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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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有哪些呢?大家知道嗎?

2017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一、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優惠政策

1.“兩個80%”政策。第一個80%政策,每年省、市、縣三級機關需要補充的公務員名額,其中80%要面向社會優秀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公開考錄,並安排到鄉鎮和基層派出機構工作。第二個80%政策,2013年起,省、市、縣三級國家機關需要補充的公務員,其中80%原則上從具有3年及以上鄉鎮或村工作經歷的公務員中進行遴選或選調。

2.基層津貼政策。自2013年起,在鄉鎮行政機關(含事業單位)或村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能享受到基層工作津貼。在基層鄉鎮(不含城關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每月按其基本工資的20%發放基層工作津貼,在基層鄉鎮工作年限累計滿25年退休的人員,退休費比例提高5%,提高後不超過原工資的100%。

3.專業技術職稱優惠政策。對在鄉鎮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類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稱評審予以政策傾斜,除“即評即聘”外,更加註重體現工作實績。

4.基層專案優惠政策。明確每年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計劃中拿出10%的職位定向招錄招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基層專案人員,每年定向招錄招聘2000人左右。

5.保障房政策。在鄉鎮行政機關(含事業單位)或村工作滿2年及以上且繼續在本縣域內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縣級保障性住房的保障範圍。

6.學費代償政策。到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期滿3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其大學期間學費由原畢業院校同級財政實行補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二、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

1、社保補貼。企業吸納高等專科學校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一年由企業和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由就業資金進行保障。

2、財政扶持。中小企業每年吸納高校畢業生(含參加我省基層服務專案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20人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地方財政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予以扶持,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及貼息,並按稅務部門規定享受有關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3、貸款扶持。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職工總數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辦金融機構可按《貴州省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貴銀髮〔2010〕4號)規定辦理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地方財政給予相應貸款貼息。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招聘基層就業(服務)專案服務期滿人員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貴州省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貴銀髮[2010]4號)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地方財政給予相應貸款貼息。

4、獎勵補助。中小企業每吸納1名持《就業創業證》登記失業的高等專科學校畢業生就業,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800元的一次性獎勵。中小企業每招聘1名基層就業(服務)專案服務期滿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獎勵;到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就業並辦理社會保險的,第一年由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各項保險費由同級財政予以全額補貼。

三、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及非公有制企業就業享受的政策

1.取消落戶限制,實行來去自由的戶籍政策

2.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與國有企業員工一視同仁。

3.高校畢業生從事科技工作的,在按規定程式申請國家和地方科研專案和經費、申報有關科研成果獎或榮譽稱號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4.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8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補助。今後考錄或招聘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非公有制企業工作的時間可合併計算為工齡。

四、高校畢業生創業享受的優惠政策

1.登記註冊政策。高校畢業生申辦企業可不受出資額限制,申辦公司註冊資本實行分期到位的原則。高校畢業生申辦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2.“3個15萬元”政策。高校畢業生創辦微型企業可優先享受“3個15萬元”扶持政策。

3.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享受每人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專案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畢業生從事電子商務經營或開辦“網店”並通過網上交易平臺實名註冊認證,誠信經營,信用良好,連續從事網路經營6個月及以上,平均月營業額在3000元及以上的,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4.創業補貼政策。高校畢業生領辦創業專案並帶動就業,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一次性給予5000元創業補貼。創業經營場所符合規劃、安全和環保要求的,每月按300元標準給予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對實際月租金低於300元的,據實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5.稅收優惠政策。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即畢業前一年7月至畢業年7月)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按規定落實好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

6.創業培訓政策。高校畢業生可免費參加各高等院校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創業培訓。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和其他型別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培訓合格證書和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相應培訓補貼。

7.專案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創辦專案,可享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政策諮詢、專案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

8.大學生科技創業扶持。省科技廳設立1000萬的創業扶持引導專項資金,用於扶持大學生創業。支援廣大有創業意向和創業潛力的大學生積極開展科技創業,培育一批具有成長潛力的科技型種子企業,鼓勵探索創新發展模式,促進創新成果、創意構想轉化落地,實現產業化。按照“政府引導、企業投資、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引導社會資本和各種社會資源共同參與扶持大學生創業。

9.專項政策扶持。鼓勵大學生從事、投資高技術產業專案,對於科技含量高、符合國家高技術產業專項要求的專案,積極幫助申請國家專項扶持資金。

五、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政策。

1、生活補貼。參加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見習期間生活補助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補助。其中,同級財政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生活補助補貼。對高校畢業生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對見習單位(基地)留用見習期滿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補助。

2、稅收政策。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保險政策。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和住院醫療商業保險,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4、工齡政策。見習期間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在該單位的見習期連續計算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