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工作個人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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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正直一年中最熱的日子我們清華大學法學院法碩同學一行八人來到了XX市人民檢察院進行暑期實踐。在鄭檢簡單的休整後我們就兩人一組分到了各自實踐的地點。我和一位師妹來到了XX市高新區檢察院,高新區檢察院位於XX市區中心的西北方向,在高新區科學大道石楠路上,距離火車站大約半小時車程。高新區主要都是企業、工廠、學校等單位,居民較少,所以可以看到道路上行人比較少,道路兩邊基本都是企業,附近還有鄭州大學新校區等幾所高校,高新區檢察院就矗立在這些單位之中。聽接我們去的監察警官介紹:高新區檢察院是自20**年8月正式掛牌成立的,是在合併、新增監察區域的基礎上建立的。因為高新區經濟發展較快、企業公司工廠較多、居住人員複雜等因素,高新區檢察院在成立以來每年辦理的案件呈遞增的趨勢。來到檢察院,一座六層辦公大樓引入眼簾,國徽、國旗把這座大樓裝扮的更加莊嚴、肅穆。邁上臺階,就來到一樓辦公大廳,大廳比較開闊,廳內陳列了幾件匾額、雕塑,然後是近期工作新聞和優秀工作計劃展示等,大廳最重要的一處是右手邊牆上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頭像照片,大家都笑得那麼燦爛、一張張年輕的臉龐似乎會讓你難以相信這就是檢察院所有的精英幹警。當然,這面牆還有另一個重要的作用,那就是打卡記考勤。可能大家跟我一樣原先以為像檢察院這樣的單位,是不會再登記考勤的,可是每天八點半前,這裡就會陸陸續續的為每個監察幹警記錄考勤。指紋登記的技術運用也讓我感覺高新區檢察院運用新科技節省人力成本帶來的好處。六層樓基本上都是一層一個大的科室部門,比如二樓公訴科、四樓偵查監督科等。在忙碌的工作之餘,檢察院還為工作人員修建了網球場,辦公樓後面的假山流水也讓人一看到就減輕幾分疲勞。我想這對於整日忙碌中的監察人員也算是片刻輕鬆與休息吧。檢察院還配有集食宿、停車、健身於一體的“生活大樓”。我們就是居住在這棟樓中,雖然稱不上十分舒適,但整潔、乾淨的環境以及可口清淡的飯菜也讓我們感覺到大集體的融入感。

檢察院工作個人總結

在高新區檢察院,我被分到了偵查監督科進行實踐。科長把我交給一位資深的監察幹警帶,這位老師就先給我三個案卷看,讓我熟悉工作流程。因為正如劉科長所說把案卷熟悉了也就明白了偵查監督科的工作流程。我仔細認真的看了每一個案卷,發現其實這三個案卷雖然都是一般刑事案件,但是還是有區別的。一個是批捕的,一個是不準批捕的,一個是需要補充偵查的,都具有代表性。後來豔霞姐又給我一本偵查監督程式工作指導書,我看到書表面上寫著:“證據的關聯性、合法性和客觀性”,書裡面也是隨處可見做的標註。看來這的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也是邊工作邊學習,不斷充實自己的理論修養。在較短的實踐日子裡,我認為那次去提審犯罪嫌疑人最令我難忘。我們一行五人,其中有一位是派出所的幹警,我們就是坐他的車。到了二所,我首先感覺挺偏僻的,好像在村裡,豎起的高牆和鐵柵欄讓我感受到了看守所的森嚴。這是我第一次進看守所,我發現其實是有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就是看守所的工作人員活動區域,另一部分就是戒備森嚴的看守區域。經過了一系列的手續辦理,我們開始提審犯罪嫌疑人,這次我和周麗提審的就是前幾天提到的敲詐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這名犯罪嫌疑人是經營肉店的,因為近期發現有人偷自己的錢,所以就安置了dv機拍下了盜竊者的犯罪行為,後經與盜竊者交涉,犯罪嫌疑人就開價讓盜竊者給他2萬元,不然就報警告他。盜竊者害怕自己的罪行敗露就先後給了1萬元錢,可是犯罪嫌疑人妻子知道後仍不甘心,又追要1萬元,否則報警。盜竊者認為自己盜竊總和也只不過1千多元,不想再給他們錢,就自己去投案自首了。我們今天提的就是敲詐勒索的犯罪嫌疑人,他剛進來時我覺得這個人看著挺一般的,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後來他訴說自己每天進貨賣貨但是近兩個多月都沒有餘錢,就懷疑是有人偷他錢,後來也抓住了,他說自己就是把被偷的1萬多元要回來。當問到他為何說被盜1萬多元時,他就含糊的說根據以往的銷售經驗,他覺得應該能得那麼多,可是事實上沒掙到,所以就認為自己被偷了那麼多。我心裡剛開始還挺同情他的`,可是後來我發現他手拿著權利義務說明書說話時,他的左手一直在抖。後來可能他看到我看他的手了就把說明書平放到桌上了。

因為我和周麗都是女的,他可能心裡就想著能欺瞞過我們兩個,就開始說謊話。後來李超過來問了他兩句,他還是那麼說,李超就說讓他老實點,並舉出他之前說的話來震他。後來周麗詢問他時也是聲音提高了n多分貝,我其實當時有幾個問題的,但是我怕自己沒跟周麗溝通好,導致犯罪嫌疑人回答問題時心理上再產生什麼,影響到她的詢問。所以我一直都是沉默的在聽,從犯罪嫌疑人之前跟公安說的是:他當時抓住盜竊者的時候,盜竊者說一共就偷了他1千多元錢。可是這次問他,他就說:當時盜竊者說偷了他3千多塊錢,並說自己認為他偷了自己1萬多塊錢。從這種前後不一致的筆錄來看,這個犯罪嫌疑人是在說謊話,他被關押的幾天可能一直在思考怎麼為自己的行為更好的辯解。觀摩提審犯罪嫌疑人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作為公訴機關我們一定要有底氣,要鎮住犯罪嫌疑人,因為這些人如果認為你比較老實好騙,那麼根本問不出真實的實情。另一點是自己決不能在心裡先入為主的單就犯罪嫌疑人的外表和行為來給他定性好人、壞人。雖然每一個人都有自己心裡潛意識的判斷人的優劣的標準,而且此標準是潛在的存在於你的心裡的,但是,我想提醒的是作為司法工作者就要儘量避免這種心裡因素的干擾。因為如果司法機構不公平、平等的對待每一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那麼這個社會就沒有了基本的公平、公正。還有一點我想提及的是,作為檢察人員,他們工作確實多,而且期限短,你必須在法定時間內進行調查分析,最終得出是否逮捕的決定。這一決定的作出可能是某一位檢察人員在同時辦理幾個案件的情況下作出的,這就難免讓我們感嘆檢察人員的辛苦。我在實踐中看到有幾位檢察幹警為了手裡的案子,加班到很晚;為了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大熱天放棄中午休息時間跑到拘留所提審犯罪嫌疑人;為了分析清楚案情,不惜一趟趟的跑到科長辦公室與之討論分析。這些就組成了他們工作的每一天,我想恐怕沒有一段時間的適應期,任何人都是難以適應這樣的工作的,所以我們應該為基層檢察人員的辛勞致敬。

然而,我作為一名法學院的學生,我來到檢察院實踐,是想多學習、多接觸的。不知是因為他們每一個人都比較忙的緣故還是其他原因,我覺得自己在開始實踐的幾天裡一直沒有接觸到實際的工作,沒有學到真正的東西。從另一個方面看,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也許也不知道應該怎樣為我們提供短時間內的教授或者經歷。這是我開始在檢察院實踐的日子裡很苦惱的事情,後來自己多次爭取才得到了一些學習機會。我想提的建議是:學校可否給出實踐指導性建議,即為實踐單位列出需要提供給學生的實踐專案和必須教授給學生的實踐知識,這樣才能使我們不僅滿腔實踐的熱情得到投入,也能學會更多的實踐知識和經驗,而不單單是在實踐地點看書、學理論,因為我們學生進入實踐地點更多的是想了解、學習甚至幫助他們工作人員的工作。

總之,這半個月的實踐學習還是很有收穫的,我瞭解了檢察系統是怎樣工作的、部門是什麼設定、大家都是一個怎樣的工作狀態以及監察部門實際工作中怎樣處理案件等等。這些由眼睛、耳朵和其他感官體會到的感受是在學校、課堂沒有的。這就是第一線的司法系統的真實體會,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不僅可以讓我提前感受自己可能會進入的工作部門的狀況,更能懂得基層司法對於人民、對於社會、對於國家的穩定和諧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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