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的全面實施,使用“三證合一”新營業執照的納稅人越來越多。那麼大家知道如何辦理三證合一的銀行賬戶業務?
企業三證合一後辦理銀行賬戶業務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辦理人民幣單位銀行賬戶業務提供的證明檔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相關資訊錄入規則;銀行賬戶資訊變更及銷戶和單位銀行賬戶年檢。
(一)辦理人民幣單位銀行賬戶業務提供的證明檔案。
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為單位客戶辦理銀行賬戶業務時,應區分實行“三證合一”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企業),未納入“三證合一”的個體工商戶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組織單位(以下簡稱其他組織),分別要求其提供真實有效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檔案。
1、持新版營業執照(含載入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營業執照、改革過渡期內使用的“一照三號”、“一照一號”營業執照)的企業,辦理銀行賬戶業務時,銀行不再要求其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持電子營業執照的,已配備電子營業執照識別機具的銀行應予以辦理,並留存電子營業執照影印件。
改革過渡期內,企業持舊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辦理銀行賬戶業務的,銀行仍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釋出)及相關規定執行。企業持舊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中任一證照過期的,銀行應要求其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換髮新版營業執照,再行辦理銀行賬戶業務。
2、個體工商戶辦理銀行賬戶業務時,銀行應要求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無需提供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3、其他組織辦理銀行賬戶業務時,銀行仍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相關資訊錄入規則。
1、持載入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營業執照的企業,銀行錄入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賬戶管理系統)時,“工商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號”、“地稅登記證號”欄位錄入18位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組織機構程式碼”欄位錄入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第9-17位主體識別碼。
2、改革過渡期內,使用“一照三號”、“一照一號”營業執照的企業,銀行應按照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稅務以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相關規定,將編碼拆分為營業執照號、稅務登記證件號和組織機構程式碼,分別錄入賬戶管理系統相應欄位。
3、個體工商戶辦理銀行賬戶業務的.,銀行錄入賬戶管理系統時,“工商營業執照”錄入15位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註冊號;“國稅登記證號”、“地稅登記證號”錄入稅務登記證號。“組織機構程式碼”無需錄入。
4、其他組織辦理銀行賬戶業務的,銀行仍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業務處理辦法》(銀辦發〔2007〕74號文印發)及相關規定,錄入賬戶管理系統相關要素。
(三)銀行賬戶資訊變更及銷戶。
1、已開立銀行賬戶的企業,換髮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營業執照後,應及時到開戶銀行變更銀行賬戶資訊。銀行通過日常業務、年檢等發現賬戶管理系統資訊與企業現有證照資訊不一致的,應及時通知企業儘快變更銀行賬戶資訊。
2、銀行在辦理銷戶業務時,核查發現賬戶管理系統資訊與企業現有證照資訊不一致的,應要求企業變更銀行賬戶資訊後,再行銷戶。
(四)單位銀行賬戶年檢。
銀行對單位銀行賬戶的年檢可以通過,但不限於以下方式進行:
1、要求存款人提交開戶證明檔案;
2、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
3、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核實;
4、回訪客戶或實地查訪;
5、通過政府或其相關職能部門的官方的網站查詢;
6、稽核貸款證明檔案等多種方式。
銀行應留存賬戶年檢的紙質或電子記錄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