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補貼發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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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北京公租房補貼發放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北京公租房補貼發放流程

一、承租家庭辦理補貼領取手續

自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租金補貼領取手續。

攜帶材料:戶名為本人的租金代扣銀行卡及影印件、身份證件、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格通知單》等資料。

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對資料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對申請人提供的上述資料,留存銀行卡影印件,通過系統列印《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訊確認單》,交由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申請人確認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系統將《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訊確認單》提交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複核。

三、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複核

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訊確認單》予以複核。複核通過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系統列印《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發放通知單》,並送達給申請人。

租金補貼起始發放時間為租賃期限開始之日的次月。

四、發放租金補貼

1、公共租賃住房產權人每月5日(含)前須在系統中確認上月公共租賃住房租金交納情況,並通過系統報送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系統生成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應發明細,確認後於每月20日前通過銀行將租金補貼發放給租金補貼家庭。

2、租金補貼家庭未交納租金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暫不發放租金補貼,待其補齊相應租金後一併補發。

3、因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租金交納不足整月的,當月租金補貼不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