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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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融資,就猶如人的身體裡面血液,缺少是逐漸走向死亡的,那麼有哪些相關的融資方式呢?

上市公司融資方式

  

一、內源融資

內源融資(Internal Financing)是指公司經營活動結果產生的資金,即公司內部融通的資金,它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舊構成。是指企業不斷將自己的儲蓄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內源融資對企業的資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和抗風險的特點,是企業生存與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事實上,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內源融資是企業首選的融資方式,是企業資金的重要來源。

二、外源融資

外源融資(External Financing)是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向企業之外的其它經濟主體籌集資金。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生產規模的擴大,單純依靠內源融資已很難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外源融資已逐漸成為企業獲得資金的重要方式。總體來說外源融資的方式就主要歸為三大類,包括: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和信用融資。

(1)股權融資

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的融資方式,總股本同時增加。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無須還本付息,但新股東將與老股東同樣分享企業的贏利與增長。

i. 首次公開募股(IPO)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也就是我們俗稱的“上市”。然而如今IPO排隊企業眾多,耗時長久,難度巨大。

ii. 定向增發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物件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日市價均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iii. 優先股

優先股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

iv. 股權質押融資

股權質押融資是指公司股東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出質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獲取貸款的融資方式。融資方把持有的股權(流通股、限售股或非上市股權)作為質押擔保,從金融機構(銀行或信託)獲得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一般的融資成本在7.2%至7.8%之間,低於貸款利率。

(2)債權融資

債權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借錢的方式進行融資,債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首先要承擔資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後要向債權人償還資金的本金。債權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決企業營運資金短缺的問題,而不是用於資本項下的開支。

i. 貸款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上市公司貸款主要分為銀行貸款、信用貸款、民間借貸等等。其中各大銀行貸款年利率在1.75%~2.00%之間。

ii. 債券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上市公司能夠發行的債券多種多樣:

a)企業債券

發行企業債券的條件有: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額的40%;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籌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方向,所需相關手續齊全。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應符合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資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則上累計發行額不得超過該專案總投資的60%。用於收購產權(股權)的,比照該比例執行。用於調整債務結構的,不受該比例限制,但企業應提供銀行同意以債還貸的證明;用於補充營運資金的,不超過發債總額的20%;已發行的`企業債券或者其他債券未處於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狀態;最近3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b) 可轉換債券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除了應滿足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與扣除前的淨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二、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淨資產額的40%。

三、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除此之外,公司還可以發行可交債、資產支援證券、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垃圾債等等方式進行債權融資。目前,民營企業很難通過公開渠道獲得債務融資,主要應考慮非公開債務融資。非公開債務融資包括銀行貸款、政府貸款、信託貸款和企業與個人借貸。

(3)信用融資

企業信用融資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依靠企業自身的信用進行融資,是為建設專案籌建資金的主要形式。這種融資方式的主要特點是,不論專案未來的盈利能力如何,只要企業能夠保證按期還本付息就行。

信用融資主要有信用證、銀行授信、信用貸款和商業票據等方式。其中信用證和銀行授信的融資成本較低,約為3-4%,而信用貸款融資成本較高,約為12%左右。

上市公司融資概述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種。

由於在公司內部進行融資,不需要實際對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會減少公司的現金流量;同時由於資金來源於公司內部,不發生融資費用,使內部融資的成本遠低於外部融資。

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轉以及擴充生產能力,都需要大量資金給予支援,這些資金的來源除內源資本外,相當多的部分要依靠外源融資來解決。上市公司外源融資又可分為向金融機構借款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權融資方式;配股及增發新股的股權方式;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半股權半債權的方式。

銀行貸款是目前債權融資的主要方式,其優點在於程式比較簡單,融資成本相對節約,靈活性強,只要企業效益良好、融資較容易,缺點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擔保,籌資數額有限,還款付息壓力大,財務風險較高。

公司債券是指由公司發行並承諾在一定時間內還本付息的債權債務憑證。體現了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行為。債券在本質上也是借錢與還錢關係,但其與貸款的根本區別在於債券可以公開進行交易。而貸款除非債券化,否則是不進行公開交易的。相對於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的融資成本較低,可以發揮財務槓桿的作用,同時可以保證股本對公司的控制權。但與銀行貸款有著類似的缺點,即財務風險較高、限制條款多,且融資規模有限。對於融入資金的公司來說,債券融資與銀行貸款有相似的特點,一般把二者統稱為債權融資。

股權融資亦即公司發行股票進行融資。對上市公司而言,發行股票所籌集的資金屬於公司的資本;對股東而言,所持有股份代表對公司淨資產的所有權。相對於債權融資,股權融資有著自己的優勢,如:股票屬公司的永久性資本,不需要償還,也不必負擔固定的利息費用,從而大大降低公司的財務風險;由於預期收益高,易於轉讓,因而容易吸收社會資本等等。但股權融資也存在著不可避免的缺點,如發行費用高、易分散股權等。

上市公司融資比較

可以看出,每種融資方式都有其獨特的優勢,但也都存在著不同的缺點。一般來講,發行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都有政策等各方面的許多限制,因此不是上市公司採取的主要融資方式。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主要是股權融資的增發和配股方式以及發行一種新型債券-可轉換債券三種方式。

1.融資條件的比較

(1) 對盈利能力的要求。增發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若低於6%,則發行當年加權淨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淨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對分紅派息的要求。增發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紅;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特別是最近一年應有現金分紅。

(3)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增發要求時間間隔為12個月;配股要求間隔為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

(4)發行物件。增發的物件是原有股東和新增投資者;配股的物件是原有股東;而發行可轉換債券的物件包括原有股東或新增投資者。

(5)發行價格。增發的發行市盈率證監會內部控制為20倍;配股的價格高於每股淨資產而低於二級市場價格,原則上不低於二級市場價格的70%,並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以公佈募集說明書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盤價格為基礎,上浮一定幅度。

(6)發行數量。增發的數量根據募集資金數額和發行價格調整;配股的數量不超過原有股本的30%,在發起人現金足額認購的情況下,可超過30%的上限,但不得超過100%;而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數量應在億元以上,且不得超過發行人淨資產的40%或公司資產總額的70%,兩者取低值。

(7)發行後的盈利要求。增發的盈利要求為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前一年的水平;配股的要求完成當年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發行完成當年足以支付債券利息。

2.融資成本的比較

增發和配股都是發行股票,由於配股面向老股東,操作程式相對簡便,發行難度相對較低,兩者的融資成本差距不大。出於市場和股東的壓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紅水平,理論上看,股票融資成本和風險並不低。

目前銀行貸款利率為6.2%,由於銀行貸款的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很低,若以0.1%計算,其融資成本為6.3%。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一般在1%-2%之間,平均按1.5%計算,但出於發行可轉換債券需要支付承銷費等費用(承銷費在1.5%-3%,平均不超過2.5%),其費用比率估計為3.5%,因此可轉換債券若不轉換為股票,其綜合成本約為2.2%(可轉換債券按5年期計算),大大低於銀行貸款6.3%的融資成本。同時公司支付的利息可在公司所得稅前列支,但如果可轉換債券全部或者部分轉換為股票,其成本則要考慮公司的分紅水平等因素,不同公司的融資成本也有所差別,且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3、三種融資方式優缺點比較

(1)增發。增發是向包括原有股東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股票。其優點在於限制條件較少,融資規模大。增發比配股更符合市場化原則,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同時由於發行價較高,一般不受公司二級市場價格的限制,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但與配股相比,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都是股權融資。

(2)配股。配股,即向老股東按一定比例配售新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且操作簡單,審批快捷,因此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和得心應手的融資方式。但隨著管理層對配股資產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即以現金進行配股,不能用資產進行配股。同時,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不斷髮展和更符合國際慣例,目前將逐步淡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歷史舞臺。

增發和配股作為股權融資,其共同的優點表現在:(1)不需要支付利息,公司只有在贏利並且有充足現金的情況下才考慮是否支付股利,而支付與否及支付比率的決定權由公司董事會掌握(2)無償還本金的要求,在決定留存利潤和現有股東配售新股時,董事會可以自主掌握利潤留存和配售的比例及時機,而且運作成本較低;(3)由於沒有利息支出,經營效益要優於舉債融資。

增發和配股共同缺點是:(1)融資後由於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資專案的效益短期內難以保持相應的增長速度,企業的經營業績指標往往被稀釋而下滑,可能出現融資後效益反而不如融資前的現象,從而嚴重影響公司的形象和股價;(2)融資的成本較高,通常為融資額的5%~10%;(3)要考慮是否會影響現有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4)股利只能在稅後利潤中分配,因此它不如舉債能獲得減稅的好處。

(3)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的雙重特點,在其沒有轉股之前屬於債權融資,這比其他兩種融資更具有靈活性。當股市低迷時,投資者可選擇享受利息收益;當股市看好時,投資者可將其賣出獲取價差或者轉成股票,享受股價上漲收益。因可轉換債券有收回本金的保證和券面利息的收益,而且其投資者往往受回售權的保護,投資風險比較小但是收益可能很大。同時,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和兌付壓力也對公司的經營管理者形成約束,迫使他們謹慎決策、努力提高經營業績,這些特點決定了它對上市公司和投資者而言都是一個雙贏的選擇,對投資者有很強的吸引力。

對上市公司來說,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優點十分明顯:

(1)融資成本較低:按照規定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不得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為3-5年,如果未被轉換,則相當於發行了低利率的長期債券,從而降低了發行公司的融資成本;而如果發行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是認股權證和公司債券的組合產品,該種產品中的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可在上市後分別交易,即發行時是組合在一起的,而上市後則自動拆分成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發行公司的融資成本將會進一步降低。

(2)融資規模較大:由於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一般比可轉換債券發行時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多出一定比例,如果可轉換債券被轉換了,相當於發行了比市價高的股票,在同等股本擴張條件下,與增發和配股相比,可為發行公司籌得更多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