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人事政務公開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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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人事政務公開調查報告
  人事工作政策性強,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難點、敏感點和熱點事多,社會關注度高,政務公開工作尤其重要。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人事系統政務公開工作,總結工作經驗,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完善工作機制,近期,我們深入部分市、縣人事部門,就人事政務公開有關工作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情況
  1、領導重視,責任落實。近年來,我市各級人事部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結合工作實際,以貫徹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為契機,以構建“陽光人事”、“和諧人事”、“法治人事”為目標,以群眾和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和“難點”問題為重點,不斷加大了人事政務公開力度。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從調查的情況來看,市縣人事部門都成立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把政務公開作為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機關的一項重大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政務公開與人事工作同部署、同實施、同檢查,形成了“主要領導牽頭負責、辦公室具體承辦、各科室中心支援配合、紀檢監察監督檢查”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二是嚴格落實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和落實政務公開責任制,有的還將政務公開情況納入考核範圍,年終進行考評。樂安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政務公開工作與年終各獎項掛鉤,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到位。
  2、完善制度,建立機制。加強政務公開制度機制建設,是確保公開工作規範化的重要前提。市縣人事部門都十分重視制度機制建設,認真按照各級政府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建章立制,加強管理。為了使工作更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各級人事部門普遍制定了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修訂完善了內部的管理制度和規定,清理規範了內部操作程式,建立健全了內外監督機制。市人事局先後制定了政務公開的實施方案、政務公開評議制度、政務公開監督制度、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亮牌上崗制、首問責任制、行政執法責任制、重點業務工作ab角制、限時辦結制等項制度,形成了健全的制度體系,從機制上保證了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
  3、突出重點,全面公開。在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過程中,市縣人事部門基本上能做到從公開決策程式、公開權力執行入手,要求在不違反保密規定的前提下,通過各種形式公開人事部門的職能、人事政策、辦事條件、辦事程式、辦事時限、辦理結果。尤其注重結合人事工作特色,重點公開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招募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三支一扶”、軍轉幹部安置,職稱評聘,人事考試,各級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與市撥尖人才選拔等項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人事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著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和諧人事環境。
  4、形式多樣,渠道通暢。在推行政務公開的過程中,市縣人事部門十分注重公開形式的多樣化。一是在辦公地點設立政務公開欄,公開本局職責、機構設定、辦事流程、服務承諾、責任追究、投訴途徑等。在科室公開科室職責、工作人員崗位職責。二是實行亮牌上崗制,工作人員一律亮牌上崗,公開工作人員姓名、職務,讓群眾瞭解辦事人員的身份職責,接受群眾的監督。三是在辦公場所設立了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全部對外公開業務。四是及時將社會關注的熱點事項,通過報紙電臺、政府與部門網站等媒體公佈。另外,通過舉辦了“政風行風熱線”的形式,公開人事部門的職能、工作內容、辦事程式、服務承諾和監督措施等,面對面與服務物件交流,提供諮詢,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工作進展不平衡。由於領導重視和思想認識的`差異,市縣人事部門工作上存在不平衡。一些縣投入大,網路全、效果好;少數縣重視不夠,工作上沒有真正擺上位置,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二是公開內容不夠完善。有些部門和單位沒有將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三是公開方式不夠規範。主要表現為政務公開的時間、方法、程式等方面存在隨意性。有的公開時限不明確,一些事項對外公佈的時間未達到規定時間;有的被動應付,公開範圍未達要求。四是公開機制不夠健全。對政務公開工作只是形式上參與,沒有真正形成協調配合的機制;政務公開監督約束機制不夠健全;責任追究力度不大,難於落到實處。
  三、對策與建議
  一是進一步深化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形成單位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人負責具體工作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為政務公開工作規範有序開展提供組織保證。深入貫徹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大力做好《條例》的各項實施工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是進一步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制度建設是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保障。當前,重點應建立健全七項制度。建立完善政務公開責任制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責任體系;建立政務公開事前審議制度,嚴格審議公開內容,確保公開資訊真實、準確;建立完善政務公開報備制度,建立政務公開工作檔案,將審議通過的公開內容統一歸檔,儲存備查;建立完善政務公開評議制度,定期召開評議會議,對公開資訊的真實性、全面性和有效性進行評議,聽取意見與建議;建立完善政務公開反饋制度,廣泛徵求服務物件對政務公開的意見與建議,糾正工作中的偏差;建立完善政務公開監督制度,充分利用社會各種力量、各種監督手段,實行全方位監督;建立完善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追究責任。通過建章立制,健全機制,進一步促進政務公開工作逐步走上規範化、科學化、法制化軌道。
  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載體建設。載體建設是政務公開的基礎性工作。除發揮好傳統媒體的渠道作用外,特別要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發揮好網路媒體的作用,著力打造政務公開平臺,並進一步拓展平臺的服務功能,強化溝通反饋功能,實現公開與反饋的雙向互動。
  四是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政務公開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於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各級人事部門除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外,還應通過設立監督電話、監督視窗、監督信箱和聘請特邀人事工作監督員等方式,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還可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民主評議活動,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和要求,及時調查處理群眾舉報的問題。此外,還應實行嚴格的考核和獎懲制度,把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單位及內設科室年度工作考核體系,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