宣告(獲得特別許可除外)。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大綱進行註冊登記時,必須同時提交公司章程,兩者都可供公眾查閱。

(3)開曼群島。公司的組織檔案包括公司大綱和公司章程。大綱必須列明公司的名稱和註冊地址,也可包括公司的經營範圍。除非大綱有明確限制,海外公司能行使自然人所能行使的一切權力。如果沒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公司章程,則適用開曼群島公司法表格A中的規定。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與股東和高階管理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公司章程一般不供公眾查閱。

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和代表

(1)百慕大。海外公司的董事不得少於兩人。公司可以任命(a)兩名董事,或(b)一名祕書和一名董事,或(c)一名祕書和一名常駐代表,他們必須是常駐於百慕大的個人。上市公司只需要委派一名常駐代表。不允許法人擔任公司董事。海外公司還必須任命一名總裁和一名副總裁,或者任命一名董事長和一名副董事長。

(2)英屬維爾京群島國際商務公司至少要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不是英屬維爾京群島居民。允許法人擔任公司董事。沒有任命某一高階管理人員的明確要求。國際商務公司必須有一家特許註冊代理機構。

(3)開曼群島海外公司至少應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不是開曼群島居民。允許法人擔任公司董事。海外公司必須按章程規定配備相應的高階管理人員。

5、股東和股東登記簿

(1)百慕大。海外公司至少應有一名股東。可以有名義股東(NomineeShareholders)。海外公司的所有股東都必須在股東登記簿中登記。登記簿必須儲存在公司註冊地址備公眾查閱(共同基金公司除外)。(2)英屬維爾京群島國際商務公司至少應有一名股東。可以有名義股東。國際商務公司必須設立股東登記簿。在公司的註冊地址應存放一份股東登記簿,但不供公眾查閱,除非該股東登記簿已經提交給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註冊處。(3)開曼群島。海外公司至少應有一名股東,可以有名義股東。海外公司的所有股東的姓名都必須記載在股東登記簿中。股東登記簿不必儲存在公司註冊地址,也無需供公眾查閱。

離岸公司董事會議

(1)百慕大。董事會議不必在百慕大舉行。公司章程通常規定,董事可在其認為適當時就交易和管理事宜召開會議。董事會議通知必須發給所有董事。董事會議需有兩位董事參加方能有效。

(2)英屬維爾京群島董事會議不必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舉行。每位董事必須在董事會議開始前三天收到會議通知。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由公司大綱或章程規定。董事們也可依據多數董事的書面同意而採取行動。

(3)開曼群島。董事會議必須每一日曆年在開曼群島舉行一次。董事會議可委託代理人蔘加。會議通知須按公司章程規定傳送。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董事會議或其所屬委員會的會議在只有一名董事出席的情況下也可有效召開。

對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免責與賠償

(1)百慕大。根據百慕大公司法,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與任何高階管理人員之間達成的協議或安排可以免除或者賠償公司官員因疏忽、過錯、違約或違反信託責任而產生的責任或者損失。但不包括欺詐和不忠行為。

(2)英屬維爾京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不能免除按公司大綱或章程,管理公司業務而產生的個人責任。但如果他們為了公司的最大利益誠信地工作,公司可以賠償他們遭受的損失。如在刑事程式中涉案的.董事或高階管理人員沒有合理的原因相信其行為是違法的,則公司也可對他們進行賠償。

(3)開曼群島。開曼群島公司法並未限定公司章程對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董事的賠償的程度。唯一的例外是規定了應由開曼群島法院裁定某些賠償條款是否違反公共政策(例如賠償因犯罪、不忠、惡意疏忽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離岸公司股東大會

(1)百慕大。海外公司每一日曆年必須舉行一次股東大會。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股東大會只有一人出席也可有效召開。股東年度大會或特別大會的通知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五天送達,少於五天的通知應得到股東的同意。公司章程可以規定更長的通知時間。在持有不少於10%的已付股本金的股東的要求下,董事應主持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大會可以不在百慕大舉行。

(2)英屬維爾京群島。國際商務公司不必舉行股東年度大會。股東大會通知的最短期限為七天。公司大綱或章程可以規定更長的通知期限。根據持有50%(公司大綱或章程可以規定更低的比例)以上投票權的股東的書面要求,董事應主持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大會可以不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舉行。

(3)開曼群島海外公司不必舉行股東年度大會。除非公司大綱和章程另有規定,股東大會通知的最短期限為五天,股東大會可以由三位股東召集。股東大會可以不在開曼群島舉行。

離岸公司股本金

(1)百慕大公司至少應有12,000美元的發行股本金。不允許無記名股票和無面值股票。股票可以全價發行、差價發行或者零價發行。

(2)英屬維爾京群島沒有最低限度額定股本金或發行股本金。國際商務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記名或者無記名股票,不論股票是否有面值。股票必須全價發行,但也可以憑本票或者其它書面償債承諾而發行。

(3)開曼群島。沒有最低限度額定股本金或發行股本金。公司應支付的政府年費根據其額定股本金(最高為50,000美元)支付。允許無記名股票、無面值股票;可以全價發行、差價發行或者零價發行。

離岸公司年度費用和所得

(1)百慕大。外海公司應在成立時和之後的每年1月支付費用(如果成立日在8月31日之後則該年費用減半)。收費標準依據額定股本金數量和股票發行溢價多少計算,最少為1,780美元,最多為27,825美元。公司必須上報年度所得申報表,列出公司主要業務(按有關分類規定),詳述截至8月31日的前一年的公司可估資本。

(2)英屬維爾京群島要求國際商務公司從成立開始,在每年5月31日或11月30日(根據成立日期在上半年還是下半年決定)向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註冊處交納一筆費用,收費標準依據股本金滑動計算而得:a.股本金等於或少於50,000美元,交納300美元。b.股本金大於50,000美元,交納1,000美元。c.無須填報年度所得申報表。

(3)開曼群島。要求海外公司在成立時及其後的每年一月份交納一筆費用。交費標準根據公司型別和股本金多少計算而定。每年一月份,海外公司必須填報所得申報表。此外,海外公司還要確認其公司大綱沒有改動、公司業務主要在開曼群島境外進行、在開曼群島境內至少舉行過一次董事會。

離岸公司稅收

(1)百慕大。除百慕大居民外,不對海外公司或其股東征稅。海外公司可以向財政部申請,而且很可能會從百慕大財政部得到承諾,該承諾可以明確即使百幕大立法今後規定要根據利潤或所得、或根據資產、收益或增值計算徵稅,或以房地產或繼承遺產的性質徵稅,則2016年3月份以前,該等稅收不適用於海外公司及其經營活動,也不適用於該公司的股票、信用債務以及其它債務。該等稅收只適用於原居住於百慕大、手中握有該公司的股票、信用債務或其它債務的居民,或把土地租賃或出讓給公司的居民。

(2)英屬維爾京群島不對國際商務公司或居住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境外的公司股東征稅。英屬維爾京群島政府對未來不徵稅不作擔保和保證。

(3)開曼群島。開曼群島不對海外公司及其股東征稅。海外公司有權從開曼群島政府處得到保證,開曼群島對利潤、所得、收益、增值徵稅的立法、以及對房地產和遺產徵稅的立法將不適用於海外公司,也不適用於其股份,也不能以預提方式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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