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中國讀書筆記2000字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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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土中國》是費孝通老先生根據解放前夕中國社會現實狀況在上世紀四十年代所完成的著作。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鄉土中國讀書筆記2000字範文,歡迎大家閱讀與借鑑!

鄉土中國讀書筆記2000字範文

畢業參加工作以來,因自己的職業性質,都是以解決問題為主。作為每天跟法律實務打交道的律師,書架上本來不多的法哲學、社會學等基礎理論的著作鮮有光顧。自己一直以來也願意做“多解決問題,少談些主義”的胡適派,加之近十年來,目前耳聞的大學大家們寫的東西是越來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膚淺還是人家深沉,總之對於那些解構-重構-再解構的“大家學說“,是愈加的不感興趣甚至厭煩,總是抱怨離基層和實際太遠,牛角尖書生氣的東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興致耐心去做讀後感並形成書面文字,那至少是這本書須真正的在解決問題,在打動人,歷史能夠證明其價值的著作。國外的很多社會學名著已經不少;國內而言,很多現在講的中國社會問題,實際上在我看的費孝通老先生的《鄉土中國》,在解放前就已說的再透徹不過了。

請原諒我對社會學背景的無知,看費老《鄉村中國》之前,我僅僅是從(朱)蘇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資源》這些個在校大學生喜歡看的暢銷書中的一些內容中瞭解到進而查詢這本書的。看了之後,我心裡有種不太願意承認的感覺,前面蘇力的兩本書似乎都在偷師費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風和語氣也是有模仿之嫌,儘管不是所謂抄襲或山寨,但卻讓人不適。這也難怪,我們八十年代以後培養的前面幾批法學博士們,現在都基本上是中國法學界的執牛耳者,但是卻一直沒有出現過一個至少讓人敬仰的大師,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氣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襲古今內外的結果,幾無創新、突破。

費老的《鄉村中國》實際上是其以《鄉村經濟》為基礎,並結合在西南聯大任教時編的講義整理後,於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國農村問題的社會學著作。按照費老的說法,這本書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種嘗試的記錄罷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萬多字的'薄皮書,用樸實無華的文字把中國三十年代封建農村社會活脫脫的解構的清清楚楚。這本薄書多次再版,其內容過去60餘載,依舊沒有過時,堪稱經世大作。

第一篇《鄉土本色》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國30年代鄉土社會的基本輪廓。第二篇《文字下鄉》、第三篇《再論文字下鄉》論述文字或教育對於鄉土社會意義與侷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為經典和重要。與西方社會的團體社會不同,中國社會結構中存在差序格局。這是鄉土中國全書的核心概念。鄉土中國中人與人的關係就是差序格局,費老將其比喻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漣漪:(1)以自己為中心,根據親疏關係不同對待。即對家族親屬要“孝”、“悌”;對待知心朋友要“忠”“信”。(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擴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紋越淺。鄉土社會中的人們以己為中心,在這種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內看可以說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說是私,是己。兩者無清楚的界限。在這種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內看可以說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說是私,是己,兩者無清楚的界限。緊接著《維繫著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別》等加強論證這層中國農村特有的人際關係。《禮治秩序》。《無訟》、《長老統治》各自對農村禮教秩序等治理架構和習慣進行了描述。而《無訟》倒是蠻符合中國的目前情況和我們律師碰到的現實。中國社會群體都有厭訟心態,無論從面子問題、經濟角度還是對審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維定勢,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誤讀。

最後的三篇《血緣與地緣》是對中國農村“入土為安,葉落歸根”的論述;《名實的分離》是對時勢造英雄背景下的個人功名探討。《從慾望到需要》表達了費老對中國社會成長的遠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講鄉土社會的變遷,從動態角度描述鄉土社會的現實現象。

費老已經離開我們五年多了,他的這本《鄉土中國》寫就也有60餘年光景。我們中國鄉土社會表現的熟人社會特徵,在差序格局下的親疏關係,在儒家禮教的文化傳導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國社會的整個面貌。

儘管我們國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經給傳統的中國農村社會生活和生產秩序帶來了巨大沖擊,包括我們沒有了大院鄰居經常性的互相串門;儘管我們不像父輩那樣會親自下廚燒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應酬;儘管我們的交際圈子越來越朝著價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認識的越來越多,吃過飯、遞過名片都稱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確是越來越找不到;儘管我們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後視為無用的奧數班消磨時間,而不願或不敢讓孩子去社會實踐…這些衝擊仍然無法改變中國社會的傳統社會倫理觀念和家庭觀念“內孝外和”。

同樣,如果借用這本書來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師行業解決現實問題的啟發意義,也是非常明顯的。我們律師在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充分的感受到我國律師行業與歐美西方國家的律師有著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師的按照小時收費的方式,和我們按照包乾收費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會文化早就的結算方式;西方社會的以牙還牙的法治強力維權,和我國的止訴息訟甚至全民調解的社會治理理念;西方社會的懲罰性違約損失,與我國填補損失的違約責任形成的不同追責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國的律師,和西方的律師區別,就好似中國的中醫,須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師,追求的是指標的效果。與其激烈、快速的干預社會生活不同,我們強調溫和、根本的尋求解決問題的路徑。所以,在中國做律師,也須考慮到中國的熟人社會的人際關係格局,考慮到中國的儒家和諧文化底蘊。如果說這是從《鄉土中國》能夠得到的職業啟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