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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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審計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審計調查報告

審計調查報告1

按照省審計廳統一安排,市、縣兩級審計機關從5月中旬至6月底,對全市20xx年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農村低保)的籌集、管理、使用和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全市共延伸調查了4 8個鄉鎮,124個行政村,964戶農戶,抽查享受低保人數3708人,查閱低保檔案l289份。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低保工作開展及資金收支情況

我市於20xx年建立和實施了農村低保制度,市政府制定印發了《渭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經過多年的執行和探索,管理辦法不斷完善,資金運作程式進一步規範,全市實現了社會化發放,大荔、白水、蒲城等縣還結合縣情進一步完善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

至20xx年末,全市享受農村低保885.15戶,保障人數27.34萬人,佔全市農業人口430.71萬人的6.34%,全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1161.75元/年人,人均補差水平661.87元/年人,農村居民人均年純收入3337.25元,低保標準占人均純收入的34.81%;人均補差水平占人均純收入的18.85%。

20xx年市縣兩級共收到低保資金25186.68萬元,其中:收到省級撥入農村低保資金22419.7萬元(含省管大荔縣3455.7萬元),市縣兩級配套資金2757萬元,利息收入9.98萬元。當年支出23629.46萬元,其中:市本級使用20萬元,各縣(市、區)使用資金23609.46萬元。市縣兩級當年結餘資金1557.22萬元,年末累計結餘4887.89萬元(財政部門結餘4650萬元,民政部門結餘237.89萬元)。

二、審計評價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市、縣兩級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農村低保工作,市民政、財政部門在低保政策執行和資金管理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各縣(市、區)在落實農村低保政策,籌集、管理、使用低保資金方面都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低保政策執行中事權、財權分離,資金基本達到專戶儲存、分賬管理,為農村27.34萬貧困居民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由於部分縣(市、區)政策執行不到位,農村低保資金在管理、使用中還存在著滯留、擠佔、挪用等問題需加以完善和糾正。

三、存在問題

(一)財政部門未按規定安排配套資金l469.2萬元

20xx年市縣兩級應配套4226.20萬元,實際安排配套資金2757萬元,佔應配套資金的65.2%,少配套資金1469.2萬元。其中:市本級537萬元,高新區29萬元,蒲城縣451萬元,大荔縣141.11萬元,韓城市311.09萬元。

(二)兩個縣低保資金未實行專戶儲存,分賬管理

調查發現,澄城、韓城兩縣(市)農村低保資金未實行專戶儲存,分賬管理,造成各項專款年末結餘混在一起,難以分清。

(三)利息收入未計入農村低保資金收入63375.84元

20xx年市財政局將低保資金當年產生的利息收入63038.1元,華縣民政局將低保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337.74元未計入低保資金。

(四)擠佔低保資金56.53萬元

1.大荔縣20xx年擠佔低保資金38.40萬元用於五保戶支出;大荔縣段家鄉東高垣村將7戶21人11214元低保金集中領取、平均發放給村上70歲以上老人;大荔縣許莊鎮周家村以低保名義給村小組長髮工資6228元。

2.蒲城上王鄉分水嶺村平均分配低保資金4.99萬元。

3.韓城市民政局從農村低保地方配套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11.4萬元,用於補充經費不足。

(五)農村信用社滯留資金80.38萬元

20xx年大荔縣段家信用社低保代發戶二、三、四季度共收到低保資金80.38萬元,每次滯留時間超過一個月,未能做到及時發放。

(六)“非保得保”佔有較大比例

從市審計局對潼關、華縣、大荔、蒲城四個縣入戶調查情況看,“非保得保”戶數佔到調查戶數的10.53%。潼關、華縣和蒲城五保戶重複享受低保金39人;華縣和蒲城貧困、特困重複享受5戶18人;潼關縣還存在多報家庭人口數申請享受低保金問題。

(七)低保政策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未完全做到按戶施保

經調查發現各縣均存在未按戶施保現象。全市共入戶調查了964戶,通過公安戶籍部門調查了3030多戶,有797戶未按戶施保,佔到調查戶的20%,差異人數1306人。

2.低保檔案管理不規範

從調查情況看,大部分縣(市、區)檔案資料不完整,普遍存在以申請表代替申請書;不少檔案缺少支撐申請理由的證明材料;普遍缺少低保戶收入測算、核實資料,走訪調查記錄等,基層鄉鎮檔案僅由村級填寫了簡單的家庭情況,有的審批表甚至存在審批簽字手續不全、蓋章不全等問題,檔案管理有待完善。

3.執行低保程式不夠規範

一是農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測算存在著一定的主觀性和隨意性,由於農村居民的家庭收入很難核定,鄉鎮、村在實際操作中基本採取民主評議的辦法來評定困難程度,確認保障資格;二是申請、審批程式不夠規範,個別享受低保家庭,沒有個人申請資料,未經村委會評議,個別家庭審批表民政部門批准時間在前,鄉鎮稽核在後,日期前後矛盾;三是不少縣未嚴格落實農村低保物件公示制度,不少群眾對本村享受低保的家庭不清楚;四是部分縣市低保物件動態管理不夠,應退盡退難以實現。

四、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從調查情況看,各縣(市、區)存在未完全按戶施保問題,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有些家庭父母與子女已分灶吃飯,實為兩個家庭,但公安局的戶籍資料是一個家庭,與實際有差距;另一方面因低保名額受人數限制,村幹部為了平衡矛盾,將有限的資金惠及更多的農戶,形成按人施保。

(二)從調查情況看,各縣(市、區)均存在“非保得保”問題,其主要原因是農村低保物件界定難,農村低保物件資格認定主要的依據是計算其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但農民收入中實物收入佔相當比例,價值轉化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難以貨幣化;二是低保核查手段落後,申報環節主要靠村幹部的操作,容易出現人情保、關係保;三是邊緣人群難以區分,由於農村貧困人口相對較多,對於家庭人均純收入在保障標準附近的農戶資格認定,往往把握不準,具體執行標準難以統一;四是政策宣傳不到位,不少群眾誤以為,只要進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待遇,同時,部分鄉鎮、村幹部在對待低保戶退保問題上,不願意得罪人,造成應退出的難以退出。

(三)從調查情況看,各縣(市、區)低保檔案管理不規範、資料不完整,其主要原因:一是農村低保是一項處於探索階段的新工作,一些政策和制度還不夠完善;二是現有從事農村低保工作人員職責不明,業務水平參差不齊,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三是近年來,農村低保一直在擴面,工作量不斷增加,不少民政工作站未配備專門的工作電腦,有關資料的統計需借用或與其他部門合用,客觀上影響了管理的規範性。

根據上述調查情況,提出如下意見:

(一)結合鄉鎮機構改

革,迸一步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目前鄉鎮民政工作普遍存在辦公條件落後,人員少,業務能力低,政策觀念不強等問題,而包含農村低保在內的涉及各項救助救濟工作量大、面寬,政策性強,因此,建議各級政府在鄉鎮機構改革中進一步明確職責,充實人員,提高素質,改善條件,發揮鄉鎮一級橋樑和紐帶作用。

(二)完善低保物件界定標準。低保家庭收入的測算和動態管理既是農村低保管理中的難點,又是農村低保管理中的重點。政府應完善《渭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制定明確的測算收入標準,細化測算方法,加強收入測算的可操作性,儘可能的做到收入測算的準確性,同時要考慮家庭必不可少的剛性支出,如:大病醫療支出、子女上學支出、家庭主要成員失去勞動能力等,積極探索動態管理的方法。

(三)建立農村低保資訊資料庫。審計調查發現,不少縣存在享受低保戶不以戶主名義申請低保、重複享受低保現象,管理部門應建立農村低保家庭資訊管理資料庫,對享受低保的家庭每個成員的住址、身份證號碼、收入來源等資訊納入資料庫管理,避免重複施保,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強監督檢查。各級監察、財政、民政、審計等部門應從各自職責出發,加強對低保等各項民生資金的政策執行、資金運用進行經常性的監督,糾正存在問題,確保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審計調查報告2

開展審計調查,寫審計調查報告是審計幹部經常遇到的一項工作,而審計調查報告質量如何,直接關係到審計調查專案的成敗和審計調查所能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關係到審計成果的最終轉化。要提高審計調查報告的質量,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全面提高審計調查的質量如果把審計調查報告比做果實,那麼審計調查就是生長果實的樹,要使果實有分量,就一定要對樹進行澆水、施肥。提高審計調查質量,要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1.1審計調查要納入計劃管理要和其它審計工作一樣,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末有考核,任務要落實到科室和人頭,對完成任務的時間、目標、質量等要提出明確規定,要避免審計調查的盲目性。

1.2審計調查報告針對性愈強指導意義也就愈大,調查報告的作用也就愈大。因此,我們必須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領導關心,群眾反映強烈和經濟生活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審計調查的主攻方向。對審計中發現的一些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深入一步,找出發生問題的原因,提出有見的的改進建議和措施。

1.3審計調查過程中要注意廣泛收集和積累素材既要注意帳面上的數字,又要注意實物的盤存;既要注意有形的積累,又要注意無形資產;既要注意蒐集素材的針對性,又要注意蒐集素材的廣泛性;即要注意聽取領導彙報,又要注意聽取廣大群眾的意見;既要注意問題的普遍性,又要注意問題的特殊性;既要有唾手可得的,又要有需要堅忍不拔才能獲得的;既要有正面的,又要有反面的;既要抓西瓜,又要撿芝麻。只有這樣,才能為調查報告的最終形成奠定堅實基礎。

2.審計調查報告的內容要遵循科學、真實、準確的原則。

2.1科學分析原則要運用馬列主義的辯證分析方法,對審計調查過程中獲取的第一手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分析研究,探求事物的本質。

2.2真實性原則真實性是審計調查報告的生命線,以假作真,以虛為實的審計調查報告對被審單位和審計機關都將產生嚴重的影響和不良後果。因此撰寫審計調查報告時,必須實事求是,不唯書、不唯上、不唯己,不帶任何框框。2.3客觀性原則審計機關要站在國家立場上,時時處處體現客觀公正,調查報告選用的事例要不偏不倚,選用的資料要毫釐必計,一絲不苟。

2.4觀點與材料相統一的原則審計調查報告的觀點要用材料來說明。一方面,觀點要以材料為依據,結論應當是在對大量確鑿無疑的材料分析中產生。另一方面,調查材料不能雜亂無章地堆積,有觀點無材料則空洞,有材料無觀點則膚淺。因此,觀點和材料應該有機結合起來,用觀點統帥材料,以材料證明觀點。

3.審計調查報告的語言要準確、簡潔、樸實不真實,就談不到準確,對事實的判斷和結論的闡述要有根據,詳略得當,經得起推敲。要用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多的內容,將可有可無的詞句、段落刪去。審計調查報告用大量的事實材料來表達主題是其主要特徵。因此,應多用敘述語言,少用描寫、議論性語言。要用數字說話。語言要通俗易懂,樸實清新。深入淺出地表達深刻的道理,少用形容詞,不用含糊詞,忌用生僻詞。非用不可的專業詞語、技術用詞,應予適當說明。力求審計調查報告內容完整、層次清晰、事實清楚、資料真實、證據充分、定性準確、文字簡練、堅持原則。

4.審計調查報告要評價客觀、建議可行評價客觀一是指要按照《審計機關審計事項評價準則》的規定,對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全面評價;二是評價準則要求重點評價的內容,必須予以評價;三是要依據審計查明的有關情況,給予恰當的評價。建議可行是要在分析問題原因的基礎上,針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管理制度的合理化建議;結合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提出具有一定超前意識的審計建議;忌提空洞無原則的審計建議,有建議則提,無建議則不提。

5.審計調查報告要反饋及時、程式到位審計調查報告就如同上反饋及時就是指要求審計組完成現場審計後,及時向派出審計機關提交審計調查報告,便於審計機關根據審計調查報告及時出具審計意見,作出審計決定,從而有利於提高審計專案的整體質量和效果,避免事過境遷,失去審計專案的現實意義。程式到位是指按照《審計法》第三十九條的要求,審計調查報告報送審計機關前,應當徵求被審單位的意見,徵求被審計單位的過程也是與被審計單位進一步核實審計情況的過程,有利於審計組準確無誤地報告審計情況,有利於提高審計調查報告質量。

6.審計調查報告要注意時效性。

6.1審計調查報告提出的問題要有針對性要對指導和改進目前乃至今後的工作有參考和實用價值。總結好的是為了推廣經驗,剖析差的是為了吸取教訓。要儘量避免做無用之功。

6.2審計調查報告提出的改進建議或措施要有時效性也就是說提出的建議和措施要在現有條件下切實可行和切實能行。紙上談兵不行,好高騖遠也不行。

6.3審計調查報告的報送要注意及時性審計調查報告一經形成,必須馬上報送有關領導。

審計調查報告3

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多種表現形式,按被審計人的審計階段和審計目的可以分為離任審計、任前審計、任中審計等。除以上形式外,包括工商銀行在內的一些商業銀行為了加強關鍵崗位人員的管理,有效防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已開始擴大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嘗試實施了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這一審計模式將審計物件從高階管理人員擴充套件至具體承辦業務的關鍵崗位工作人員,審計範圍進一步擴大,審計監督職能也進一步完善。對此,本文以工商銀行的具體實踐為基礎,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這一經濟責任審計特殊表現形式進行分析探討,力求擴充套件經濟責任審計外延,豐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理解。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一般定義

通常認為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實施的審計。通過審計分清企業負責人應負有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包括對所在單位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驗證,以及對有關經濟活動應負責任的界定和評價。

具體到商業銀行領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對商業銀行高階管理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商業銀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期間貫徹執行國家經濟金融方針、政策、法規及履行職責情況,經營決策和管理行為,所在單位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等作出的客觀、公正的審計和評價。

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定義

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擴大化的一種表現形式,主要適用於具體承辦業務的關鍵崗位人員。其主要包括關鍵崗位的界定、強制休假和離崗審計的定義。

(一)關鍵崗位:關鍵崗位是指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處於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具體崗位需各商業銀行根據本行的實際情況進行定義和分類。

(二)強制休假:強制休假是指根據風險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徵求本人意見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況下,臨時強制要求關鍵崗位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休假並暫停行使職權,同時對其進行離崗審計的一種制度安排。

(三)離崗審計:離崗審計是指各級機構在安排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期間,組織對其履行崗位職責、經營管理活動既業務操作的合規性等情況實施審計的行為。

(四)經濟責任審計與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聯絡和區別

正如前文所說強制休假離崗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擴充套件和特殊形式,其本質上仍然是經濟責任審計,只是其審計物件、審計方式、適用範圍與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略有不同。一是審計物件較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範圍更廣,既包含從事管理工作的高階管理人員也包括承擔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二是審計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傳統經濟責任審計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員任職期滿即將離職或在任職期間需接受履職考核情況下開展審計。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則是針對關鍵崗位人員任職時間較長但因某些原因還不能按規定進行崗位輪換的情況下,為防範風險安排其離崗休假並對其工作進行審計,審計結束後關鍵崗位人員還需返回原崗位繼續工作。對於已按期正常輪換崗位的關鍵崗位人員是不需要進行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審計方式和範圍略有區別,對於承擔管理責任的的關鍵崗位人員其審計內容和範圍應與傳統經濟責任審計一致。對承擔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其審計內容和範圍與其工作職責相一致,不涉及各類管理指標等內容,審計內容和範圍相對單一。

三、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物件的界定

在明確了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基本定義後,要進一步實施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就必須對審計物件進行界定。從字面上理解,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審計的物件自然是關鍵崗位人員,從上文的定義中可以歸納為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處於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由於各商業銀行的管理和運營模式不盡相同,所以對關鍵崗位人員的界定也存在區別,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級(直屬)分行正副行長、二級分行行級負責人、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二是二級分行以下各級機構負責人;三是空白重要憑證管理崗、上門收款崗、上門服務崗、經辦行密押員、經辦行密押主管、對公客戶經理、個人客戶經理、消費信貸調查崗、值班經理崗、財務核算崗、事後監督中心經辦、業務處理中心資金清算崗、對賬中心經辦、現金營運中心主任、現金營運中心庫管員、打卡崗位、空白卡保管崗、作廢卡保管崗、已制客戶證書管理崗、落地及可疑指令處理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為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其承擔更多的是管理責任,故對這些人員的離崗審計基本與經濟責任審計相同。其他關鍵崗位人員因為更多的是承擔一種業務經辦直接責任,因而通常採取較為特殊的離崗審計。

四、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實施方法

關於如何對關鍵崗位人員實施強制休假離崗審計,不同的商業銀行根據本行實際有著不同的組織程式和審計方法。本文還是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重點闡述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實施流程。

(一)審計的組織實施。在中國工商銀行,關鍵崗位離崗審計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內控合規部門以及各業務主管部門分工負責。每年年初各級行人力資源部門需根據本行關鍵崗位人員的任職情況會同各業務主管部門編制離崗審計物件人選計劃,並通知內部審計部門組織離崗審計;內控合規部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門相關審計通知後負責離崗審計的組織工作;業務主管部門則視需要協同內控合規部門實施離崗審計工作。

(二)審計的主要內容。在中國工商銀行,對關鍵崗位人員的離崗審計主要以該關鍵崗位的內控管理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為依據,一般情況下包括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執行本崗位相關內控管理規定的情況以及履職時限內所經辦業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具體內容還需依據不同崗位的相關管理制度和主要風險點分別確定。

(三)審計的流程。在中國工商銀行,關鍵崗位人員的離崗審計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相應內控合規部門組織離崗審計;二是由內控合規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成審計組,或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組成審計組,並確定審計組組長和主審人;三是審計組以被審計物件所在崗位內控管理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為依據,編制《離崗審計方案》,經內控合規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執行;四是開出《離崗審計通知書》,開展現場審計工作並確認審計事實,五是出具審計報告,並徵求被審計人的意見;最後是由主管行長簽發和傳送審計報告,並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後續整改。

五、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商業銀行雖然已經開展了多年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積累了較多經驗。但在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這一較為特殊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同時也制約著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一)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物件較多,涉及範圍廣,審計工作量大。作為一家內控嚴密的商業銀行,設定的關鍵崗位通常較多,從事關鍵崗位人員也相對較多。客觀上導致審計物件的多樣化。以工商銀行為例,除去一、二級分行行級領導崗位,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以及各部門負責人、各科室負責人以外,還有運營類、營銷類等20多個不同型別的關鍵崗位,其中光對公、對私客戶經理的從業人員數量就已十分龐大。因此,理論上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對像相比以管理人員為主的經濟責任審計物件要多出很多,客觀上加大了審計人員的工作量。

(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缺少統一、有效的評價指標,審計質量較難把握。由於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一般分為各分支機構承擔管理責任的人員和承擔業務經辦直接責任的崗位人員兩類。前一類人員的離崗審計即是傳統的經濟責任審計,其審計內容、範圍、評價指標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審計工作可以按圖索驥,能夠較好的把握審計質量。後一種型別即為本文重點探討的適用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關鍵崗位人員。這類人員眾多,涉及營銷、運營、操作等不同工種,對於這類人員的審計還未能形成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也沒有相對標準化的審計模式,對審計質量不易把握。例如對客戶經理的審計、對大堂值班經理的審計,除對其履職情況進行了解外,很難找到其他評判標準,再加上商業銀行崗位設定和崗位職責未能完全標準化的情況下,審計工作更難以規範。

(三)基層審計人員素質、力量較為薄弱。當前,商業銀行的審計工作基本採用“分層審計,下查一級”的模式。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審計一般以承擔較多經營任務的基層支行開展。由於要承擔各類經營任務,支行審計人員的數量和素質一般較難得到保證,獨立性也相對較弱、缺乏專業審計人員,從而給基層支行的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四)離任審計過程中各職能部門較難充分協調。

按照現有的管理辦法和慣例,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門根據崗位輪換計劃提出。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只有審計部門單槍匹馬實行審計。由於各部門審計、考核和調查的組織形式和考核標準不一致,在時間上往往不能統一進行,從而造成審計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鑑於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存在以上一些問題和困難,本文結合工商銀行近年的審計實踐,提出一些完善該類審計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一)結合商業銀行運營管理實際,完善關鍵崗位設定,建立規範的輪崗機制。由於開展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前提是關鍵崗位人員未能按照要求進行輪崗。因此,商業銀行根據本行實際,科學合理的設定關鍵崗位,建立規範的輪崗機制是減少審計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業銀行需定期更新完善關鍵崗位目錄,做好人員儲備,每年制定輪崗計劃並認真執行,對於客戶經理等營銷崗位則應定期更換其服務物件,實施“輪戶”管理,從而大量減少需開展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物件。

(二)建立標準化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推進關鍵崗位人員工作質量評價規範化。由於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審計缺乏標準和評價指標。因此建議商業銀行對本行的所有崗位進行梳理,制定統一的崗位職責,明確工作內容和要求。同時梳理關鍵崗位操作過程中的風險點,將關鍵崗位的工作流程標準化,以流程圖的形式進行固化。如此,審計人員則可以按照標準化工作職責和操作流程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客觀評價,並對相應風險點的控制情況進行審計分析,從而保障審計規範,提高審計質量。

(三)加強對基層審計人員的培訓和指導,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由於基層審計人員素質、力量較為薄弱。為保障基層行的審計工作質量除需加強人員保障外,還必須加強對基層審計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上一級審計部門應定期組織培訓,提高基層行審計人員的理論修養。在開展審計工作時,要有計劃的徵調基層審計人員參與,在實踐中提高基層審計人員的審計水平。另外,上級行審計部門應考慮制定並下發類似於《經濟責任審計手冊》等內容的指導意見,指導基層審計人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保障審計工作的標準化和規範化。

(四)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充分利用各專業和部門的考核結果。

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需各個部門相互配合才能有序開展。以工商銀行為例,該項審計工作在支行層面應已內控管理委員會為平臺進行協調,合規經理牽頭,各相關科室人員參與,相互協作,並充分利用被審計人的年度考核結果、支行、網點的內控評價結果以及各專業檢查結果,從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

審計調查報告4

一、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內容和結構

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應包括調查依據、實施的基本情況、被調查事項的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原因分析以及建議。對於以上內容,應如何安排調查報告的結構和文字的表述方法,是撰寫專項審計報告的寫作技巧問題。所謂結構,就是報告的內容如何分段而構成一個整體的問題。具體包括如何開頭、如何結尾,如何羅列調查出的問題,審計的評價、原因分析、意見和建議如何體現等。結構安排得當,能使審計調查報告條理清楚。否則,就達不到預定的目的。結合實踐,專項審計調查報告一般可作如下安排:

第一部分:主要敘述審計調查的概況。在寫明審計調查報告的標題、日期、受文機關後,就要闡明審計調查概況。寫明根據什麼可簡單的交代調查的緣由、內容、目的等。

第二部分:主要寫審計調查過程和結果。它是審計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寫好這部分,是審計調查報告是否有說服力的關鍵所在。

(一)要敘述被調查事項的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基本情況主要說明與調查目標有關的被調查事項背景資訊,總體評價主要是針對調查結果發表評價意見。評價要針對被調查單位財經工作和存在的問題,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評價,做到把握總體、客觀適當,充分體現整體性和巨集觀性。為防止審計風險,儘量不要作出絕對肯定或絕對否定的評價。

(二)問題的集中、分類和分析

從諸多的調查材料中,尋找帶有共性的問題,將其相對集中在一起,按順序單列起來。反映問題做到主次分明、重點突出,切忌單個羅列、輕重不分、分類錯誤等現象。每類問題的表述原則上要先總體、後列舉,要首先反映問題總量、佔總體比率、發展規模、程度和趨勢、影響面及其後果。要分析問題產生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歷史原因和現實原因,分析問題要切中要害,要從大量的財務資料和非財務資料中歸納出規律性從中發現客觀實質,真正找到問題產生的原因。

(三)解決問題的審計調查建議

要針對具體問題,從根治和控制的角度,提出改革體制、健全機制、完善法規等標本兼治的建議、促進整改和規範等解決實際問題的具體措施。如審計調查中發現某縣計生經費投入不到位問題,在寫建議時不能簡單寫出加大計生經費的投入。可以建議政府要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經費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對計生經費支出要分類管理,據實測定,進一步細化預算,這樣才能便於採納,達到加大計生經費投入工作的目的。

第三部分:結尾。主要寫清編寫審計調查報告的審計機關的名稱,並註明報告日期。

二、撰寫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步驟

(一)整理審計調查記錄,分類歸類

在審計調查工作結束之前,應對審計調查全過程進行認真的檢查和總結,做一番去粗取精,去蕪存菁的整理工作,捨棄無關緊要和可有可無的材料,選擇具有代表性的事實材料,針對審計實施方案檢查審計任務是否完備齊全。如果材料不足,應予補足;證據不充分,應進一步充實;資料未核實的,應抓緊核准;工作底稿不齊,應繼續補充,將審定後的材料,按照不同內容,進行分類,歸納。如分成哪些是擠佔、挪用方面的,哪些是違規發放獎勵、補貼的,等等。

(二)擬訂提綱

專項審計調查與其它文章不同,需要靠大量的事實材料說話,在收集和選擇整理歸類的基礎上,可按照問題的主次,統籌安排,確定表現形式,編寫較為詳細的調查提綱。

(三)起草調查報告,修改定稿

通過資料的整理和提綱的擬訂,審計調查的基本內容已經具備,只有用文字組織說明,調查報告初稿也就自然形成。初稿形成後,要經過研究,認真加以修改,儘可能做到完整無缺。

三、撰寫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寫好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是審計程式的重要一環,是對審計調查事項的準確、客觀、高度概括和評價,是為領導提供巨集觀決策的依據。撰寫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注意內容和形式的統一

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上述談到的形式,是一般的寫法,並非在任何情況下,均可生搬硬套。在審計中,會遇到各種各樣和意想不到的問題,這就需要採用適合表述各種不同需要的形式。

(二)語言要樸素、簡練、確切,結論要有證有據

審計調查報告是應用文,不要用華麗的辭藻和過多的形容詞進行修飾,更不能大發議論,進行邏輯推理。

(三)文風要實事求是,法規引用要正確

寫審計調查報告,就是要求事實準確,文字表述無誤,引用法規正確。發現多少問題,就寫多少問題;是什麼問題就寫什麼問題,讓事實說話。如:在審計調查時發現計生經費投入嚴重不足,可以寫出以下事實,表明問題的嚴重:“某縣某年應投入計生經費2410萬元,實際投入670萬元,實際投入佔應投入的27.8%。”注重把事實說清楚。既防止望風捕影,誇大事實,又要防止大事劃小,小事劃無。

審計調查報告5

20xx年9月28日至20xx年10月25日,縣審計局對部分縣級預算執行單位20xx年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計查處的問題

(一)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情況。存在應繳未繳預算收入,政府債券轉貸手續不完善等問題。

(二)縣級預算執行單位審計情況。

部分單位存在以下問題:

1、應繳未繳非稅收入;

2、超限額支付現金;

3、超比例列支招待費;

4、專案工程無正式發票;

5、虛列借調人員工資;

6、專案招投標不規範;

7、違規出借資金;

8、違規提取專用基金、滯留欠撥資金;

9、欠繳職工“四險”及住房公積金

二、審計整改情況

審計報告、審計決定下發後,各相關單位高度重視審計結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及時修訂和完善財務內控制度,不斷提高部門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水平。

(一)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縣財政局對審計結果高度重視,召開了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審計查出的問題,制定了切實開行的整改方案,細化了整改責任。及時將非稅收入解繳金庫;對債券轉貸手續不完善問題。已與相關單位簽訂了轉貸合同,對債務本息償還有關問題進行明確約定。

(二)縣級預算執行單位審計整改情況。

1、應繳未繳非稅收入於20xx年7月28日全部解繳;

2、超限額支付現金的問題,相關單位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嚴格現金使用範圍;

3、公務接待費超標準的問題,相關單位建立公務接待審批制度,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和接待範圍;

4、專案工程無正式發票的問題,相關單位加強財政法律法規學習,嚴格辦結程式;

5、虛列借調人員工資問題,相關單位財務人員加強財政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財務核算和管理水平;

6、招投標不規範的問題,相關各單位健全財經法律法規及《招投標法》的學習,嚴格招投標程式;

7、違規出借資金的問題,現已全部收回,歸還原資金渠道;

8、違規提取專用基金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全部歸還專用基金;

9、欠繳職工“四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問題,已向政府進行專題彙報,力爭儘快拿出解決辦法。

三、加強預算執行的建議

通過近年來的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各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總體情況較好,財經紀律意識進一步增強,對財務管理工作較為重視,對審計查處的問題能夠正確對待,積極整改。但個別單位仍存在著部分違紀違規和管理不規範的問題,這些問題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加強預算管理逐步解決。

(一)提高預算編制質量,維護預算嚴肅性。在財政預算編制時,財政部門應準確研判當年國家財政政策,並進行大量調研,參照歷年收支情況,結合縣域經濟發展實際和各部門單位業務工作狀況,科學、客觀、準確的編制預算收支計劃,提高預算的年初到位率,維護預算的嚴肅性。

(二)強化稅源管理,提高財政收入質量。面對當前經濟增速放緩,縣域稅收下降的不利局面,財稅部門要用好用足相關財稅扶持政策,建立起以財政貼息為主、小額無償補助為輔的產業扶持格局,創新投融資機制,形成多元化、常態化的投融資機制,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助力企業發展。

(三)加強資金專戶管理,盤活存量資金。一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全面清理財政往來款項,尤其對長期掛賬的暫付、暫存款項認真分析原因,落實清理措施,建立定期清理長效機制,積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強化結餘結轉資金管理,嚴格執行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財政結餘結轉資金管理的通知》規定,除政策規定外的其他結轉結餘資金應收回預算,補充財力,提高資金效益。二是加快專項資金支出,統籌專案進度與資金撥付的關係,防止資金滯留或沉澱。

(四)嚴格財政監管,規範財政財務收支。認真履行財政監管職能,加強對縣直單位財務人員和會計基礎培訓,提升財務人員會計核算和管理水平,規範會計基礎工作。增強主管部門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對所屬單位財務、資產、資金的監管職責,加大對存在問題的整改力度,防範監管盲點,杜絕管理漏洞。

審計調查報告6

審計署於今年3月份下發了《審計署關於印發主要審計文書種類和參考格式的通知》,規範了10種主要審計文書及其參考格式,並制定了3種審計文字參考格式。《審計取證單》是3種審計文字參考格式之一。

《審計取證單》參考格式清晰明瞭,所包含要素清楚準確,但基層審計機關在審計實踐運用時,還是遇到了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加以探析。

一是“審計(調查)事項摘要”所包含內容問題。一種觀點是,對審計證據進行羅列、彙總,將有關存在問題隱匿其中,在審計工作底稿中再予以反映;另一種觀點是,對審計證據進行歸類、計算、分析,並闡述存在問題事實、資料及違反的法律法規、定性結論。

二是審計取證單所包含事項問題。一種觀點是,審計取證單要一事一稿;另一種觀點是,審計取證單雖然對審計證據進行了彙總分析,但可以包括多個問題、多個事項。

三是審計取證單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簽字問題。一種觀點是,由證據提供者簽字;另一種觀點是,由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簽字。

四是審計取證單的運用問題。一種觀點是,並不是所有審計事項都要用審計取證單進行取證;另一種觀點是,所有審計事項都要用審計取證單進行取證,每份審計工作底稿都要附審計取證單。

筆者認為,判斷某個觀點的正確科學與否,一看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準則規定;二看在遵循第一條的基礎上,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更有利於開展工作;三看審計實踐的檢驗程度。

一、關於“審計(調查)事項摘要”所包含內容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國家審計準則)第九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審計事項比較複雜或者取得的審計證據數量較大的,可以對審計證據進行彙總分析,編制審計取證單,由證據提供者簽名或者蓋章。”這就是說,“審計(調查)事項摘要”所包含內容主要是對審計證據進行彙總分析。筆者認為,彙總、分析這兩個詞彙,既可以作為平行關係,也可以作為遞進關係,可根據審計實際情況,對審計證據進行彙總或者進行彙總分析。至於是否要闡述存在問題事實、資料及違反的法律法規、定性結論,筆者認為,有些審計取證單可以闡述有關事實及資料,因為那是對審計證據進行歸類、計算、分析的結果,有必要讓被審計單位知曉,充分聽取他們的解釋和說明,並根據新補充證據情況,確定是否對審計取證單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完善;違反的法律法規、定性結論,是審計工作底稿的主要要素之一,國家審計準則並未要求在審計取證單中予以闡明,筆者認為有待於進一步探討。

二、關於審計取證單所包含事項問題

筆者認為,一份審計取證單包含一個事項還是多個事項,要根據審計工作實際情況而定。對於證據齊全、問題明確、思路清晰的審計(調查)事項,要儘量做到一事一份取證單,這樣便於問題的定性處理,便於編制審計工作底稿。而對於一些疑點問題,由於被審計(調查)單位的行業、專業非常寬泛,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受限,而查詢、學習等都需要一個過程,單憑被審計(調查)單位有關人員的解釋說明,不足以讓審計人員準確界定自己的專業判斷是否科學、合規、準確,加上時間有限,也不能等問題弄明白了再來取證。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打破常規,儘可能對所有發現的疑點問題及相關證據進行取證,然後再利用足夠時間進行彙總、分析、計算、提煉,對確實存在問題的事項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定性處理。

三、關於審計取證單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簽字問題

國家審計準則第九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審計取證單由證據提供者簽名或者蓋章。而審計署下發檔案制定的《審計取證單》參考格式中,是由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基層審計機關在規範審計取證單時,有的使用前者,有的使用後者。筆者認為,證據提供者的範圍較大,包括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之所以在《審計取證單》參考格式中規定由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其中一個原因應該是基於以下考慮:審計取證單是在審計事項比較複雜或者取得的審計證據數量較大時,對審計證據進行彙總分析的基礎上編制的,這些證據提供者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多個人,對於審計人員彙總分析的情況,某個證據提供者可能知其一不知其二,而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則對全面情況比較瞭解,其政策理論水平較高,能夠對審計取證單有關內容提出自己的見解或說明。這樣,一方面充分聽取了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加深了雙方的溝通和交流,另一方面,也有效降低了審計風險,提高了審計質量。有些基層審計人員認為,由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比由證據提供者簽名或蓋章,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審計取證難度,這種情況在審計實踐中也或多或少地存在。至於執行哪種簽字或蓋章格式的審計取證單,基層審計機關已根據審計署要求進行了規範。

四、關於審計取證單的運用問題

有的基層審計機關在複核、審理審計專案時,要求按照審計實施方案要求,對所涉及的所有事項都要編制審計取證單。筆者認為這種做法有些欠妥。首先,國家審計準則規定:“審計事項比較複雜或者取得的審計證據數量較大的,可以對審計證據進行彙總分析,編制審計取證單。”也就是說,並不是要求所有事項都編制審計取證單。其次,審計取證單是審計署根據審計發展需要新補充的一種審計文字,並不是代替審計日記,並未要求每個事項都要記載。再次,要正確界定審計取證單與審計證據之間的關係。根據國家審計準則第八十六條、第九十二條規定,審計證據可分為直接證據、間接證據,外部證據、內部證據,原始證據、復件證據等,且獲取證據的方法有檢查、觀察、詢問、外部調查、重新計算、重新操作、分析等。審計取證單是對審計證據進行彙總分析後編制的,應屬於間接證據,是審計證據的一種。國家審計準則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規定:“審計人員對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每一審計事項,均應當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審計證據材料應當作為調查瞭解記錄和審計工作底稿的附件。”也就是說,每一份審計工作底稿都要附審計證據材料,這個審計證據材料包括審計取證單,也包括其他審計證據材料。

以上是筆者對審計取證單填寫及應用的一點粗淺看法,需要在審計實踐中逐步增強認識、加強規範,確保編制高質量的審計取證單,以進一步提升審計工作的規範化、法制化水平。

審計調查報告7

調查審計雖然不參與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但隨著集團公司的規模擴大,調查審計作為集團公司的經濟監督機構,其作用越來越重要。

集團公司的調查審計不同與社會審計,同樣調查審計報告與社會審計報告存在較大差別,社會審計遵循的是《獨立審計準則》,而調查審計遵循的是《調查審計準則》。因此兩者在審計的獨立性上、審計方式、審計重點、審計目的、審計職責作用是不同的。

從而使調查審計報告對集團公司調查控制的健全有效,會計資訊的真實合法完整,經營績效,經濟責任及經營合規性等進行檢查、監督、評價、整改及獎懲建議。

調查審計報告作為改進內控管理的參考依據只對集團公司本單位、本部門、股東負責並對外保密。

而社會審計主要圍繞會計報表進行,對會計報表發表意見,對外出具《審計報告》,具有鑑證作用,需要對股東、債權人、及社會公眾使用人負責,社會審計出具的《管理建議書》僅僅指出調查控制制度及執行的不足,出具建議。

但調查審計與社會審計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在審計內容、審計依據、審計方法等方面有一致之處。因此《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某些要求,值得我們在寫調查審計報告時參考,如審計的目的、審計物件、審計依據、審計責任、審計的實施過程等在調查審計報告中也需要體現。

需要指出的是調查審計報告更突出對調查控制的關注,要針對調查控制制度及執行的不足提出具體審計意見及處罰建議,這與社會審計的《管理建議書》也有相同之處。

以下是ABC集團公司出具的分公司審計報告部分內容,目的是希望大家共同探討。

一、封 面

***公司機密調查審計報告

報告名稱:關於abc的審計報告

報告編號:ABC集團內審字[200X]第0XX號出具

報告時間:200X年XX月XX日

報告抄送:董事長、各副總裁、董事長助理、財務總監、XX部門

二、報告正文

關於abc分公司的審計報告

ABC集團內審字[200x]第0xx號

我們於200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對abc分公司進行了審計。abc分公司資料的提供和編制、建立健全調查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是分公司財務及XX管理部門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發表審計意見。

我們按照《調查審計準則》有關規定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通過審計目的在於掌握分公司經營情況、調查控制制度執行情況,以便進行分析,從中評價出經營中存在的差距及揭示主要問題,針對重大缺陷提出審計意見。本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及審計意見,請各分公司及公司相關部門在此基礎上認真進行自查、完善、整改,後續審計中再發現此類問題按ABC規定及本次審計意見進行處罰。 abc分公司的基本情況……

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審計意見

一、abc分公司資金管理不規範

1.職工借款隨意性,借款金額大,期限長,有的借款理由不充分,甚至有的舊賬不結又填新賬,截至審計日借款金額情況……。借款超三月的有……借款超一年的有……

審計意見:對超三月的借款一律無條件收回,收不回來的分公司經理、會計按4:6承擔責任。以後不準出現超三月的借款,不準出現業務理由以外的借款,職工辭職要清理,否則分公司經理、會計按4:6承擔責任,並從借款之日起按月1%的利率計算利息並按借款額的20%處以罰金。

金存在不能及時上繳公司賬戶的現象,如abc分公司200x年xx月xx日的xx金abcx元,截至200x年xx月xx日尚未上繳,時間長達近xx個月。 審計意見:嚴格財務控制制度,對不執行財務規定的分公司經理、會計各承擔違規金額25%的處罰。

二、存貨管理、庫齡、結構存在不足

1、業務員借貨現象普遍存在,數量之大日期之長令人費解。截至審計日借出存貨XX件,折算成金額XX元,為庫存金額的XX%。

時間超三月的有XX件,折算金額XX元,其中超一年的有XX件套,折算金額XX元。而且有些業務員已離職,如XX借貨XX件折算金額為XX元,已於去年辭職。

審計意見:現有不超一月無損的借貨加強催收力度儘快收回;超一月及損壞的借貨落實責任人按售價的7折收回現金,沒有責任人的分公司經理(或原經理)、會計、保管人員按3:3:4的比例扣款。通過本次清理以後,以後借貨理由要充分,分公司經理要審批,分公司會計隨時監督,不準出現一個月以上借貨,職工辭職要清理借貨。否則分公司經理會計保管人員分別按零售價承擔3:3:4的責任。

2、存貨盤點賬實不符嚴重

存貨盤點的目的在於查詢錯誤指出問題,以便管理控制的改進與提高。根據重要性原則,考慮成本效益,本次審計差錯的定義為:只要同種類成品,實盤與賬面不符即為賬實不符,核對中並不進行合併調整。具體的財務操作必須根據本次審計盤點情況另行仔細盤點,該合併的合併,該調整的進行調整。

(1)盤點對賬具體情況

按總數種類差錯相抵後計算的差錯率為XX%。

賬實核對不符情況:

品種

盤盈

盤虧

盈虧絕對值合計

(2)我們通過調查瞭解、分析具體原因如下……

3、按庫齡分析

根據最後一次進貨測算,超3個月的庫存,佔全部庫存的XX%;超6個月的庫存,佔全部庫存的XX%;超1年的庫存,佔全部庫存的XX%。超齡庫存不但每年耗費較大的資金成本,更重要的是已成為困擾資金週轉的桎梏。 庫齡種類明細:

品種合計

1-3月3-6月6-12月1-2年2-3年3年上

分析原因……

4、按存貨結構週轉情況分析,全部xx存貨去年同期銷售xx件,今年上半年的銷量為xx件,abc分公司庫存xx件,測算需xx個月銷完。

審計意見:在以上盤點的基礎上,對現有庫存進行庫齡的統一排查,在查清庫齡的基礎上,完善財務軟體或xx系統對存貨的實時監控,為公司庫存管理、經營決策提供資訊。同時為盤活庫存,加強資金流轉,節約財務費用,緩解公司資金緊張的壓力,請公司決策層針對公司庫存目前的庫齡、銷售前景預測情況,在消化調整庫存結構的基礎上,制定有效的清倉利庫管理制度,並作為一個長期的策略貫徹下去。

三、費用合理性的難以界定

費用單據報銷不規範,如招待費有的未註明為何事招待何人;有的經辦人、分公司審籤人僅經理一人,審計無法界定是否合理合法。

審計意見……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存在差距

abc分公司,低值易耗品臺賬記錄無規格型號、無產地、無購入日期或調入日期等,不詳細、不及時、不全面、不規範;分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存在缺陷,有的隨處亂方、有的損壞不及時修理,如有兩張辦公桌抽屜、門損壞無修理,一臺轉椅損壞放在四樓迎門處。

審計意見:……對丟失、損壞的要落實原因,是責任人原因的要追究責任,加強日常維護、維修工作,分管領導承擔管理責任。

五、銷售審計情況分析

1、x-x月銷售額構成分析

200x年x-x月份abc分公司xx銷售金額同比增長XX%。從構成情況看……

2、x-x月銷售量分析

從銷量及增長幅度可以看出xx、xx、xx增長較快,xx銷售增長緩慢,具體分析……

審計意見……

六、1-6月銷售費用構成及銷售費用率分析

分公司費用構成及銷費用率對比情況……

七、店面門頭形象、店內佈局,專賣店管理制度不健全

……

審計意見……

八、存貨進銷存、財務收支明細賬記錄不規範、不全面

abc分公司的存貨進銷存明細賬沒有月結、累計;用紅字記錄出庫,商場與商場、專賣店調貨不經倉庫調賬;財務收支明細賬無月結、累計,有的不按財務記賬規則塗改……

審計意見……

九、禮品卡管理存在漏洞

1、借支禮品卡時間較長,截至xx年xx月xx日,借支禮品卡如下……

2、有效期問題……

3、禮品卡註明一次消費,但實際中存在分次消費或變相分次消費(換卡)的現象……

4、面值、有效日期標註不規範,有的用電腦列印紙條貼上在卡上,有的在卡上直接圓珠筆或碳素筆書寫,有損害於一個知名品牌的形象。

審計意見:規範禮品卡及消費的管理,面值、有效日期標註直接印刷在卡上或統一用電腦列印紙條列印;禮品卡有效期問題嚴格按卡面上標註執行,個別卡超期一律到總公司核驗後處理或折價後換卡消費,分公司無權接受自行處理;如同有效期一樣,在維護公司形象及嚴肅性前提下,嚴格按禮品卡標註使用;除特殊情況經總公司財務部長批准外不準借出,對私自借出的一律按面值追究分公司經理及會計各50%的責任。本次審計查出的借卡,請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絡,儘快進行財務帳務或收款處理。

十、分公司財務基礎薄弱,不能適應財務管理的要求

庫齡分析是一項很重要的基礎管理工作,但分公司不能提供出存貨的庫齡,也從未進行過庫齡、庫存結構的分析,更無從談起為公司存貨決策提供資訊…… 合同簽訂、跟蹤管理……

審計意見:以集團公司財務部牽頭,組織XX部、XX部共同對存貨管理、合同管理等基礎性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一、分公司財務核算架構不合理

財務收支控制的高度集中並不等於核算的集中。目前分公司大多有獨立的營業執照且為獨立的納稅主體,從財稅制度上應為獨立經營、獨立納稅的獨立核算單位,但結合分公司的審計情況看,分公司並未形成為獨立核算的經營實體,分公司會計行使的職責相當於部門核算員,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會計…… 審計意見:……

附註:分公司基本情況表

分公司職工借款情況表

分公司借貨明細表

分公司銷售分析表

分公司費用分析表。

ABC計師:XXX

XXX

月xx日

集團有限公司總審助理審計員:

審計部200x年xx

審計調查報告8

企業內部審計作為一種自律機制,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是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維護國家的財經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貫徹落實的必要保證。筆者近期對一些企業的內部審計狀況進行了調查分析。目前,一般企業中的內部審計,從內容上已圍繞資訊的可靠性與完整性,政策、計劃、程式、法律和規定的遵循,保護資本的安全,資源的節約和有效使用,經營目標的完成等方面來展開工作。但內部審計從目前的普遍成效來說還未發揮出應有的支援內部管理的作用,更無法適應現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要求。

一、當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現狀

(一)企業經營管理者對內部審計的認識不足。受長期計劃經濟的影響,部分企業領導人片面認為內部審計就是檢查內部經濟問題,會影響企業職工的團結和穩定,有的認為內部審計限制了自己的經營自主權,削弱了自己的權威,有的將內審機構形同虛設,使內審人員無職無權。

(二)審計處於低階階段且專業知識不足。目前內部審計的職能應是查錯防弊型與管理服務型緊密結合。但現狀是由於基礎管理的缺陷,一般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還要每月度將大量精力用於複核糾正會計科目及經營管理資料的正確性上,然後才能將部分精力投入到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查證及生產經營的監督,加上目前內審人員普遍是現代企業管理知識匱乏,審計理論與方法鑽研不精,因此更難對企業經營管理作出有效的審計分析、評價和管理整改建議,審計的物件主要是會計報表、賬本、憑證及其相關資料,工作都集中在財務領域的淺表層次,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資本運作、投資、成本管理、產品定價方案評審與選擇等重要領域,一般都無能力和條件開展審計工作。

(三)內部審計缺乏充分的獨立性,削弱了內部審計決策的質量。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基本原則,是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的基本前提,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和他們所審計的活動保持獨立,這樣才能做出公正、無偏見的判斷。所以,內部審計能否充分發揮作用與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是否具備充分獨立性有關。然而,經驗證明,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嚴重不足,主要源於我國內部審計機構設定和組織形式以及我國內部審計人員自身缺乏專業素質。眾所周知,內部審計機構是企業內部設定的機構,在本企業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企業實現經營目標服務。因此,內部審計在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企業的利益限制。於是,企業的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做出客觀公正、合理合法的評價。特別是當面對企業領導者參與或法人違紀時,內部審計往往是無能為力的。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如若服從於管理層意志,不能對企業的財務進行有效監控,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就會埋下巨大的隱患,導致審計風險。此外,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和公司、單位其他部門人員同屬一個機構,潛在的或實際出現的利益衝突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內部審計人員也要承擔企業的經營責任,從而內部審計人員獨立性極易受損害,多數單位沒有配備專職審計人員,而是由其他業務人員兼任,也沒有賦予他們一定的職權,受執業能力和專業素質限制,也很難開展內審工作。

(四)領導授權不明確、充分。一個企業內控制度的執行力與企業文化的建設有很大關係,但客觀上受利益驅動的影響更大,而企業決策層基本上沒有授予內審對查證違紀違規問題的直接考核處分權,對被審計者缺乏直接的利益約束力,不能對違紀違規行為形成強有力的威懾,依靠揭示、審計建議等審計職權很難實現審計糾錯的期望目標,對審計人員提出的問題與改進意見有相當部分被審計者是“虛心接受,屢教不改”。

(五)審計人員的考核激勵不科學。審計固有的監督性與批判性很少帶來他人善意的理解,相反,經常會遭受冷遇、對抗、行政干涉等方方面面的壓力,甚至受到心理和生理上的傷害。缺乏安全感的審計人員思想趨向消沉,工作缺乏責任心,工作中顯得“顧慮重重”,嚴重影響審計行為的有效性。而絕大部分企業對內審人員工作的考核評價標準忽視了這種特定現象,多采用懲罰激勵而少採用獎勵激勵,往往使得內審人員辛辛苦苦工作,換來“裡外不是人”的感覺。

二、強化企業內部審計的對策與措施

(一)內部審計機構要合理定位。在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及及法人治理內部控制組織框架中,內審機構應是一個獨立部門,它應直接對監事會負責,如有必要,遇有重大的內部審計事項或企業內部發生重大的違規、違法事件時,還可直接向股東大會極其常設機構董事會報告。在企業內部監督機制中,內審部門應有不可置疑的權威性,並具備股東大會或其常設機構董事會明確授予適度的審計事項直接處置權,以保證內部審計報告能引起企業管理當局的足夠重視。針對內審報告中提出的整改、處置意見和建議,應及時予以研究並給予反饋,這樣才能保證在科學、完善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下,最大力度地完成企業的經營目標。

(二)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考核選拔制度。對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要實行公開競聘、多級考試等選拔制度,採用“不拘一格選人才”的機制全方位地開發事業性強、業務素質高、能主動盡職的優秀審計人才資源,從而培養造就一批符合現代審計發展需要的各型別人才,並把他們配置到適合的管理或主管崗位上,不斷提高審計人才的使用效果,同時也從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審計人員的成就感和自我實現的需要。

(三)以提高內部審計獨立性為出發點,改善企業內部組織結構,明確內部審計責任。經驗表明,內審機構和人員的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實現其職能,發揮其作用的前提條件。因此,必須設定專門的內部審計機構,使其獨立於其他職能部門,在領導關係選擇上要提高內審機構的直屬領導層次(直屬領導層次越高,其獨立性越強);必須設定專職的審計人員,使其不參與或負責其他職能部門的管理活動和其他業務活動,在其領導體制的選擇上也要考慮審計活動與業務經營活動的關係,避免一人既負責財會工作,又參與審計工作、既負責某項業務,又指揮對這項業務活動的審計等職責不相容現象發生。此外,保證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開展業務中的實質性獨立自主地選擇審計專案,確定審計重點,編制審計計劃,實施審計程式,完成審計報告。明確內部審計人員的責任也是提高審計獨立性的重要手段。應當建立審計人員首先要明確其職責,以職責來決定人員,而不是確立人員後再賦予職責,通過劃分職責來確定內部審計的權利,才能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目標和內容與其職責達到統一。

(四)建立健全各項審計業務管理制度,實施審計質量考核。重點應推行“主審負責制”,對審計專案的整個過程,應建立有效約束、嚴格把關的質量控制機制,按照過錯原則追究審計質量問題的有關人員責任及領導連帶責任,即誰的過錯誰負責,主管領導負連帶責任。審計員對各自分管的工作負責,主審對整個審計專案負責,並與獎金、榮譽掛鉤。主管審計的領導主要對評價、定性、處理意見是否恰當審籤,從而各司其職。

(五)加強內部審計隊伍的建設,提升審計工作水平。企業內部審計制度是否真正能為企業實現其最終目標服務,不僅要有完善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作為內部審計人員的行為規範,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批高素質的內部審計人員。因此,要積極完善內部審計人員的後續教育體制,建立註冊內部審計師資格考試製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技術過硬的隊伍,只有這樣,才可能較大幅度地提高審計人員素質,使內部審計機構真正成為現代企業管理的臂膀,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更好地為企業的經濟活動服務。

(六)以激勵機制為手段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動性。激勵有精神激勵、物質激勵、考評激勵、業績激勵、獎懲激勵等多種方式。在制定了科學化的考核標準基礎上,要嚴格執行考核制度,使審計人員的業績公正地計量出來,從而實施有效的激勵。一般應多采用獎勵激勵而少採用懲罰激勵,因為獎勵激勵的正面刺激比懲罰的反面刺激更為有效。如果在審計管理中正確認識這一特點並加以合理利用,就可以找到最佳的富有人文精神的獎懲方案,更好地利用審計人力資源,使審計員處在最佳的行為狀態,並以自覺性、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來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益,促使其有效實現審計目標

審計調查報告9

一.說明部分

1.說明委託方名稱(被審計企業名稱)及委託目的(審計目的);

2.說明會計責任、審計責任、審計依據。

二.企業及專案基本情況

1.企業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名稱、註冊日期、營業執照頒發機構、註冊號碼、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經營範圍。

2.簡述專案情況。

三.基金專案合同及相關規定

1.專案申報時間、專案名稱、合同簽訂時間、立項程式碼、取得創新基金資助金額及資助方式。

2.專案投資總額。

3.創新基金用途。

4.專案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指標情況。

四.合同執行期間專案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1.資金到位情況

2.資金支出情況

3.專案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1)專案實現銷售收入情況(按年度分列)

2)專案成本情況

3)專案繳納稅金情況

4)專案應承擔的期間費用

5)專案實現利潤

五.報告附註

1、會計政策註釋。

2、企業適用稅種及稅率。

3.主要財務指標註釋。

審計調查報告10

一、調查目的

企業內部審計作為一種自律機制,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是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維護國家的財經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貫徹落實的必要保證。對企業的內部審計狀況進行了調查分析。目前,企業中的內部審計,從內容上已圍繞資訊的可靠性與完整性,政策、計劃、程式、法律和規定的遵循,保護資本的安全,資源的節約和有效使用,經營目標的完成等方面來展開工作。但內部審計從目前的普遍成效來說還未發揮出應有的支援內部管理的作用,更無法適應現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要求。

二、公司基本情況

保意建材城位於港城建材主戰場核心板塊,經營面積達8000平方米 ,品類齊全、品牌林立。商城內的品牌建材全部為保意自營,這一經營模式自成體系,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在業界當中屬於最先進的經營模式。保意建材城超大規模、超強品牌、超群理念、超級服務,領軍港城、領跑業界。保意企業十四年來以誠信為本,在港城業界有口皆碑。對於大型零售企業來說企業的內部審計與管理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三、調查的內容

(一)該企業經營管理者對內部審計的認識不足。受長期計劃經濟的影響,部分企業領導人片面認為內部審計就是檢查內部經濟問題,會影響企業職工的團結和穩定,有的認為內部審計限制了自己的經營自主權,削弱了自己的權威,有的將內審機構形同虛設,使內審人員無職無權。

(二)審計處於低階階段且專業知識不足。目前內部審計的職能應是查錯防弊型與管理服務型緊密結合。但現狀是由於基礎管理的缺陷,一般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還要每月度將大量精力用於複核糾正會計科目及經營管理資料的正確性上,然後才能將部分精力投入到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查證及生產經營的監督,加上目前內審人員普遍是現代企業管理知識匱乏,審計理論與方法鑽研不精,因此更難對企業經營管理作出有效的審計分析、評價和管理整改建議,審計的物件主要是會計報表、賬本、憑證及其相關資料,工作都集中在財務領域的淺表層次, 1

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資本運作、投資、成本管理、產品定價方案評審與選擇等重要領域,一般都無能力和條件開展審計工作。

(三)內部審計缺乏充分的獨立性,削弱了內部審計決策的質量。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基本原則,是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的基本前提,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和他們所審計的活動保持獨立,這樣才能做出公正、無偏見的判斷。所以,內部審計能否充分發揮作用與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是否具備充分獨立性有關。然而,經驗證明,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嚴重不足,主要源於我國內部審計機構設定和組織形式以及我國內部審計人員自身缺乏專業素質。

眾所周知,內部審計機構是企業內部設定的機構,在本企業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企業實現經營目標服務。因此,內部審計在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企業的利益限制。於是,企業的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做出客觀公正、合理合法的評價。特別是當面對企業領導者參與或法人違紀時,內部審計往往是無能為力的。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如若服從於管理層意志,不能對企業的財務進行有效監控,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就會埋下巨大的隱患,導致審計風險。此外,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和公司、單位其他部門人員同屬一個機構,潛在的或實際出現的利益衝突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內部審計人員也要承擔企業的經營責任,從而內部審計人員獨立性極易受損害,多數單位沒有配備專職審計人員,而是由其他業務人員兼任,也沒有賦予他們一定的職權,受執業能力和專業素質限制,也很難開展內審工作。

(四)領導授權不明確、充分。一個企業內控制度的執行力與企業文化的建設有很大關係,但客觀上受利益驅動的影響更大,而企業決策層基本上沒有授予內審對查證違紀違規問題的直接考核處分權,對被審計者缺乏直接的利益約束力,不能對違紀違規行為形成強有力的威懾,依靠揭示、審計建議等審計職權很難實現審計糾錯的期望目標,對審計人員提出的問題與改進意見有相當部分被審計者是“虛心接受,屢教不改”。

(五)審計人員的考核激勵不科學。審計固有的監督性與批判性很少帶來他人善意的理解,相反,經常會遭受冷遇、對抗、行政干涉等方方面面的壓力,甚至受到心理和生理上的傷害。缺乏安全感的審計人員思想趨向消沉,工作缺乏責 2

江 蘇 大 學 畢 業 論 文 調 查 報 告

任心,工作中顯得“顧慮重重”,嚴重影響審計行為的有效性。而絕大部分企業對內審人員工作的考核評價標準忽視了這種特定現象,多采用懲罰激勵而少採用獎勵激勵,往往使得內審人員辛辛苦苦工作,換來“裡外不是人”的感覺。

四、調查的體會與措施

(一)內部審計機構要合理定位。在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及及法人治理內部控制組織框架中,內審機構應是一個獨立部門,它應直接對監事會負責,如有必要,遇有重大的內部審計事項或企業內部發生重大的違規、違法事件時,還可直接向股東大會極其常設機構董事會報告。在企業內部監督機制中,內審部門應有不可置疑的權威性,並具備股東大會或其常設機構董事會明確授予適度的審計事項直接處置權,以保證內部審計報告能引起企業管理當局的足夠重視。針對內審報告中提出的整改、處置意見和建議,應及時予以研究並給予反饋,這樣才能保證在科學、完善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下,最大力度地完成企業的經營目標。

(二)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考核選拔制度。對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要實行公開競聘、多級考試等選拔制度,採用“不拘一格選人才”的機制全方位地開發事業性強、業務素質高、能主動盡職的優秀審計人才資源,從而培養造就一批符合現代審計發展需要的各型別人才,並把他們配置到適合的管理或主管崗位上,不斷提高審計人才的使用效果,同時也從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審計人員的成就感和自我實現的需要。

(三)以提高內部審計獨立性為出發點,改善企業內部組織結構,明確內部審計責任。經驗表明,內審機構和人員的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實現其職能,發揮其作用的前提條件。因此,必須設定專門的內部審計機構,使其獨立於其他職能部門,在領導關係選擇上要提高內審機構的直屬領導層次(直屬領導層次越高,其獨立性越強);必須設定專職的審計人員,使其不參與或負責其他職能部門的管理活動和其他業務活動,在其領導體制的選擇上也要考慮審計活動與業務經營活動的關係,避免一人既負責財會工作,又參與審計工作、既負責某項業務,又指揮對這項業務活動的審計等職責不相容現象發生。此外,保證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開展業務中的實質性獨立自主地選擇審計專案,確定審計重點,編制審計計劃,實施審計程式,完成審計報告。 明確內部審計人員的責任也是提高審計獨立性 。

審計調查報告11

新形勢下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調查報告新形勢下內部審計質量評估較之於農村信用社意義重大。眾所周知,農村信用社穩定發展的根本是內部控制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內部控制在企業發展壯大過程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保證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就需要不斷進行內部控制評估,使內部控制能夠得到持續改進和優化,以防範企業面臨的各類風險。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現狀分析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現狀

1、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基本情況。

隨著農村信用社改革深入,審計工作呈現蓬勃發展,總體以真實性、合規性、風險性為審計主要目標。近年來更加註重審計專案與業務發展的關係、審計體系與內部控制體系的關係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和發展。但審計範圍、人員配備和審計獨立性等方面受制於體制建設,其職能作用尚待進一步開發。總之,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對於深化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確保農村信用社經營穩健發展,意義十分巨大。

2、制約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職能發揮的因素。

(1)體制建設落後。絕大多數基層單位設立了獨立的審計部門,但是審計部門以及人員的考核仍然與本單位經營業績和業務發展息息相關,審計部門缺乏獨立性,雖然在很多基層單位正在努力探索給予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單獨的考核辦法,甚至給予審計部門一定的“特權”,但是仍然無法擺脫其內部控制程式。主要原因是審計人員均是由從事本單位其他崗位的人員轉化而來,其人員關係往來、人情脈絡熟絡,即便在工作上獨立,情理上也難以保持其獨立性。

(2)審計方法落後。隨著科技化、資訊化首都不斷的滲透到農村信用社的各個領域,農村信用社已逐步入全面的資訊化。但是內部審計工作仍然採取現場審計為主,審計多采取內從紙介質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檔案資料中獲取資料和資訊的方式。審計抽樣過於片面,概括性不清,得出資料不夠嚴謹。

(3)審計人員素質有待提高。一是部門審計人員基層鍛鍊時間短,對業務知識的瞭解不夠全面,而且缺乏必要的計算機、法律知識。二是培訓跟不上業務發展,從上到下采取分任務的方式開展審計專案,而不是採取根據實際需要開展,特別是專案任務重時就會忽略了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使一些審計人員盲目上崗,審計效果差。三是業務部門重管理輕指導。基層單位業務部室因日常工作量較大,較少深入基層信用社調研、只是簡單的定製度、發文件,事後落實情況較少問津。

(二)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開展情況

1、尚未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

農村信用社作為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目前還沒有正式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工作,該工作仍然處於探索和試水階段。雖然從上級決策者來看,農村信用社內部對內部審計質量評估開展工作十分重視,並且組織了部分審計骨幹從事該工作的研究,並針對農村信用社內部實際開展了一系列的調查和實驗,包括不斷規範審計工作流程並實施內部審計報告稽核制度,雖然與真正意義上的國際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存在本質差距,但並沒有組織建設者們的熱情。

2、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標準難統一。

農村信用社是一個極其附在的金融體系,從省聯社到縣(市)級聯社都存在獨立的法人,並且發展狀況不盡相同,如果採取統一的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標準不盡合理。儘管省級聯社內部審計部門對縣(市)級聯社內部審計工作進行了多種形式的監督檢查,從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儘可能的統一標準,但如果地區發展不平衡或者省級聯社本身制定的標準存在內容不全面、評估不科學的漏洞,那麼內部審計質量評估仍舊有很長的路要走。

3、軟體設施見識尚不夠完善。

一方面缺乏人才,農村信用社的定位是面向縣域經濟和農村市場,這就決定了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的人才戰略是適應農村市場的相對“低端”的人才型別,而這一類人雖然能夠在農村市場風聲水起,但對於具有國際範兒偏“洋火”的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接受起來簡直是難於上青天。另一方面是資訊化建設落後,農村信用社經歷了長期的複雜的改革和發展才取得今天的成就,雖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很多方面仍然非常落後,其中資訊化建設就是其中一個方面,直接表現就是,絕大多數客戶經理甚至是中層管理人員計算機水平非常有限,這就導致了許多好的軟體不能推廣、推廣了的專案不能好好利用,直接導致了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被動性。

二、當前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存在的難點及對策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存在的難點

1、內部意識方面。

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難以保持獨立性,農村信用社較多管理層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未轉變,不能將審計部門作為獨立行使職責的部門,而是視作本單位設定的附屬部門,單位的管理人員長期的重經營輕管理,將更多的精力投放在業務增長和效益推進上,管理層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改革和創新絲毫不在意。而被審計單位更是得過且過,採取一切應對手段甚至動用人情關係公關,絲毫認識不到審計質量評估的重要意義,暮光短淺,只顧當時利益。

2、外部環境方面。

一方面缺乏長期開展的動力,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目前在我國沒有強制性要求開展,企業只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性開展,多數企業開展專案前首先論證成本,而作為業務發展並不是很超前且創新性不夠強大的農村信用社來說更加缺乏推動力。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做為金融企業,不僅對股東和職工負責,更重要的是要為地方經濟發展負責,為整個社會的金融認知和金融進步承擔社會責任,各基層單位一邊絞盡腦汁制定對策在激烈金融競爭中佔據一席之地又一邊制定這沉重的任務指標使全體員工在壓力中艱難跋涉,所有的經歷全部用在發展業務和收益上,很難拿出十足的經歷發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專案。

(二)解決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問題的對策

對農村信用社基層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評估,建議採用內部自我評估方式,即由省級聯社內部審計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採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對轄屬範圍內所有基層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從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1、大力宣傳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作用及優點。

農村信用社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監督審計職能,使審計工作能夠更好的防範業務風險。二是更好的整合審計資源,加強審計成果的合理運用。基於以上兩點,由省級聯社集中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一方面省級聯社在開展外部質量評估中會積累豐富的經驗,有能力對各基層單位開展強有效果的內部審計質量進行評估。另一方面目前各基層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採用外部評估方式的條件並不成熟,盲目使用外部評估可能會起到相反的作用。運用省級聯社開展的相對“外部”的評估方式,給予適當的緩衝時間,更有利於其向外部評估方式順利過渡。

2、優化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手段。

一是優化財務評估指標。財務指標是衡量農村信用社業務管理的出發點和歸宿,但內部審計工作的服務質量更多體現為一種長期效應或隱性效性,無法直接衡量和準確度量。因此,財務評估指標應主要考核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是否緊緊圍繞整體工作重心、是否服務於戰略目標的實現、是否為防範風險和改善運營等發揮了源頭控制作用。二是完善客戶反饋。客戶評估指標主要反映客戶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評價。決策方可通過問卷調查、採訪等方式,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無記名方式考核。考核包含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期望、認可以及對風險的關注程度、內部審計建議和意見被採納的比例等。指標值越高,單位內部審計質量越高;指標值越低,其內部審計質量越低。三是跟進業務流程評估指標。審計業務流程反映了內部審計業務開展及專案管理的規範程度。業務流程評估指標具體涵蓋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流程是否進行再造、流程改進的次數、實際工作是否按審計流程執行、從審計工作結束到出具審計報告的天數等。四是注重學習與成長評估指標。內部審計人員的學習和成長能力最終決定內部審計部門的可持續發展。基層單位應該注重內部審計人員的教育程度、職稱人數比例、持內部審計證和國際註冊內部審計師人數比例、培訓費用增長率等。通過設定學習與成長指標,督促各單位配置政治素養高、專業勝任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到內部審計工作崗位。

審計調查報告12

我們接受委託,審計了貴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地方稅(費)繳納情況。我們是依據政府已頒佈的各地方稅(費)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對貴公司所提供的會計報表、帳冊、憑證及有關納稅資料進行審計。貴公司對所提供的會計報表、帳冊、憑證及有關涉稅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我們的責任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

一、企業基本情況

XX公司,於20xx年5月18日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XXXXXXXX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設址XX市XX鎮彭洋村112號,法定代表人XX,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為人民幣500.00萬元,經營範圍:批發鋼材、糧食、煤炭。貴公司各地方稅(費)由XX市地方稅務局XX分局徵收。公司聯絡電話123456#,稅務登記證為閩國地稅字1111111111號,電腦編號2222222222#。

二、地方稅(費)審計情況

1、營業稅審計。

20xx年度貴公司無營業稅應稅專案,無應繳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審計

貴公司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當年度應繳增值稅稅額的5.00%計徵。

20xx年度應繳增值稅17,164.87元,應繳城市維護建設稅858.24元,已繳892.48元,多繳34.24元。

3、企業所得稅

20xx年度貴公司企業所得稅由XX國家稅務局徵收。

4、個人所得稅審計

(1)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超過費用扣除標準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適用稅率徵收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並由貴公司代扣代繳。

20xx年度貴公司員工工薪所得未超過上述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無應扣繳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

(2)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

貴公司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採用核定徵收。

20xx年度貴公司實現收入100,128.30元,徵收率1.00%,應繳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1,001.28元,已繳476.16元,少繳525.12元。

5、房產稅和土地使用審計

貴公司經營場所繫向私人租用,應繳房產稅採用從租方式計徵,即按照年租金金額的4.00%計徵。

20xx年度貴公司經營場所年租金為1,200.00元,應繳房產稅48.00元,未繳。

6、土地使用稅

20xx年度貴公司實際使用土地面積15.00平方米,單位稅額3.00元,應繳45.00元,未繳。

7、印花稅審計

20xx年度貴公司購銷合同應繳印花稅按照購銷總額70.00%的0.03%計徵;其他列舉的

應稅合同和營業帳簿應繳印花稅按照國家稅法的有關規定計徵。

(1)營業帳簿印花稅

貴公司本年度其他營業帳簿5本,應貼花25.00元,未貼花。

(2)購銷合同印花稅

貴公司本年度購銷總額100,128.30元,應繳印花稅21.03元,已繳127.99元,多繳106.96元。

8、教育費附加(含地方教育費附加)審計

貴公司應繳教育費附加按當年度應繳增值稅稅額的4.00%徵收。

20xx年度應繳增值稅17,164.87元,應繳教育費附加686.59元,已繳713.26元,多繳26.67元。

9、基本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審計

20xx年度貴公司已繳基本養老金832.00元和失業保險金96.00元。

10、防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和工會經費

20xx年度貴公司無已繳防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和工會經費。

三、綜合以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各地方稅(費)繳納情況如下:

1、營業稅無應繳數。

2、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繳858.24元,已繳892.48元,多繳34.24元。

3、企業所得稅由XX國家稅務局徵收。

4、個人所得稅應繳1,001.28元,已繳476.16元,少繳525.12元。。

5、房產稅應繳48.00元,未繳。

6、土地使用稅應繳45.00元,未繳。

7、印花稅應繳46.03元,已繳127.99元,多繳81.96元。

8、教育費附加應繳686.59元,已繳713.26元,多繳26.67元。

9、基本養老金已繳832.00元,失業保險金已繳96.00元。

10、防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和工會經費無已繳數。

四、其他事項說明

貴公司以前年度各地方稅費繳納情況未經審計。

審計調查報告13

一、調查目的

專業調查是我們完成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程的學習之後,綜合運用知識的重要的實踐性教學環節本專業必修的實踐課程,在實踐教學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通過專業調查使自己在實踐中驗證,鞏固已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通過知識的運用加深對相關課程論與方法的理解與掌握。加強對企業及其業務的瞭解,認識的基礎上,將學到的知識與實際相結合,使學生運用已學的專業理論知識,對調查的各項業務進行初步分析,善於觀察和分析對比,找到其合理和不足之處,靈活運用的學專業知識,實踐中發現並提煉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分析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調查任務

本次調查我到的單位是彭山縣審計局,主要任務如下:

1、調查彭山縣審計局目前審計事務的操作流程。

2、研究現行資訊化系統對業務程序所起的作用。

3、分析彭山縣審計局資訊化的經驗及出現的問題。

 三、調查內容

21世紀是資訊科技的時代。隨著生產的自動化,貿易中的電子商務的普及,網路財務軟體的廣泛運用,以及支付手段的多樣化,審計資訊化將是21世紀必然趨勢。但是我國現今的基層審計單位的資訊狀是什麼樣的呢?我國基層審計資訊化的現狀,審計人員、軟體條件以及硬體條件如何在資訊化的過程中有什麼樣的經驗和教訓呢?帶著這個問題,我在彭山縣審計局進行了我的專業實習調查。

本文所探討的審計資訊化是指,被審計物件進行財務工作和經營時,審計人員為了實現其審計目的收集必要的審計證據,採取必要的審計程式,對企業的運營的合規性以及利用計算機以及網路生成的資訊進行審計的工作。

四、調查體會

引用國務院資訊化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楊學山說過的一句話,十五個字:起步晚,基礎弱,資金少,應用難,見效快。

首先是起步晚。國家審計署計算機應用是從八十年代後期開始的,象彭山縣這種經濟欠發達到審計資訊化的應用範圍就更小了是比較小的。第二是基礎弱。搞資訊化,計算機應用要有好的審計工作者,包括審計專業人員和IT人員,這方面彭山縣審計局基礎比較薄弱;網路,計算機在起步的時候基礎也比較弱,網路環境較差。三是資金少。基層單位在資金問題上是比較困難的。四是應用難。審計相對其他部門工作來說,其計算機應用難度比較大。被審計物件都是開放的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財政部門或者大中型國有企業或小型企業都有各自的制度,要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的難度比較大。另外被審計物件的系統與審計單位系統主體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增加了技術上的難度,而且從技術上看,審計單位要在人家的基礎上進行工作的技術難度大大增加。特別是在被審單位本身資訊化程度較低的情況下,應用就更加困難了。第五是見效快。雖然審計資訊化起步晚,但是我在實習見到審計和網路財務軟體的使用還是給工作帶來了很大的效率的提高,受以大多數員工的肯定,效果顯著。

審計調查報告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和20xx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要求,XX縣審計局於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對XX縣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縣下轄14個鄉鎮,493個行政村,全縣總人口7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2萬人。20xx年成立了由縣長為主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制定了《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規範》、《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程式的規定》等一系列新農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稽核和監督,發揮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經辦機構設立情況

20xx年4月設立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新農合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XX縣衛生局管理。核定編制6人,現有人員7人,下設綜合室、稽核室、督查室、結算室、網路中心等五個科室。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新農合醫療制度和報銷補償實施方案,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縣財政每年安排辦公經費20萬元。14處鄉鎮單獨設立新農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參合農民個人資金的籌集及監督新農合資金執行情況,辦公經費由鄉鎮財政支付。

(二)定點醫療機構情況

XX縣現有定點醫療機構211家,其中:縣級定點醫療機構3個,鄉級醫療機構17個,縣外定點醫療機構191個。縣級和鄉級醫療機構都實現了網上審批報銷結算,村級443處衛生室未設立新農合報銷定點醫療機構。

(三)參合及籌資標準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20,452人,參合率為99.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0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80元(中央16元,省級20元,市級24元,縣級20元)。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14,235人,參合率為98.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2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100元(中央省級44.08元,市級24元,縣級31.92元)。

(四)基金收支餘情況

20xx年籌資總額62,240,671.30元,其中:個人籌資12,409,040.00元,各級財政補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門診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25,590,845.04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餘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籌資總額55,167,248.13 元,其中:個人籌資12,284,700.00元,各級財政到位資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門診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51,282,834.29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餘1,724,282.27 元。

(五)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20xx年度,全縣新農合受益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47,945人次,門診補償77,175人次。補償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報銷金額達到封頂線(3萬元)。全縣住院補償比例達到53.01%,比20xx年增長了近17個百分點。其中鄉鎮衛生院補償比例達61%以上,縣級醫院補償比例達55%以上,農民受益水平進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縣新農合受益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26,485人次,門診補償17,005人次。補償金額一萬元以上的有219人,三萬元以上的有5人。

二、審計調查實施情況

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審計程式進行。

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工作是在進行充分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明確了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進點時,召開了由XX縣衛生局、財政局、新農合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座談會,講明瞭本次審計調查的目的、範圍、內容和方式,與以上部門有關科室進行了多次座談。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要求該單位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審計的責任是對其提供這些資料發表審計意見。重點審計調查了新農合管理、監督、經辦等機構建設及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況,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監督管理、醫療服務收費、藥品政策執行情況,有關政策執行和制度執行及效益情況等。同時延伸調查了縣人民醫院、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衛生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調查中採用了審查、座談、走訪、監盤等方法進行。在審計終結階段,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地分析評價和建議。

三、審計評價

關於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關於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

從審計調查的情況看,XX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農合工作,把新農合制度建設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國家和省新農合制度的各項政策規定基本得到貫徹執行;各項制度基本建立並逐步完善健全,體制執行比較平穩有效;基金的籌集、管理、撥付、使用進一步規範;農民參合率保持了較高水平;推動了農村衛生資源的整合利用,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經延伸審計調查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鎮衛生院兩個鄉鎮定點衛生院得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增加了定點衛生院的患者,擴大了業務規模,提高了定點衛生院的造血功能,緩解了鄉鎮衛生院在衛生系統中逐漸邊緣化的傾向,使其步入良性迴圈發展的軌道。 但審計調查中也發現,在機構建設、制度執行、基金管理、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工作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問題。

四、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財政部門存在的問題

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891,000.00元,於20xx年4月7日全額撥付到位;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741,640.00元,於20xx年5月13日全額撥付到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財政廳、衛生廳關於調整中央和省級財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撥付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社[20xx]3號)“……市縣兩級財政當年補助資金要於3月底前足額撥付到位……”之規定。建議財政部門及時撥付。

(二)新農合辦公室存在的問題

1、統籌基金累計結餘過大

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25,590,845.04元,佔當年籌資總額的41.24%,而國家規定的最高結存比例為25%,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比例16.24個百分點,超最高結存額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當年籌集的合作醫療統籌基金結餘不得超過1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累計結餘不得超過2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應採取相應措施降低基金結餘數額。

2、醫療診療專案報銷範圍過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將部分醫療診療專案全額納入了新農合統籌範圍。如:ct費不予補償的專案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人工關節未執行“國產的個人先自付30%,進口的個人先自付60%,其餘費用納入新農合基金補償範圍”的規定,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 icu病房費未剔除個人負擔20%的部分,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專案(試行)>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10號)“二、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診療專案》,加強診療專案稽核和監督,不得擅自增減診療專案”之規定。責令新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標準予以報銷。

3、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擴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部分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按照三級醫院執行,未按照醫院級別區分用藥範圍,存在超醫院級別使用藥品並予以報銷的情況,擴大了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20xx年共越級報銷5,734,181.62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14種,應報4,937,156.82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1種,應報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級報銷3,647,446.58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04種,應報3,268,146.00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種,應報379,300.58元)。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9號)“(二)藥品按醫療機構級別分三、二、一、村四級使用……標記“○”的藥品即為該級別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補償的藥品,沒有標記“○”的藥品在該級別醫療機構不能納入新農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相應級別醫院的用藥範圍予以報銷。

4、新農合與醫療救助不銜接

通過對民政部門醫療救助物件與新農合患者就診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民政醫療救助物件共82人,救助金額238,400.00元,其中當年參合並住院報銷的47人,總費用1,991,453.64元,報銷金額678,256.04元,個人自負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農合報銷達到封頂線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醫療救助。由此可見醫療救助與新農合不銜接,民政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缺乏資訊溝通,對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費用按規定報銷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貧困戶未得到醫療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xx〕13號)“五、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19.對農村貧困家庭實行醫療救助。醫療救助物件主要是農村五保戶和貧困農民家庭。醫療救助形式可以是對救助物件患大病給予一定的醫療費用補助……”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加強與民政部門的溝通,以使新農合與醫療救助工作的相互銜接。

5、部分農村中國小生重複參保

根據縣新農合辦提供的電子資料分析,並與縣醫保處有關城鎮醫保參保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存在部分農村中國小生重複參保的情況:按電子資料篩選的6-14歲的學生共有30,657人蔘加新農合,另通過身份證號碼驗證確認重複參保的學生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沒有身份證號碼或號碼錯誤而無法核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嚴格執行新農合以戶為單位參加,參合人員應是登記為農業戶籍的居民。農村戶籍中國小生、外出務工農民(不包括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均屬新農合參合範圍……”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6、新農合基金補償與重大公共衛生專項補助不相銜接

經審計調查發現截至審計日,僅對患者醫藥費用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而未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國家專項補助政策。不符合《衛生部、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衛農衛發〔20xx〕68號)“……要做好新農合基金補償與公共衛生專項補助的銜接,新農合基金只能用於參合農民的醫藥費用補償,應由政府另行安排資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不應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應先執行國家專項補助,剩餘部分中的醫藥費用再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做好兩項工作的銜接。

7、新農合參合人數資訊不一致

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20,452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數616,910人,參合人數資訊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14,235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員604,866人,參合人數資訊不一致9,369人。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8、新農合數據庫作業系統存在的問題

(1)業務軟體設計可選用的病種過多,使各醫院的錄入人員可選擇性隨意性加大,口徑難以統一,專案過多,致使業務資料的歸集整理難度加大,無法對業務資料進行歸納彙總,難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業務資訊。

(2)資料錄入資訊不準確。經審計發現,參合錄入資訊中存在大量資訊錯誤的現象,其中:參合資訊完全重複的有23人,身份證號碼完全重複的815人。

(3)新農合電子資料不對應。經審計20xx年電子資料,發現有752條記錄只有彙總資料而沒有明細資料,其中:門診659條、住院93條,涉及總費用金額241777.68元,報銷金額121924.76元。

建議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資料資訊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定點醫療機構存在的問題

1、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鄉鎮衛生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70.73%,中成藥平均加成率為111.84%;縣直醫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24.21%,中草藥平均加成率為46.75%。3個醫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計超規定的加成率銷售藥品7,060,977.29元。藥品加成率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東省物價局關於藥品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一、嚴格控制醫院經營藥品的加價率。省內各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含鄉鎮醫院)經營的所有藥品(不區分政府定價或市場調節價),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差價率作價……各類性質的醫療機構(含零售藥店)經營的中藥飲片和中草藥,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25%的加價率作價”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2、醫療收費專案不明細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療費專案不明細181,897.00元。不符合《山東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21條 “下列行為屬於亂收費行為:……(四)超出《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範圍,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的……”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3、部分病案自費藥品未籤知情同意書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存在2個病案未簽署自費藥品知情同意書。不符合《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合農民進行治療時使用新農合管理機構制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範圍內的藥品,特殊情況必須使用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時,要徵求患者或其家屬的意見並簽字,同時在處方上註明‘自費’字樣”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改正。

通過對XX縣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發現了新農合基金執行在財政、新農合辦公室和定點醫療機構中存在的問題,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財政方面產生問題的原因:由於市級財政資金緊張,新農合資金年度補償實施時間晚,造成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

(二)新農合辦產生問題的原因:一產生城鎮醫保與新農合重複參保的問題,主要是省市有關檔案相牴觸,相關部門為了追求部門利益,儘量爭取多的參保人數,以便完成任務。二造成參合人數不實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鄉鎮為儘快落實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對部分外出打工人員採取由其親屬預先墊支的辦法,但因時間倉促,有關資訊難以及時收集,以致出現參合籌資大,而參合登記資訊少的現象。三新農合數據錯誤,主要是由於網路堵塞、伺服器故障等,造成資料傳輸中斷,致使資料錯誤,而錄入資訊錯誤主要是錄入系統沒有身份證識別功能,加之各鄉鎮農合辦人員業務經驗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證號碼錄入錯誤、無身份證號碼、號碼重複等問題多次出現。四是一、二級醫院擴大藥品報銷範圍,主要因為往年沉澱資金過多,新農合辦採取提高報銷範圍的辦法,以使基金髮揮更大的作用。

(三)定點醫療機構產生問題的原因:財政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力度小,醫療機構為了追求利益,是產生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違規收費的主要原因。

五、審計建議

(一)完善管理體制建設,確保新農合組織管理工作的到位。應確保縣級新農合辦公室人員編制、經費落實,積極履行政府職能,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加強網路化建設,使用統一的新農合資訊管理軟體,以解決管理不規範、運作效率低、報銷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和排程,及時足額撥付配套資金。同時在確保農民的醫療費用補償款發放的基礎上,針對沉澱基金進行有效運作,以達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壯大新農合基金的實力,更好地服務於廣大農民。

(三)衛生部門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引入競爭機制,建立准入、退出制度;新農合辦公室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級別和醫療服務專案報銷規定,嚴格執行目錄外藥品佔住院總費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門應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以保證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穩定的基金籌集增長機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穩步提高。搞好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醫療服務保障能力的建設,強化鄉、村醫生培訓,提高服務能力。

(五)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規範、亂收費、藥品加成率高的問題,新農合管理機構和衛生、物價、審計等部門應當各負其責,加強監管,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的“公益”意識,確保新農合制度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實惠。

審計調查報告15

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傳統意義的財務報表審計已經不能滿足所有者和社會公眾的需要,審計服務也出現了收入難以增長甚至下滑的現象。於是很多會計師事務所開始向其他認證服務進軍,從而導致其他認證服務迅速崛起,成為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新寵”,比如風險諮詢認證、績效評估認證、系統可靠性認證、健康護理認證、養老服務認證、網站可靠性認證等。那麼什麼是審計認證服務呢,概括的說,認證服務是指審計師向決策者提供獨立的專業服務,該服務能夠提高資訊質量或者改善決策背景,旨在增進關於某一物件資訊的可靠性。

認證服務已經成為審計未來發展的方向,以後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新興審計認證出現,為審計師行業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機遇。但是,審計認證的拓展不是盲目的、無限制的,而是要受制於一定的約束條件。如果審計師不考慮自身的專業任勝能力、不保持應有關注和正當懷疑的態度,不堅持獨立性原則的話,那麼這種審計認證的拓展不但不利於現代審計的發展,而且還會影響審計師的職業形象,影響審計師行業的發展,甚至會出現第二次“安然事件”、“世通醜聞”。所以,我們認為審計認證的拓展要以滿足一定的約束條件為前提,這些約束條件可以用獨立性、專業能力、應有關注和正當懷疑態度等來加以概述。

一、獨立性和專業能力是審計認證能否拓展的判斷標準

審計師的審計質量取決於兩種概率:一是審計師發現問題的概率,這個取決於審計師的專業能力;二是審計師披露問題的概率,這個取決於審計師的獨立性。因此,審計認證拓展後出現的新服務是否適合審計師的執業範圍,獨立性與專業能力將是最主要的標準。如果具體認證拓展帶來的新服務,大大影響了審計師的獨立性,或是超出了其專業能力,這種服務就是不可拓展的,進而與該服務相關的具體審計認證也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

(一)獨立性理念對審計認證拓展約束的具體運用

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是審計的本質特徵,是審計職業賴以存在並得發展的基石,它不僅是對審計師重要的品行要求,也是審計的特有競爭優勢。一但審計師喪失了獨立性,那麼其審計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就會受到懷疑,同時,也就喪失了其佔領審計認證市場的最有競爭力的優勢。隨著新的審計認證在審計師承接的業務中扮演角色的日益重要,獨立性會成為一個重要問題。在決定是否開展或提供一項新的審計認證時,審計機構應該考慮潛在利益衝突,要向社會公眾表明:新的審計認證並沒有影響審計師的獨立性,以保持社會公眾對其的信心和信賴。獨立性理念可以具體化為兩條標準來判斷一項審計認證能否被提供:一是該項審計認證是否為社會公眾所接受,開展該項審計認證是否降低了審計師在社會公眾心中的形象,即形式上的獨立標準;二是該項審計認證的開展是否會在實質上影響審計師獨立性,進而影響審計師的判斷,即實質上的獨立標準。隨著現代審計具體認證的拓展,審計師的服務範圍日益擴大,審計面臨著恪守獨立性的挑戰,獨立性不再是對外部限制的一種機械反映,而成為審計師自發的職業素質和職業意識,而這種職業素質和職業意識最終是以審計師是否能公正、客觀、無偏地進行職業判斷來體現的。

(二)專業勝任能力理念對審計認證拓展約束的具體運用。

專業勝任能力是對審計師專業素質的要求。一個勝任的審計師必須學習和掌握完成審計認證工作所必需的執業知識,具備不斷拓展和提高的執業能力,保持以所有者為核心相關利益者要求和認可的職業態度,通過執業實踐的經驗積累、認證技術方法的運用和創新來達到保證審計認證質量的目的。

未來審計認證形成的主要因素包括:資訊使用者的要求及社會經濟的發展。但由於自身能力的限制,審計師不可能總是達到新興審計認證需要的專業勝任能力。如何具體運用專業勝任能力理念來判斷審計認證是否可以被提供,又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來判斷:一是審計師是否已經學習和掌握了開展審計認證的執業知識;二是審計師是否已經具備了開展審計認證的執業能力;三是審計師是否保持了公眾對其提供審計認證所要求和認可的職業態度。在此基礎上,再確定該項審計認證對審計師執業知識、能力和品質的特定專業勝任要求,如果審計師已經達到了上述專業勝任理念的三條總體標準,並且符合開展該項審計認證的特定專業勝任要求,那麼就可以認為審計師提供該項具體審計認證是勝任的。

二、正當懷疑和應有關注是審計認證能否拓展的合理保證

正當懷疑是對受託經濟責任的履行狀況或反映這種履行狀況的經濟資訊,沒有理由給予百分之百的信任,除非有明確的絕對的證據。應有關注則是要求審計師執業過程中應謹慎細心、遵守職業準則和規範,盡到自己應盡的職責,以圓滿完成執業任務。如果審計認證拓展後,審計師在提供具體審計認證的執業過程中連最基本的應有關注和正當懷疑態度都不能保持的話,那麼審計的本質也就失去了其控制的意義,具體審計認證的發揮更無從說起。

正當懷疑和應有關注理念是一脈相承的,在具體審計認證拓展中的運用主要體現在審計師在執業過程中由始至終對這兩種理念的保持上。根據審計認證的特點,我們認為應當從以下六個方面做到正當懷疑和應有關注理念的保持:一是慎重考慮審計認證開展的可行性,審慎選服務提供的客戶;二是簽定合理、有效的審計認證合約;三是審慎制定詳盡的審計認證工作方案;四是始終堅持正當懷疑和應有關注理念進行執業;五是審慎表達執業結論;六是完善執業質量控制體系。

綜合來看,如果說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是具體審計認證能否拓展的第一層判斷標準的話,那麼正當懷疑和應有關注則是對具體審計認證拓展後的再次檢驗。只有在提供審計認證時始終審慎遵循上述理念,才能使審計認證向更深更廣的層次拓展,才能使審計認證健康有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