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防災減災日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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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八個防災減災日,主題是“減少災害風險 建設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為防災減災宣傳週。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5.12防災減災日手抄報,歡迎閱讀!

5.12防災減災日手抄報

1 防災減災日簡介

2009年3月2日,國家減災委、民政部發布訊息,經國務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為全國“防災減災日”一方面順應社會各界對中國防災減災關注的訴求,另一方面提醒國民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更加重視防災減災,努力減少災害損失。

2 防災減災日由來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發生里氏8.0級特大地震。這場新中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的大地震僅四川全省就有68712人遇難、17912人失蹤。這場大地震給全國人民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和難以癒合的心靈創傷,堪稱國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災難。 災害發生後,全國人民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眾志成城、抗震救災,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團結與堅強。2008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協委員提議,為表達對災害遇難者的追思,增強全民憂患意識,提高防災減災能力,有必要設立“防災減災日”或“中國賑災日”,藉此表達對地震遇難者的紀念,弘揚團結抗災的精神。

3 防災減災日演變過程

2005年初,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更名為國家減災委員會,負責制定國家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協調開展重大減災活動,綜合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應急及抗災救災等工作。

2007年8月,《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等檔案明確提出了中國“十一五”期間及中長期國家綜合減災戰略目標。

突發事件應對法、防震減災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水汙染防治法等30多部法律、法規,形成了全方位、多層級、寬領域的防災減災法律體系。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對災害應對、搶險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事項做了規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為汶川災區災後恢復重建提供法制保障。

2009年5月11日,中國政府釋出首個關於防災減災工作的白皮書《中國的減災行動》。

1990年,中國第一次宣佈災區可以對外開放。中國在減災領域與聯合國有關機構建立緊密型合作伙伴關係,積極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的減災合作。

2005年9月,中國政府主辦第一屆亞洲部長級減災大會;2008年12月,舉辦加強亞洲國家應對巨災能力建設研討會。

2009年3月2日起,國家減災委、民政部2日釋出訊息,經國務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為全國“防災減災日”。

4 防災減災日設立目的

1989年,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將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確定為“國際減災日”,旨在喚起國際社會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視,敦促各國政府把減輕自然災害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在設立“國際減災日”的同時,世界上許多國家也都設立本國的防災減災主題日,有針對性地推進本國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如日本將每年的9月1日定為“防災日”,8月30日到9月5日定為“防災周”;韓國政府自1994年起將每年的5月25日定為“防災日”;印度洋海嘯以後,泰國和馬來西亞將每年的12月26日確定為“國家防災日”;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發生7.6級地震後,巴基斯坦政府將每年10月8日定為“地震紀念日”等。

2008年5月12日,中國四川汶川發生8.0級特大地震,損失影響之大,舉世震驚。設立中國的“防災減災日”,一方面是順應社會各界對中國防災減災關注的訴求,另一方面也是提醒國民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更加重視防災減災,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國家設立“防災減災日”,將使中國的防災減災工作更有針對性,更加有效地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5 防災減災日設立意義

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佈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在全球氣候變化和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中國自然災害損失不斷增加,重大自然災害乃至巨災時有發生,中國面臨的自然災害形勢嚴峻複雜,災害風險進一步加劇。

在這種背景下,設立“防災減災日”,既體現了國家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高度重視,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通過設立“防災減災日”,定期舉辦全國性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有利於進一步喚起社會各界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高度關注,增強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普及推廣全民防災減災知識和避災自救技能,提高各級綜合減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