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日照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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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培訓

2016年日照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內免費參加創業培訓。

免費入駐孵化平臺

畢業年度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創業的,可免費入駐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孵化期兩年。

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從事微利專案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額度的貼息貸款扶持。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人數及額度適當擴大貸款規模,最高不超過50萬元;符合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小企業最高額度提高到300萬元。

創業補貼

1、對2013年10月1日後首次註冊登記、正常經營1年以上,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以及畢業年度及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2014年1月1日後首次創辦的小微企業(含專業合作社、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吸納帶動就業10人以下的,一次性創業補貼2萬元;吸納就業10人(含10人)以上的,一次性創業補貼5萬元。創業者以靈活就業方式繳納社會保險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仍按1萬元執行。

2、對吸納就業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房租水電補貼

符合一次性創業補貼條件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同時給予房租水電費補貼,房租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初次申請的,房租和水電費高於6000元/年的,按6000元標準撥付;房租和水電費不足6000元/年的,據實撥付。二次申請,初次申請滿1年且繼續經營的,可第二次申請。符合條件的,再撥付初次撥付金額的50%。

社保補貼

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執行期限截止2015年年底。

稅收減免

1、對持《就業創業證》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按規定落實好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工商登記

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三證合一”登記制,減免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生活、房租(社保)補貼

對自主創業(經工商註冊登記並擔任法人代表),正常經營並在日照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繳費滿六個月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每月由同級財政發放800元生活補貼、300元房租(社保)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