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育局安全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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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17年的教育工作,各項都基本過關的情況下卻隱藏著一個重大的問題。就是在保障各學校師生安全和生命財產安全方向的工作並不是很到位。這樣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了一定的損失。面前2018年的到來,為使這一工作堅決杜絕,加強教育系統安全工作。結合現在各學校的實習,特制定2018年教育局安全工作計劃。

2018年教育局安全工作計劃

一、 指導思想

2018年安全工作計劃將繼續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安全防範意識,搞好安全宣傳教育,以學校為主陣地廣泛開展“認清安全形勢,加大治理力度,實現長治久安”的安全教育活動。

二、領導機構

組 長:倪煥生

副組長:張強

成 員:吳建梅 閆萍

三、工作目標

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將以2017年教育系統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為基礎,加強預防,全面整治不利於教學的.環境,消除不安全因素,堅持安全事故逐級報告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實行領導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控制安全事故在本系統發生。

四、工作措施

(一) 、認清形勢,結合實際,將安全工作作為年度學校工作計劃中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 2017年全國安全形勢不容樂觀,發生的安全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巨大損失。面對新的一年,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國務院高度重視,把安全工作提到相當高度來認識,我們要認真貫徹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必須對安全提高認識,必須更加重視安全,必須正視安全的嚴峻形勢,必須認真對安全進行檢查”,認真執行《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2017年安全工作安排意見》,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長期性和艱鉅性。教育系統安全設施相對滯後,學生安全意識淡薄,“加強宣傳,提高防範,深化安全教育,加大力度整治”是2018年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要把安全工作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緊緊圍繞“實施安全生產法、人人事事保安全”和“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的主題,抓好安全工作是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貢獻,是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的前提和保障。

(二)、認真落實安全工作和安全工作責任制,形成“上下統一、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我區教育系統近年來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究其原因,一是學校安全防範意識淡薄,二是管理力度不夠,三是安全設施落後。為了切實轉變被動工作局面,各校(園)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國小生自護自救安全常識》,引導學生提高安全自我保護意識,在工作中從機關到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形成統一領導,齊抓共管,上下協作,相互監督,依法管理、社會支援的安全工作格局。領導對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進一步健全制度,與教師、班級簽訂責任狀,開好每週1至2次的安全工作會,做到領導查、職工查,天天查的安全檢查制度,凡發現在工作中因推諉應付、盲目草率、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將直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教育系統要充分利用教育網站、電視新聞、資訊和宣傳專欄等途徑,大造安全聲勢。安全工作獎懲嚴格兌現,並與單位年度工作考核掛鉤。

(三)、突出重點,加強安全工作專項治理結合我區實際,學生小,走讀坐車多,所以,加強學生對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為重要。在整治工作中,學校還應把危房、用電線路、消防、飲食飲水、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藥品等列為重點內容,校(園)要積極配合安全主管部門搞好安全治理工作,逐一排查,消除隱患。

(四)“日查月報月結”制度各校(園)要實行安全工作每日檢查、按月上報、按月總結的制度,要在去年的基礎上更好地落實檢查制度,學校要將安全工作排上重要議事日程,形成“天天講安全、事事重安全”的良好氛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領導要佈置安全工作,要檢查安全工作,校(園)要以不同形式開展大規模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各個班級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五)、加強領導 團結協作從教育局到各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機構不變,力度不減,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強化部門工作職責,要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學校要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相互協作,共同打造教育安全的平臺。

(六)、安全工作檢查上報制度根據安全工作管理的需要,按有關要求和教育局安全科的安排,對學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檢查1至2次,每個季度檢查3至6次,檢查人員為教育系統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和成員。檢查過程要細,檢查內容要全,檢查力度要大,整改措施要硬。各校(園)要按月上報安全自查小結。

(七)、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事故查處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發生在學校安全事故進行查處。對責任事故的查處堅持“四不放過”原則,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肅處理事故單位和責任人員,按時公佈處理結果。

五、工作安排

1-3月份:

1、回顧2017年安全工作,認真總結,迎接各級部門檢查;

2、與各校(園)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

3、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工作會議;

4、擬寫年度工作計劃,補充完善相關制度;

5、組織兩次以上的安全工作檢查;

6、報送教育系統安全工作情況。

4-6月份:

1、組織第二次安全工作大檢查;

2、落實防雷電、防中毒、防火、防盜措施;

3、加強飲食飲水的管理;

4、擬定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5、在教育網上釋出安全通知並督查安全工作;

6、確保“五·一”黃金週學校及師生安全;

7、迎接教育局安委半年工作檢查;

8、搞好“安全生產月”活動;

9、月工作、季度工作上報。

7-9月份:

1、督促整改;

2、通報教育系統安全工作形勢;

3、組織第三次大檢查;

4、月工作、季度工作上報。

10-12份:

1、落實國慶期間學校師生安全措施;

2、報送前三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收查各校(園)一年來安全工作總結

4、組織第四次安全工作大檢查;

5、冬季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6、總結2017年教育系統安全工作;

7、討論2018年安全工作;

8、月工作、季度工作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