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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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即將迎來一年一度的清明節,如何制定一份清明節工作方案呢?以下是為大家分享的清明節工作方案模板,供大家參考借鑑,歡迎瀏覽!

清明節工作方案

清明節工作方案【1】

為做好今年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服務和安全保障工作,積極引導群眾自覺接受文明低碳祭掃、錯峰祭掃,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實現“平安、文明、和諧、有序”的工作目標,根據省民政廳和市民政局有關檔案通知,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正寧縣2014年清明節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宣傳貫徹《意見》為契機,以“清明樹新風”為主題,以保障群眾“平安、有序、文明”祭掃為目標,積極開展“主題宣傳月”和“優質服務月”活動,努力實現文明低碳祭掃,樹立移風易俗新風尚。

二、工作任務

(一)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掃,樹立移風易俗新風尚。《意見》是新時期我國深化殯葬改革的綱領性檔案。作為《意見》出臺後的首個清明節,2014年清明節工作要緊緊圍繞宣傳貫徹《意見》精神,積極引導群眾文明低碳祭掃,加快樹立移風易俗的祭掃新風尚。各鄉鎮要大力宣傳家庭追思會、網路祭掃、鮮花祭掃、踏青遙祭、經典誦讀等文明低碳的現代祭掃方式。創造文明低碳祭掃條件,組織群眾參加社群公祭、集體共祭等現代追思活動,不斷開闢和完善網路祭奠平臺。殯儀館和公墓單位要主動開展“鮮花換紙錢”、“時空信箱”等活動,努力為群眾創造文明低碳祭掃的便利條件,杜絕在城區街道燒紙祭掃行為,杜絕不易降解的塑料祭品進墓區,抵制祭掃過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動,逐步引導群眾由實地實物祭掃轉移到對逝者的精神文化傳承上來。黨員幹部不僅要做帶頭文明低碳祭掃的堅定踐行者,還要做殯葬改革積極宣傳的模範,教育和引導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抵制陳規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動,自覺抵制低俗的祭掃用品,自覺參與文明低碳祭掃。

(二)全力保障清明祭掃安全,築牢安全祭掃防線。清明節祭掃事關千家萬戶,保障清明祭掃安全至關重要。各縣(區)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強化安全責任意識、防範意識,將清明祭掃安全責任落實到各個環節,迅速開展清明祭掃安全隱患的專項排查工作,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問題。民政、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門要特別加強殯儀館、公墓等祭掃人員密集區域的安全防控,嚴防擁堵踩踏和其他事故發生。公墓區要建設集中焚燒設施,嚴格限制燒香焚紙,嚴禁祭掃燃放鞭炮,嚴禁林區焚燒紙錢等行為,加強火源管控,嚴防因祭掃引發火災事故。要建立清明節應急保障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格執行應急值守制度,落實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制度。

(三)大力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各鄉鎮要大力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強化服務意識,紮實推進行風建設,切實提升殯葬服務水平,不斷豐富行風建設的內涵。各殯葬服務單位要切實保證清明節期間祭掃高峰的服務時間,履行公開服務承諾和優化服務流程,及時釋出祭掃高峰預警資訊,有效疏導祭掃高峰人流,積極執行殯葬服務行業標準,體現優質、文明和高效的祭掃服務。要規範殯葬服務收費行為,杜絕強制消費、欺騙消費、借清明節隨意抬高銷售價格,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眾利益的現象,堅決維護好殯葬服務市場秩序。要加強對殯葬服務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和群眾的監督,建立巡查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整改到位,對群眾的投訴意見要及時妥善處理,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要做出嚴肅處理。

(四)大力宣傳《意見》,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清明節是社會各界普遍關注殯葬工作的焦點時刻,也是宣傳《意見》精神和殯葬改革的重要時機。各鄉鎮要以“清明樹新風”為主題,積極開展“主題宣傳月”活動。認真策劃和組織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網路、手機和宣傳車、橫幅標語等宣傳作用,積極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清明節走基層活動,通過宣傳國家、省市殯葬改革的法規政策和新要求,宣傳黨員幹部推動殯葬改革的先進典型,宣傳基層殯葬職工中的感人事例,宣傳幹部群眾鮮花祭掃、文明低碳祭掃,宣傳錯峰祭掃、安全祭掃,宣傳殯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績和好做法,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傳播殯葬行業正能量,唱響推動殯葬改革的主旋律。要建立和完善新聞通氣制度,通過新聞釋出會、政務資訊、手機資訊、殯儀館開放日等多種形式,及時釋出權威資訊,使群眾進一步理解和支援殯葬改革,自覺接受文明低碳祭掃,自覺保護生態環境。要及時迴應媒體和公眾的關切,積極為媒體採訪提供便利條件。要在處置突發事件的預案中增加輿情監測和宣傳工作內容,對媒體曝光的問題要第一時間反應,及時公佈調查處理結果,迴應社會關切。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25日—3月30日)

1、制定下發《正寧縣民政局2014年清明節工作方案》,部署清明節工作。

2、縣局成立清明節工作領導小組,局分管領導彭育民任組長,下設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主任文巨集瑞任主任。

3、各鄉鎮按照縣上要求進行動員部署,成立相應工作機構。

(二)組織實施階段(3月30日—4月7日)

1、全力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確保無重大安全事故和群體事件。

2、做好宣傳引導工作。3月25日起,鄉鎮要通過新聞媒體宣傳文明低碳祭掃,釋出群眾祭掃情況,提醒公眾錯峰祭掃,安全出行。

3、啟動清明節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

4、實時釋出清明節工作資訊和各地祭掃資訊,介紹各地“優質服務月”活動情況和殯葬工作先進經驗。

(三)總結階段(4月8日—4月9日)

各鄉鎮及時對清明節工作和“優質服務月”活動進行總結。並於4月9日之前將工作總結報縣民政局社會事務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加強領導,完善安全保障機制,設立清明節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值班制度;明確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保障清明節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鄉鎮要切實做好群眾祭掃活動服務工作。關注輿情,及時妥善處理群眾對殯葬服務單位的投訴。

(三)做好資訊報送。各鄉鎮要按照方案要求,按時報送相關資訊,確保上報資訊準確有效。
 

清明節工作方案【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和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全面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內黨辦發〔2014〕1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及全國清明節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推進殯葬改革,大力開展惠民殯葬和生態安葬,全面做好2015年清明節工作,根據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實施意見》精神為指導,以“文明祭掃,生態安葬”為主題,以保障群眾安全、有序、文明祭掃為目標,發揮清明節推進殯葬改革的積極作用,努力實現文明祭掃、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務

(一)高度重視做好清明節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決克服鬆懈麻痺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實,確保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安全有序;

(二)繼續深入貫徹中央“兩辦”《意見》和《實施意見》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掃,引導群眾度過現代文明的清明節日,樹立移風易俗新風尚;

(三)積極開展“優質服務月”和“行風建設月”活動,強化服務保障,推進行風建設,努力提供優質便民服務,不斷增強廣大群眾對殯葬服務的滿意度和認同感;

(四)充分利用清明節期間社會關注殯葬工作的有利時機,開展“主題宣傳月”活動,精心制定宣傳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掃,生態安葬”的宣傳主題,採取各種有力措施,努力營造廣大群眾參與和支援殯葬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安全保障機制

繼續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8號)的要求,推動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統籌安排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實加強民政與公安、消防、交通、林業等部門的通力合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掃應急保障預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掃安全保障合力,確保清明節工作順利進行,全面實現“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標。

(二)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祭掃安全

1.全區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管理服務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中辦發電〔2015〕1號)精神,嚴格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綜合運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對所有殯葬服務單位全面開展祭掃安全隱患大排查,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各地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單位的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確保清明祭掃的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到位。對安全隱患大排查中組織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2.清明節期間正值我區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災高發期,全區各地要重點突出防止火災。林區和草原地區,一是要堅決執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項規定,清明節祭掃,嚴禁點燃明火焚燒祭物;二是進入林區草原祭掃的群眾,嚴禁攜帶火種和各種易燃物品;三是在殯儀館、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燒祭物,必須在專設的焚燒場所。各專設燃燒祭物的場所,要安排專人管理,配有完備的消防滅火器材裝置,並提前進行檢查試用,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各級民政部門在清明節前,對殯葬服務單位和殯葬用品市場要集中進行清理整頓,任何單位、商鋪和個人經銷的殯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節之機漲價提價,堅決維護殯葬用品價格的穩定。堅決制止銷售封建迷信的殯葬用品。要公佈服務熱線電話,保持監督投訴渠道暢通。

4.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和人口較集中的盟市旗縣,要重點加強祭掃設施及周邊交通秩序的維護工作,防止擁堵、踩踏等事件的發生。要提前設定應急疏導的路線和地區,對人流集中的場所,各單位都要安排專人,有序引導群眾順利進行祭掃活動。

5.清明節期間,自治區民政廳清明節工作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處,擔負節日期間應急值班工作,負責掌握全區動態,彙總資訊,指導各地工作,與民政部和自治區各盟市上下聯動。4月4日—6日啟動清明節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值班電話:0471—6610384、6611743(兼傳真)、6945122(傳真)。

各盟市民政局都要建立節日值班制度,加強應急值守,實行祭掃高峰日和節日期間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處置節日期間的各種情況和問題,確保清明平安。4月1日前,各盟市民政局、滿洲裡市、二連浩特市民政局將值班人員名單和聯絡方式報民政廳社會事務處。

(三)貫徹《意見》精神,實現文明低碳祭掃

文明低碳祭掃是時代賦予現代清明節的基本要求,也是推進殯葬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盟市要以文明低碳祭掃為主題,大力宣傳家庭追思會、網路祭掃、鮮花祭掃、踏青遙祭等文明低碳的現代祭掃方式,切實發揮黨員、幹部帶頭文明低碳祭掃的榜樣作用,逐步引導群眾接受文明低碳祭掃觀念。一是要為群眾創造文明低碳祭掃條件,組織群眾參加社群公祭、集體共祭等現代追思活動,不斷開闢和完善網路祭奠平臺,主動開展“鮮花換紙錢”、“時空信箱”等免費或獎勵活動,逐步使群眾由實物祭掃轉移到對逝者的精神文化傳承上來。二是民政系統的黨員、幹部不僅要做帶頭文明低碳祭掃的堅定踐行者,還要做積極宣傳的模範,有效教育和引導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抵制陳規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動,自覺抵制低俗的祭掃用品,自覺參與文明低碳祭掃。三是要加強清明節祭掃的管理,在集中祭掃的殯葬服務場所,通過加強制度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加強對燒紙錢、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掃行為的管控,堅決抵制祭掃過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動。四是要注重弘揚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類烈士紀念設施,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烈士紀念活動,大力弘揚烈士精神,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通過敬獻花籃花圈、植樹披綠、追憶烈士事蹟等祭奠形式來緬懷烈士,注重弘揚時代新風,繼承烈士遺志,真正致力於服務社會和推動發展。

(四)開展主題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1.開展主題宣傳月活動。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間,在全區殯葬系統組織開展“文明祭掃,生態安葬”主題宣傳月活動,上下聯動,倡導移風易俗新風尚,共同營造清明節良好輿論氛圍。各盟市要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文明祭掃宣傳基地或公益生態安葬示範點,通過舉行“文明祭掃啟動儀式”“集體公祭”“集中生態安葬”等活動,大力宣傳文明低碳祭掃,廣泛宣傳生態安葬獎補政策,大力推行樹葬、骨灰撒海等節地生態的骨灰處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區積極倡導深埋不留墳頭,有效提高節地生態安葬率。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網站、微博、微信等新興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強主題宣傳月活動的影響力和覆蓋面,掀起殯葬改革宣傳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層進行宣傳引導。各地主題宣傳月活動要面向群眾、立足基層,積極傳播殯葬工作正能量,唱響推動殯葬改革的主旋律。積極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清明走基層”活動,充分挖掘和宣傳基層殯葬職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傳基層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先進典型,真實展現殯葬行業的良好形象,贏得廣大群眾對殯葬改革的認同。面向基層群眾組織開展“殯儀館開放日”“宣傳進社群”“殯葬法制講堂”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讓廣大群眾走近殯葬行業,熟悉殯葬政策,自覺參與和支援殯葬改革。

3.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充分做好清明節輿情研判和應對的準備工作,全面梳理殯葬領域熱點問題,深入研究新媒體時代的新聞傳播規律,強化清明節輿情的正面引導。建立和完善清明節新聞通氣制度,通過舉行新聞釋出會、政務微博、專題採訪等形式,及時釋出權威資訊,加強與社會公眾的互動,有效迴應社會關切。加強清明節期間的輿情監測,對媒體曝光的問題做到第一時間反應,依法公正地調查處理,及時向社會公佈結果,併為媒體跟蹤採訪創造便利條件,努力給社會公眾以滿意的答覆。

(五)狠抓行風建設,提升為民服務水平

殯葬服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殯葬服務水平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對殯葬工作的感知和認同。各盟市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把提升殯葬服務保障水平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把加強殯葬行風建設與清明節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全區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間,大力開展“優質服務月”和“行風建設月”活動。一要堅持服務為先,開展形式多樣的優質服務活動,努力打造優質服務品牌,形成“比、學、趕、超”的良好局面,不斷提升殯葬服務水平。要重點保障清明節祭掃服務,在服務場所營造文明低碳祭掃氛圍,強化祭掃服務保障力量,適時延長祭掃服務時間,積極為群眾祭掃創造便利條件,時刻體現出優質、文明和高效的祭掃服務水平。各殯葬服務單位要嚴格執行殯葬服務行業標準,認真查擺自身在服務內容、服務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不斷增強群眾對殯葬服務的滿意度。二要認真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 財政廳關於免除城鄉低收入困難群體 重點優撫物件等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通知》(內民政設事[2012]349號)要求出臺“實施辦法”,落實配套資金,會同財政部門完善惠民殯葬政策,切實維護群眾殯葬權益。三要嚴格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殯葬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內發改規範字(〔2013〕6號),規範殯葬服務收費標準,杜絕亂收費、強制消費、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堅決維護好殯葬服務市場秩序,努力把殯葬服務單位建設成為群眾滿意的服務視窗。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3月5日—3月15日)

1.3月初,根據民政部召開的“全國清明節工作視訊會議”精神,下發我區做好2015年清明節工作的通知,制定我區清明節期間的各項工作方案。

2.成立自治區清明節工作領導小組,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守儉同志但任組長,廳社會事務處處長謝曉黎同志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由社會事務處人員擔任。

(二)工作部署階段(3月16日—3月20日)

1.下發檔案。下發我區清明節期間的各項方案、通知、檔案,全面部署清明節工作。

2.主動宣傳。組織開展“文明祭掃,生態安葬”為主題的 “主題宣傳月”“優質服務月”和“行風建設月”活動。宣傳活動的重要意義,宣傳貫徹自治區“兩辦”《實施意見》精神、惠民殯葬政策和自治區殯葬改革成果,主動接受社會輿論,新聞媒體和群眾的監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盟市負責上報“主題宣傳月”“優質服務月”和“行風建設月”活動動態。

3.督促檢查。3月底以前,自治區民政廳和各盟市民政局,對清明節期間的各項工作準備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三)組織實施階段(3月20日—4月15日)。

1.各級民政部門,各有關的殯葬服務單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實現低碳祭掃,平安清明。

2.4月4日,啟動清明節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傳引導工作。4月4日至6日連續三天通過新聞媒體釋出群眾祭掃情況,提醒公眾錯峰祭掃,安全出行,文明祭掃。

(四)總結報告階段(4月8日—4月15日)

清明節後,各盟市對2015年清明節的各項活動情況進行總結,並於4月10日前傳真報送自治區民政廳社會事務處。
 

清明節工作方案【3】

隨著清明節的到來,祭祀掃墓和春耕生產將形成新一輪的野外用火高峰。為切實加強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xx鎮2016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體方案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位

為確保森林防火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建立起上有領導管,下有專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

第一副組長:

副 組 長:

成   員:其他鎮班子成員,鎮武裝部、黨政辦、防火辦、半專業消防隊負責人。

二、明確職責分工,確保森防安全

(一)鎮級

1、防火辦:做好防火宣傳工作。要印製森林防火宣傳材料,分發到村進行宣傳;在各主要路口掛森林防火宣傳橫幅或固定宣傳牌。

2、黨政辦:做好組織人員、排程車輛、後勤保障。

3、駐村幹部:各駐村幹部做好駐村的森林防火宣傳及撲救。

4、武裝部:組織基幹民兵撲救火災。

5、其他幹部:鎮幹部要根據安排,在清明節前後嚴陣以待,確保在崗在位;期間發生火警時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組織力量,帶領鎮幹部趕赴火場撲救,同時通知鎮森林消防隊前往撲火,並向書記、鎮長報告。

(二)村級

1、清明節期間村兩委成員要全部值班,在崗在位,不得請假。各村要把清明節期間的值班人員、巡邏隊成員、包山頭包路口人員名單及聯絡電話上報鎮政府辦公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2、4月1日前各村將村兩委成員包墳山頭、路口的名單固定下來,在清明節期間,各主要進山路口、山頭都要有村領導、值班人員進行站崗放哨,發放宣傳材料,做好宣傳工作,禁止火源進山。各村護林防火員要統一戴森林防火標誌進山巡邏,對重點地段進行監護,各村應在清明節前後增加護林防火宣傳人員,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鳴鑼警示,有條件的村開放廣播進行宣傳,加強宣傳力度和防範措施,做到“守責、盡責、負責”三落實。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組織進行巡邏,巡邏隊由村幹部、鎮駐村工作組等組成,對野外違章用火人員管嚴、管實。加強村內“五類人員”的監管。

(三)工作組職能

1、清明節期間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指揮,安排人員進行巡山,出現火情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撲火。

2、從4月1日至10日,分5個組(具體名單附後),在竹山底路口、團黃路口等路口進行設卡,做好對上山人員的森林防火宣傳及上山用火情況檢查。4月5日做到全員上崗。

3、鎮森林防火辦督促護林防火員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況,對部分違規用火頑固人員要進行依法處理。

4、鎮環衛所、城管隊成員在鎮級集中待命。

三、落實工作督查,資訊及時反饋

1、各村護林防火員每天必須在下午5點前向所屬村支書彙報當天巡查情況。

2、鎮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每天必須到各村瞭解森林防火巡查情況,並向領導彙報。

3、各下村幹部必須在每天下午5:30前向辦公室彙報各村巡查情況。

4、一遇火災,鎮、村巡山員必須立即向辦公室彙報,辦公室必須立即向值班領導、分管領導報告。

鎮值班室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