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最新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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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徐州市人力資源辦公室公佈了我市最新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相關優惠政策。其中,對畢業年度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並按規定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兩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檢視。

徐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最新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物件包括: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願並積極求職、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具有駐徐普通高等學校(含獨立學院)學籍的畢業生、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一次性發放,補貼標準從2016年起提高到每人1500元。補貼申報實行屬地化管理,各高校向高校法人登記所在省轄市或縣(市)人社部門進行申報。

對於創業創新稅費優惠政策,規定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範圍由失業1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對企業按規定減免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入駐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辦的創業孵化基地(含大學生創業園區)的初創企業,出園後生產經營正常的,兩年內仍可減半享受各項優惠。

 對於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部分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並按規定開展崗前培訓的,統一按對企業組織開展崗前培訓的.補貼標準和辦法給予補貼。科技型小微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群體就業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根據其實際吸納人數,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額度發放貸款,並由財政按基準利率給予50%的貼息。

 同時,我市繼續完善落實見習補貼政策,對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我市就業見習計劃的,給予每人每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見習補貼,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見習期為3—6個月;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見習單位,按每留用1人補貼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見習補貼。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的見習物件為畢業後兩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限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就業見習由畢業生根據本人意願,通過與見習基地(單位)雙向選擇方式達成就業見習意向。

另外,對於大學生自主創業,按規定,全國範圍內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後五年內的大學生(包括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生和博士生)在徐州市區範圍內創辦企業並按規定申請辦理《徐州市大學生創業證》,可享受註冊優惠、免費入駐創業園、優惠政策、稅收返還、住房補貼、社保補貼、擔保基金、貸款貼息、創業投資基金、戶籍准入、免費培訓、提供場地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