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侖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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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北侖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北侖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

1、本區非農業常住戶口滿一週年以上且工作居住在北侖一週年以上的已婚家庭(含離婚帶未滿18週歲子女滿兩年或喪偶帶未滿18週歲子女)或年齡在35週歲以上的單身居民,且申請配租時工作居住仍在北侖的;

2、申請前12個月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寧波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擁有5萬元以下車輛允許申報(以車輛保險部門確定的當前新車購置價為準);

3、申請家庭應在市六區區域範圍內無房。自有住房、租住公房、非住宅用房和申報公告日止前五年內出售、贈予、轉讓等自有住房的,均視為有房。原已承租公有住房,2008年1月1日後退交的、申請人及其配偶已享受各類住房優惠政策、所在單位已享受政府各類住房保障優惠政策、已居住在各類老年用房或政府組織的敬老院等養老機構,不列入申請範圍;

4、申請人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身體健康,具有良好勞動能力,年齡在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下(以申報公告日為界定日);

(二)、引進人才

1、所在單位註冊納稅在本區(北侖區、開發區、下同)的誠信合法經營企業,且已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制度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或副高階及以上專技人員或高階技師資格人員或“211”、“985”全日制重點高校本科生或經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經區人社局認定的其他引進人才;

3、申請前已被本區用人單位聘用6個月以上,且當前在聘,申請前連續6個月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4、申請家庭應在市六區區域範圍內無房和無住房資助能力。申請人及其配偶已享受各類住房優惠政策、所在單位已享受政府各類住房保障優惠政策,不列入申請範圍;

(三)、政府確定的其他人員或特殊貢獻物件

為本區社會事業做出特殊貢獻或表現特別突出的人員,可適當放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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