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濱海新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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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天津濱海新區公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天津濱海新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天津濱海新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城鎮家庭,可以申請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公共租賃住房:

(一)具有天津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居民戶籍,符合住房租賃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領取住房租賃補貼且房屋租賃期限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

(二)具有天津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居民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及以下、人均財產11萬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及以下,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滿18週歲及以上單人戶)。

公租房申請要件:

1、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有效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未婚子女與父親或母親不在同戶籍的提供出生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婚姻狀況證明(備註:有再婚情況的,需要提供歷次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原件及影印件)

(1)已婚的,戶口簿顯示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2)離異的,戶口簿顯示離婚,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原件及影印件;

(3)喪偶的,戶口簿顯示喪偶;

(4)未婚的.,戶口簿顯示未婚。

4、家庭住房有關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及影印件):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戶籍地及家庭成員名下房屋權屬證明。戶口簿記載遷入時間在5年以內的,還需提供遷出地房屋權屬證明。離婚人員住房以法院判決或者離婚協議及履行結果為依據認定。

備註:房屋權屬證明包括有效的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國有(集體)土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宅基地(建房)使用證、房屋拆遷的提供徵收(拆遷)安置協議及證明、房屋買賣的是私產房須提供由不動產登記中心加蓋“不動產檔案證明專用章”的買賣協議、房屋買賣的是公產房提供經營單位加蓋公章的置換單或置換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