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比重擬適當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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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國政府網公佈了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旨在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意見》中提到,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同時,在參保人員產生住院費用時,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比重擬適當提高

各地於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實施方案

《意見》指出,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意見》內容,整合的範圍包括“五個統一”,即統一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五項。

《意見》要求,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整合後的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意見》提到,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對於這一點,《意見》中還指出,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除此之外,《意見》鼓勵各地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

住院費用醫保支付比例75%左右

《意見》提到,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時,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關於醫保支付方式,《意見》提出,系統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複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及藥品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定點醫療機構規範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專家觀點

上調醫保個人繳費比例須兼顧公平

中國醫保出現“泛福利化”趨勢?此前,一些專家提出此類觀點引發不小爭議。孰是孰非,各方爭論不斷,但必須承認,醫保基金中長期支出壓力正不斷加大,況且,“個人繳費比例不高”確是事實。很顯然,上調醫保個人繳費比例是確保收支平衡的必要之舉。

事實上,新一年參保時,很多地區已經上調了個人繳費比例。比如,河北省就明確通知,2016年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由110元提高到150元,並且將逐步提高個人籌資水平。雖然上調醫保個人繳費比例既是事實,更是不得不為之,但筆者以為,還是應該多措並舉,確保公平。

合理確定個人繳費比例是當務之急。新常態下,經濟下行壓力會很直接地傳遞到每個人身上,而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財政補貼能力不同,如何合理確定比例是重中之重。而且,在社保連增的前提下,醫保個人繳費增速過快也會引起較大爭議。

“理財之道,不外開源節流”,醫保籌資也是同理。上調個人繳費比例是“開源”,而規範醫保報銷比例和流程,嚴厲打擊惡意套保、騙保,則是必須高度重視的“節流”,尤其是對醫院和藥店應加強監管,避免救命錢被無端侵蝕。

未來幾年,個人繳費比重必然不斷提高。適度調整是必要的,但筆者認為還是應該區別對待,不能搞一刀切。譬如在農村地區,大家庭人口較多,新農合如果上調過快,一個五口之家的開支就近千元,壓力較大,而城鎮居民醫保同樣應對困難家庭適度關照。

與此同時,還應該保證政策的連續性,確保公信力。個人繳費比例不斷上調,在政策宣傳時必須注意立足現實,不要畫大餅。此前就有地區在宣傳新農合時表示,每年上漲50,漲到500就不再上漲,而這一政策並沒有明確檔案支援,但卻容易引發民眾的恐慌,降低大家的繳費參保熱情,到頭來也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