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湘潭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貸款流程
步驟一:
貸款申請:借款人夫婦雙方同時到中心填寫借款申請表、提供所需資料原件、影印件,進行貸前面談(樓盤按揭貸款請將申請資料交開發商統一辦理);
步驟二:
簽訂合同:借款人、中心和受託銀行簽署《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委託貸款合同》,借款人辦理抵(質)押物登記(凍結)手續;
步驟三:
銀行放款:中心撥付貸款資金,由受託銀行轉款至借款人提供的收款賬號。
貸款額度:
1、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50萬元;
2、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40萬元。
貸款條件
1、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最近三個月無欠繳記錄;
2、住房公積金繳交職工家庭(申請借款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購買、建造、大修自住房資金不足,且時間不超過一年;
3、有良好的信譽和還貸能力;
4、有中心認可的財產抵押。
貸款材料
1、借款人(抵、質押人)夫婦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含未成年子女)、結婚證影印件;
2、借款人(抵、質押人)未婚的`由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出具婚姻狀況證明(離異未婚的同時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民事判決書影印件);
3、借款人夫婦雙方月收入證明(申報資料第2頁);
4、房產主管部門(包括戶籍、購房、工作所在地)出具的家庭成員住房證明和開具證明的收據;
5、用於現金還貸的借款人銀行儲蓄卡(優先借款人持有的湘潭市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工資卡、住房公積金銀聯卡)影印件;
6、已付首期房款收據(購期房)或契稅完稅證(已辦理房產證)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