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註冊公司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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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0年之後針對資訊產業與網際網路產業的一些列優惠政策的實施,使北京以中關村為核心的一系列高新技術產業和網際網路企業飛速發展。總體來說,高新企業入駐中關村所享有的優惠政策一是財稅優惠,二是政策傾斜,三是人才優惠。

中關村註冊公司的優惠政策

  

(1)高新技術企業自開辦之日起,前兩年免交企業所得稅,第3―5年交15%企業所得稅。

(2)企業出口產品的產值達到當年總產值40%以上,經稅務部門核定,減按10%稅率徵收所得稅。

(3)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增長10%(含10%)以上的,當年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4)對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從事軟體著作權轉讓業務和軟體研製開發業務,比照技術轉讓與技術開發業務免徵營業稅。

(5)高新技術企業在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於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實際發放的工資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據實扣除。

北京高新技術企業除了享有稅收優惠政策,還享有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1.可享受徵地、報建優惠政策;

2.列入政府採購名單

3.增加招、投標力度;

4.享受優先貸款政策;

5.公司可冠省名;

6.有利於企業上市融資。

7.提高企業形象、增強在同行業的競爭力;

8.研發費加計扣除

註冊公司需要注意什麼?有哪些建議?

1、公司的名稱、商標與域名

給創業公司起名有不少講究:公司名稱要好聽、易記且便於傳播;公司名稱最好與產品或服務的品牌一致,便於做品牌建設與推廣;公司名稱不要侵害第三方的商標、商號等智慧財產權。 我們建議,在確定創業公司名稱前,最好自己或找專業的代理機構做下名稱與商標查詢,確保: 公司擬使用的名稱沒有侵害第三方的商標、商號等智慧財產權; 公司的名稱也能申請註冊為公司產品或服務的商標。

此外,公司能否註冊或獲得公司名稱所對應的域名往往也是一個要考慮的因素。 在此提醒創業者注意,一旦公司名稱確定,務必第一時間申請註冊與公司名稱對應的商標及域名,以免相關的.商標與域名被第三方搶注。一旦公司想要的商標與域名被第三方搶注後,公司得花N多倍的代價方能從第三方手中買回。

2、公司的註冊地址

公司應當註冊在哪?這也是創業公司在成立公司前需要認真考慮與研究的一個問題。影響公司對註冊地選擇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各地不同的財稅政策與待遇。各地為了吸引企業落戶,競相出臺地方性的稅收優惠與財政扶持政策,導致出現了一些“政策高地”與“稅收窪地”,註冊在此類“政策高地”與“稅收窪地”的企業往往能夠享受此類地方性的稅收優惠與財政扶持政策。提醒注意的是,上述地方性的稅收優惠與財政扶持政策存在被中央政府清理或整頓的風險。

另外,從實踐操作的角度來講,我們建議創業者在選擇與確定公司註冊地址時,除了考慮上述財稅政策與待遇外,還得考慮下擬註冊地的對企業的監管環境、服務態度與辦事效率。就拿來講,根據不同專案中我們的觀察,朝陽區以前是企業註冊的首選之地,但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目前願意註冊在海淀區,因為海淀區的商務及工商等政府機構的辦事效率明顯高出許多。

因為創業企業每一次的增資、轉股、改制及其他工商記載事項或政府審批事項的變更都會涉及到政府手續,因此,將公司註冊在辦事效率高且監管(服務)態度友好的地域會給公司後續的發展帶來很大的方便。

3、公司的註冊資本

成立公司前,得考慮清楚公司的註冊資本金如何設定併為此準備好相關資金。 在目前實施的認繳登記制下,無須登記實繳資本,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繳足出資的期限,註冊資本具體實繳的時間由全體股東在章程中約定。因此,創業者在設定公司註冊資本數額時,已基本沒有過多限制。

需要提醒創業者注意的是,註冊資本的設定還得考慮公司業務自身的特殊性,有些行業對公司註冊資本還是有特別的要求。舉例來說,如果公司的業務需要ICP牌照,那麼公司的實繳註冊資本就不能少於人民幣100萬元,否則達不到申請ICP牌照的要求。

4、股東的出資形式

另外一個和出資有關的問題需要創業者在成立公司前考慮並做好相關準備的是出資的形式。最常見的出資的形式是貨幣出資,如果創業者只用貨幣來出資,準備工作就相對簡單,籌好“銀子”就行了。條件合適時,創業者也可以用智慧財產權等非貨幣資產來出資,此時,創業者需要確保用來出資的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系創業者所有且可以不帶權利負擔或瑕疵地過戶給公司,另外,智慧財產權等非貨幣資產用來出資時需要評估,這點上創業者也需要有所準備。

5、行業資質與證照

有些行業公司需要獲得特定的資質或證照方可從事相關業務(如不少網際網路專案需要ICP牌照)。在成立公司前,創業得需要了解公司擬從事的業務需要哪些資質或證照,公司獲得這些資質證照的可行性及難度,以及為了獲得此類資質證照公司或其股東需要滿足何等條件等等(如申請ICP牌照要求公司實繳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並相應地做好相關的準備與安排。

6、誰來當“註冊股東”

成立公司時,需要確定公司的“註冊股東”。如果公司的註冊股東就是公司的創業者自身,就不存在額外的準備工作。如因某種原因創業者本身不做為公司的註冊股東,需要找其他人作為註冊股東代其在公司持股的話,創業者需要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選定代持人; 與代持人擬定並簽署代持協議。為了避免或減少股權代持方面的風險,創業者需要在此方面有周密的思考與準備,不能馬虎。

7、創始股東協議

如果有兩個或以上的創業者會成為公司的創始股東,則在成立創業公司前,各創始股東最好籤署一個股東協議,約定清楚各創始股東在公司享有的權益(尤其是股權的授予與退回機制)、承擔的責任、公司的治理機構與管理機制等。避免因事先約定不明,導致創業團隊在創業過程中產生矛盾或利益衝突,使團隊的凝聚力與戰鬥力減弱,甚至於分崩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