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成功的10000小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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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小時規則”背後的思想是真正決定一個人成就的,不是天分,也不是運氣,而是嚴格的自律和高強度的付出。

創業:成功的10000小時規則

  

1985年,芝加哥大學的Benjamin Bloom教授,出版了一本重要著作《如何培養天才》(Developing Talent in Young People)。他研究的是,如何在青少年中發現未來的天才?

他調查了120個各行各業的精英人物,包括音樂家、科學家、藝術家、工程師,卻得到了一個有點令人尷尬的結論:天才無法在青少年時期發現。

你找不到任何一個普遍適用的指標,暗示這個孩子將來會成才。智商測試與將來的成就,根本就沒有相關性。但是,有一個變數除外。它與個人成就的大小,呈現強烈的正相關關係。Benjamin Bloom教授發現,所有被調查的精英人物,無一不是投入大量時間,刻苦練習。成就越大的人,似乎越勤奮,鑽研業務的時間也越長。

他最後的觀點就是:天才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訓練出來的。

這個觀點引起了很大反響,很多學者跟進,從事後續研究。如果愛因斯坦不是天生的,那麼我們能夠訓練出更多的愛因斯坦嗎?

1993年,邁阿密大學的Anders Ericsson教授,來到柏林音樂學院(Berlin Academy of Music),將那裡的學生分成三組:普通的學生、優秀的學生、卓越的學生。他想了解,最好的音樂家有什麼共同點?

結果,唯一發現的共同點,還是練習時間的長短。

普通的學生,練習彈琴的時間,總計在4000小時左右;優秀的'學生,大約在8000小時左右;卓越的學生,沒有一個人低於10000小時。

他將這個發現寫成論文發表,題目叫做《有目的的訓練在專業人才培養中的作用》(The Role of Deliberate Practice in the Acquisition of Expert Performance),網上可以下載到PDF檔案。

2008年,暢銷書作家Malcolm Gladwell,將這篇論文寫進了他的新書《異類:成功人士的故事》(Outliers: The Story of Success)。他概念化了原始論文的結論,宣稱存在一個“10000小時規則”(10000 hour rule),即成功至少需要10000個小時的投入。

走紅之前,金龜樂隊在酒吧中演出過10000個小時。

創立微軟公司之前,比爾?蓋茨程式設計超過10000個小時。

畫家畢加索、音樂家莫扎特、籃球運動員喬丹,都有超過10000小時的訓練。

這本書出版後,成為《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的第一名。

他調查了120個各行各業的精英人物,包括音樂家、科學家、藝術家、工程師,卻得到了一個有點令人尷尬的結論:天才無法在青少年時期發現。

2009年,一位名叫Dan McLaughlin的人,讀到了這本書。他是一位商業攝影師,但是對自己的工作,越來越沒有興趣。他想要改變人生。這本書啟發了他。30歲生日的那一天,2009年6月27日,Dan決定辭職,開始為變成一個職業高爾夫球手而努力。

在此之前,他幾乎沒有打過高爾夫球,甚至對這項運動都沒有太大興趣。他的計劃是,辭職以後,每天練習6個小時,一週練習6天,堅持6年,總計超過10000個小時,然後成為職業選手。他把這稱為“Dan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