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職業病現狀的調查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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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為了深入瞭解我縣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現狀,進一步促進《職業病防治法》的貫徹實施,我們在縣政協副主席胡xx的帶領下,抽調了農工醫藥組部分委員及縣衛生監督所、縣經貿局的有關人員,組成調查組,於20xx年11月11---13日對全縣鞋革、鑄造等6個行業21家企業職業危害現狀進行了調查。現報告如下:

某縣職業病現狀的調查報告範文

一、基本情況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國將職業病劃分為十大類115種。我縣目前涉及職業危害企業約730家,行業有化工類、鞋革類、電鍍類、鈕釦拉鍊、教玩具製造、造紙業、鑄造業等。從業人員約10.68萬人。尤其是鞋革業約有380家,佔職業危害企業數的52%。我們這次選擇的21家企業中,鞋革業11家,化工業2家、鈕釦拉鍊業2家、造紙業2家、鑄造業2家、電鍍業2家,除教玩具製造外,基本上涉及各行業,年產值均在100萬元以上,基本涵蓋了大、中、小企業的規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職工總數為3997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員為2402名。佔職工總數的60%。

本次調查的方法採用表式調查為主,同時聽取企業情況介紹,現場檢視等方式進行.對衛生部門近年來開展的工作進行了解,該專案調查受到了當地鄉鎮政府的大力協助,在企業中也受到了廣泛關注。

二、調查與分析

1、職業危害因素調查及後果:

在鞋革業及鈕釦業中主要存在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醯胺、苯乙烯、鄰苯二甲酸二汀酯、碳酸鈉、粉塵等職業危害因素,其中製鞋業以“三苯”為主,主要損害中樞神經系統、造血功能、免疫系統等,造成慢性累積性中毒,如急性中毒或急性發作可致暴死,粉塵主要是造成呼吸系統損害,嚴重者可致塵肺病。

化工類主要涉及塑料助劑,不飽和聚酯樹酯等,為我縣鈕釦業的原料產品,其職業危害因素主要是鄰苯二甲酸二汀酯、“三苯”、苯乙烯、二甲酯、苯胺等,表現為呼吸系統及神經系統損害和致癌變,其二代毒物硫化氫能抑制細胞活性,嚴重者可致“電擊樣”死亡。

電鍍業:主要工藝有鍍鈦、鍍鉻、鍍鋅、鍍銅、鍍鎳等多品種,以橋頭、黃田等地為主,其職業危害主要有金屬中毒、強酸灼傷、氰化物分解物氰化氫、氫氰酸等,可致呼吸衰竭,腦水腫等。

鑄造業、造紙業主要有熱力輻射、粉塵、噪聲等,可致職業性中暑、塵肺等,相對於其他行業而言,危害程度較低,尤其是我縣造紙業,大多是以再生型造紙企業為主,減少了原料加工過程中有害工藝,其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任務較輕。

2、職業危害防護現狀調查。

根據21家企業調查顯示,職業危害防護工作存在很大的空白點。

製鞋業和鈕釦業,要求做到設排毒排風裝置。關鍵作業點作業工人帶防護面具,但調查的13家企業70個作業點,只有25個作業點配有防護裝置並正常執行,佔應配備數的35%。

化工、電鍍業,主要是裝配排吸風裝置,及個人防護用品,針對不同崗位,做好預防工作。但以調查的4家企業除部分人員備有手套等用品外,沒有裝備排風吸風裝置或裝置簡陋,難以達到規定要求。

危害因素監測結果顯示,21家制鞋業應測92個,實測64個點,佔應測數的69%,合格的僅有6個點,合格率為9.3%。

3、職業病防治工作情況調查:

從衛生部門瞭解到,《職業病防治法》自20xx年5月1日開始實施以來,衛生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同年3月份,縣衛生監督所對全縣涉及職業危害的企業進行了調查摸底,從全縣四千多家企業中篩選出了700多家企業,初步確定為職業病防治管理企業,四月份開展了全縣範圍內的宣傳活動,包括送法律文字、宣傳貼畫到企業,去年8月份以來,先後在橋頭、甌北、上塘等舉辦了四期企業負責人培訓班,同時結合全國性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專項整治活動,對全縣涉事企業進行了監督檢查,對“三苯”等危害嚴重的115家企業發出了整改意見書。

在開展廣泛宣傳活動和監督檢查的基礎上,今年選定了奧康、紅蜻蜓、傑豪等三家企業做為職業病防治工作規範化建設試點單位進行重點指導,目前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後續工作正在加強。到11月15日為止,衛生部門共接受161家企業職業危害專案的申報,佔應申報數的22%。20xx年對作業場所進行監測140家,體檢1849人,檢出異常496人,異常率26.8%,20xx年11月止,共監測132家,涉及職工22068人,體檢4158人,檢出異常854人,佔20.80%。這次調查的21家企業中,我們根據職業病危害企業14項法定義務的內容進行調查,經統計顯示,除製鞋業有10家已申報職業危害專案外,其它行業基本上未申報,而且如健康監護、設定警示標語、上崗前衛生知識培訓等基本上達不到要求或沒有開展。對建設專案的“三同時”審查與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等尚未列入建設口的工作範圍。

三、問題與對策

《職業病防治法》頒佈近二年時間了,各級政府部門對該部法律的實施是非常重視的,從國務院組織的全國性專項整治活動到省、市、縣政府的專項檢查、特別是對使用高毒化學品企業的監督,已經成為有關部門的日常性工作,但從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要求來說,尚存在很大的距離。主要有:

企業主對職工的職業病防治認識不高,思想上存在僥倖心理較為普遍。這次調查的許多企業主已經參加了衛生部門舉辦的負責人培訓會議,也知道自己的企業存在著較為明顯的職業危害,但對這種危害的後果往往認識不足,認為自己已經幹了十幾年了,也沒生什麼職業病,工人大多是臨時招用的,有問題他們自己會去看病的

,真的不行可以叫他走人等等。對《職業病防治法》所規定的應當履行的義務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企業偏重於經濟利益,忽視了企業在發展中應當遵守的法律責任。一個年產值超千萬的企業竟然是在條件十分簡陋的臨時廠房中產生的,安全設施,職業防護幾近於零,有些企業生產車間毒氣瀰漫,卻沒有通風設施,冬天還要關門、關窗,幾乎是封閉式的生產,其工人的職業危害是可想而知的。這些均沒有引起企業主的重視,在經濟效益相當可觀的情況下,沒有想到投入部分資金改善生產條件,改善防護設施來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部分企業還與民房相鄰,企業所生產的有毒廢氣排向居民區,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居民的生活環境也是不可忽視的。像橋頭的部分鈕釦企業、甌北的龍橋工業區等。

職業危害工程專案預防性衛生審查工作未納入立項審批程式。《職業病防治法》明確規定,凡涉及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在專案可行性階段要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專案竣工前要進行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有關的設施要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並經衛生部門的審查同意。但是目前這項工作尚未列入縣建設專案審批程式,有關部門也沒有把好這一關。

職業衛生專業人員缺乏,執法條件有限,制約了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開展。目前專門從事職業病衛生監督工作的人員僅3人,沒有專用車輛,沒有監測儀器,面對我縣近700多家企業的職業衛生監督工作,顯得力不從心。尤其在企業主認識不到位,工作不積極配合的情況下,困難更大。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我們建議:

1、要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領導。

《職業病防治法》頒佈實施時間不長,但要求很高、專業性強、責任重大,一旦發生群體性職業病或導致死亡事件,則影響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的問題和社會的穩定,因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要與安全生產聯絡起來,在抓安全生產的同時,抓好職業病的防治工作。縣領導在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的同時,把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加強督促指導,在引導企業做好經濟建設的.同時,做好職業防護工作,改善生產條件,改善勞動環境,穩定工人隊伍,促進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2、 要繼續加大《職業病防治法》的宣傳力度。

衛生部門在開展《職業病防治法》的宣傳方面雖然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社會對一部法律實施的接受程度有限,尤其是企業對法律規定的高標準要求,在短時間內難以消化,硬體設施、技術、裝置等方面的投入也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且企業所存在的違法事實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單靠監督檢查,逐個企業地去糾正違法行為是比較困難的。必須採取有效的宣傳形式,促使企業主認識法律,瞭解法律,以引起企業主的高度重視,主動配合監督部門做好內部整改。建議縣府把《職業病防治法》列入“五.五普法”教育體系,以提高普及率。

3、加強部門協調,實行綜合治理

按照法律規定,企業在勞動用工時,要履行勞動崗位的告知程式,在工作場所要履行安全生產的諸多要素,在工人的勞動保障方面,要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在醫療保障方面,要發揮預防與治療方面的技術支援,在審批建設工程專案時,建設部門要把好預防性審查關等等。因此,要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必須加強部門協助,發揮各部門在履行職能時,結合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提出相應的要求和規範,實行綜合治理,層層抓落實,以達到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目的。

4、要加強隊伍建設,強化監督職能。

職業病防治涉及面廣,各項工作剛剛起步。目前監督部門力量薄弱,辦公條件較差,尤其是職業衛生的專業人員較為缺乏。因此,要重視隊伍建設,引進技術人員,充實監督隊伍,要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盡力改善辦公條件,提高監督執法的效率。要注意培養現有人員的知識水平和辦公能力,把引進人才與現有人員的素質教育結合起來,以適應職業衛生監督執法的新形勢、新要求,同時也要從xx的實際出發,在加強監督執法的同時,創造一個適應xx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某縣職業病現狀的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