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留學醫學專業的基本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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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的醫學教育屬於受管制專業,由法國政府衛生部和教育部聯合頒佈條例進行管理。每所大學的學生人數限額在第一學年結束時加以規定,以便控制全法國醫學學生和醫生的人數。外國留學生人數同樣也受到配額限制。 在遵守這一法律規定的前題下,各大學在教學方面則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課程內容可以因校而異。傳統的醫學專業培養醫學學業按三個階段進行組織,終極學位為醫學博士國家文憑。第一階段學制兩年(PCEM)。第一學年結束時,惟有通過競考者(錄取率為五分之一)才能升入第一階段二年級。醫學和牙科學實行統一競考。第一學年的註冊不得超過兩次。第二階段學制四年。合格者可獲頒"臨床與治療綜合證書".惟有通過理論課程和所有實習考核、參加研討班並獲得證書的學生,才能進入第三階段。第三階段可提供兩種可能的專業選擇:門診實習期和住院實習期。門診實習期可在第二階段後直接進入,時間兩年半,專業定向為全科醫學。這個階段包括在醫院履職和在一開業醫生診所實習六個月。然後,可用二至三年時間修讀一些專門醫學資格證書,例如:變態反應學、脈管學、老年醫學、急救醫學等住院實習期時間四至五年,需要通過競考,專業定向為專科醫學。共有九個可供選擇的醫學專業:專項外科、勞保醫學、公共衛生、醫藥生物學、精神病學、外科麻醉與救生、兒科、婦產科。通過這些理論和實踐課程(四年或五年)後,即可獲得醫學博士國家文憑及其附屬的"醫學專科研究文憑(DES)".

法國留學醫學專業的基本概況

外國人進入醫學(學習或執業)在法國獲得醫生執業權的相關規定在法國從事醫生職業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擁有法國國籍或歐盟成員國國籍,二是持有允許在歐盟其中某一成員國內行醫的文憑。一個沒有在法國學習過的外國人,即使他持有允許他在原籍國或文憑取得國執業的文憑,也必須滿足上述國籍條件和文憑條件才能在法國行醫。為了獲得法國文憑,他必須進入學業課程,在他所選擇的大學醫學教學與研究單位(UFR)註冊第一學年(PCEM),並且參加這個學年末的排名考試。如通過考試,則將參照其所學的大學課程,可被免去一定年份的學業(最多可免去前五年學業)。他必須修讀第六年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而且必須參加與他享受免修的學年課程相關的知識考試。被錄取後可繼續修讀第三階段的門診實習期或住院實習期,但選擇後者須以通過競考為前題。

法國政府衛生部長經徵求一個專門委員會的意見後,可破例批准在法國從事全科醫生職業。這類罕見的破例准許的物件為某些雖未能滿足上述條件,但業已通過其醫學教學與研究單位的"臨床與治療綜合證書"(CSCT)考試和全國統一口試的醫生。專業第三階段的補充培養課程除持有允許在原籍國或獲取國執業的文憑的.歐盟成員國僑民之外,其它外國醫生可以參加一種專門的住院實習生競考。他們可以"外國人"名義註冊並獲得"醫學專科研究文憑(DES)".參加這一競考,必須提供至少三年的職業經歷證明。凡至少獲得相關專科學習文憑所屬專業同屆學生競考所錄取的最後一名的成績者,即可被錄取和任命為住院實習醫生;並可修讀與競考相關專業的專科學習文憑。鑑於他們先前已獲得的能力,該文憑的修讀期限可以縮短。每年錄取的報考人數遠遠低於所提供的名額。這一課程培養不能賦予在法國當專科醫生的權利。外國醫生也可以修讀其它一些不賦予在法國行醫資格的文憑,例如:"專科訓練證書(AFS)",學習時間為二至四學期,物件為正在原籍國修讀專業定向課程的留學生;"醫學專科深入訓練證明(AF-SA)",學習時間為一至二學期,物件為已獲得專科醫生資格的人。這些都屬於高質量的培養課程。外國醫科學生也可以修讀校頒文憑(DU)、校頒證書(CU)和校頒證明(AU)。這些都屬於大學頒發的補充課程文憑,是對某一領域專業化課程的認可;當然其程度尚不及"醫學專科研究文憑(DES)",且也不受全國統一承認。校頒大學文憑(DU)可分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例如,屬第一階段的有:巴黎第十三大學的"醫學、醫學影象與生物學應用矯正器"校頒文憑,第二階段有巴黎第七大學的"醫學與生物學統計應用證書",第三階段則有格勒諾布林第二大學的"艾茲病毒感染"校頒文憑(醫學-心理學課程)。某些校頒大學文憑是為專科醫生和正在專業定向的住院實習醫生設立的。但一般來說,不論是法國醫生還是外國醫生,是住院實習醫生還是門診實習醫生,以及準備第三階段文憑的外國留學生,都會被允許註冊。至於法語水平,無論作為學生還是作為醫生,在來法國上學之前,最好是先上一些法語課,特別是醫學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