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補貼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公租房補貼稽核流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租房補貼稽核流程
(一)承租家庭辦理補貼領取手續
自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租金補貼領取手續。
攜帶材料:戶名為本人的租金代扣銀行卡及影印件、身份證件、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格通知單》等資料。
(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對資料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對申請人提供的上述資料,留存銀行卡影印件,通過系統列印《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訊確認單》,交由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申請人確認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系統將《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訊確認單》提交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複核。
(三)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複核
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訊確認單》予以複核。複核通過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系統列印《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發放通知單》,並送達給申請人。
租金補貼起始發放時間為租賃期限開始之日的次月。
(四)發放租金補貼
1、公共租賃住房產權人每月5日(含)前須在系統中確認上月公共租賃住房租金交納情況,並通過系統報送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系統生成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應發明細,確認後於每月20日前通過銀行將租金補貼發放給租金補貼家庭。
2、租金補貼家庭未交納租金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暫不發放租金補貼,待其補齊相應租金後一併補發。
3、因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租金交納不足整月的,當月租金補貼不予發放。
拓展:
一、補貼物件
承租公租房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的`,可以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
1、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淨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淨值76萬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過市、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開配租方式獲得。
二、補貼標準
1、公租房租金補貼計算公式如下:
公租房租金補貼=公租房租金標準×補貼比例×補貼面積。
2、公租房租金補貼面積。
公租房租金補貼建築面積上限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築面積超過補貼面積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於上限的,按實際承租建築面積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