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清明節黑板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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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起源於春秋戰國時代,是中國漢族的傳統節日,為中國二十四節氣之一,時間約在每年的陽曆4月5日前後。清明節後雨水增多,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這一時節萬物“吐故納新”,無論是大自然中的植被,還是與自然共處的人體,都在此時換去冬天的汙濁,迎來春天的氣息,實現由陰到陽的轉化。

國小清明節黑板報

古有清明前一天為“寒食節”之說,相傳起於春秋時期晉文公悼念介子推“割股充飢”一事,後逐漸清明寒食合而為一。唐代掃墓日期一般在寒食節,宋後移到清明。傳說中“寒食節”的起源地就在山西中部介休,介休一名的來歷即是為紀念介子推“割股充飢”而不圖為報,最終在此被大火燒山而亡,綿山也因此又稱“介山”。 相傳大禹治水後,人們就用“清明”之語慶賀水患已除,天下太平。此時春暖花開,萬物復甦,天清地明,正是春遊踏青的好時節。踏青早在唐代就已開始,歷代承襲成為習慣。踏青除了欣賞大自然的湖光山色、春光美景之外,還開展各種文娛活動,增添生活情趣。

風俗 清明節流行掃墓,其實掃墓乃清明節前一天寒食節的內容,寒食相傳起於晉文公悼念介之推一事。唐玄宗開元二十年詔令天下,“寒食上墓”。因寒食與清明相接,後來就逐漸傳成清明掃墓了。明清時期,清明掃墓更為盛行。古時掃墓,孩子們還常要放風箏。有的風箏上安有竹笛,經風一吹能發出響聲,猶如箏的聲音,據說風箏的名字也就是這麼來的。

清明節還有許多失傳的風俗,如古代曾長期流傳的戴柳、射柳、打鞦韆等,據載,遼代風俗最重清明節,上至朝廷下至庶民百姓都以打鞦韆為樂,仕女雲集,踏青之風也極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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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是怎麼來的?清明節淵源??

清明節是我國民間重要的傳統節日,是重要的“八節”(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之一。一般是在公曆的四月五號,但其節期很長,有十日前八日後及十日前十日後兩種說法,這近二十天內均屬清明節。

清明節的起源,據傳始於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後來民間亦相仿效,於此日祭祖掃墓,歷代沿襲而成為中華民族一種固定的風俗。

要談清明節,須從古代一個非常有名的,現在已失傳的節日——寒食節說起。 寒食節,又稱熟食節、禁菸節,冷節。它的日期,是距冬至一百零五日,也就是距清明不過一天或兩天。這個節日的主要節俗就是禁火,不許生火煮食,只能吃備好的熟食、冷食,故而得名。

寒食節相傳是源於春秋時代的晉國,是為了紀念晉國公子的臣子介子推。晉國公子重耳,流亡外國19年,介子推護駕跟隨,立下大功,重耳返國即位,即晉文公。介子推便揹著老母,躲入綿山。晉文公前往尋找,卻怎麼也找不到。於是他放火燒山,想把介於推逼出來。不料介子推卻和母親抱著一株大樹,寧願燒死,也不出山。晉文公傷心地下令把綿山改稱介山(即山西介休縣境內的介山),又下令把介子推被燒死的'那一天定為寒食節,以後年年歲歲,每逢寒食節都要禁止生火,吃冷飯,以示追懷之意。

其實,寒食節的真正起源,是源於古代的鑽木、求新火之制。古人因季節不同,用不同的樹木鑽火,有改季改火之俗。而每次改火之後,就要換取新火。新火未至,就禁止人們生火。這是當時的一件大事。《周禮·秋官·司煊氏》:“中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

寒食節習俗,有上墳、效遊、鬥雞子、盪鞦韆、打毯、牽鉤(拔河)等。其中上墳之俗,是很古老的。有墳必有墓祭,後來因與三月上已招魂續魄之俗相融合,便逐漸定在寒食上祭了。《唐書》記雲:“開元二十年敕,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代相傳,浸以成俗,宜許上墓同拜掃禮。”宋莊季裕《雞肋篇》捲上:“寒食上冢,亦不設香火。紙錢掛於塋樹。其去鄉里者,皆登山望祭。裂帛於空中,謂之掰錢。而京師四方因緣拜掃,遂設酒撰(zhuan,飯食),攜家春遊。”

《荊楚歲時記》:“(寒食)鬥雞,鏤雞子(雞蛋),鬥雞子。”可見南朝時就有鬥雞與鬥雞蛋之戲了。鬥雞今多見,鬥雞蛋多是鄉間小兒互相撞碰雞蛋作為遊戲。在古代,用作碰撞爭鬥的雞蛋多是染色、雕鏤(1ou,雕刻)過的,十分精美。畫蛋。鏤蛋之俗,源於《管子》中所記的“雕卵”。無疑它是由古代食卵求生育的巫術發展而來,成了寒食的節俗。今天民間亦有清明吃蛋之俗(如前述的“子福”)。 寒食打秋幹,據《藝文類聚》中記,北方山戎於寒食日打鞦韆。但這恐怕只是傳說而已。劉向《別錄》記打鞦韆是在春時,不一定在寒食。又打毯,王建《宮詞》:“寒食宮人步打毯。”牽鉤與打毯等戲,也不一定在寒食舉行。

由於清明節氣在寒食第三日,後世隨著時間的遷移,逐漸把寒食的習俗移到清明之中。宋代之後,寒食掃墓之俗移到清明之中。踏青春遊、盪鞦韆等俗也只在清明時舉行。清明節便由一個單純的農業節氣上升為重要的大節日了,寒食節的影響也就消失了。但寒食的食俗有若干變形的方式卻傳承下來了,並儲存於清明節中。 掃墓淵源

清明的主要習俗,就是掃墓。掃墓在古代已經有很悠久的歷史《周禮·春官·冢人》 :“凡祭墓,為屍。”可見古人有設冢人主持祭墓之俗,祭時要立屍。屍即神主之意。唐代,寒食掃墓得到皇家首肯。宋代後掃墓移到清明,寒食反而被遺忘了。但在先秦時,掃墓時間並不固定。 掃墓的主要活動,是往親人或紀念人物的墳前,除草、添土,修整好墳頭。民間普遍以為,逝者住於地下,墳穴是房屋,墳堆便是房頂。經年雨水衝涮,雜草叢生,墳堆多有破毀,所以要除草、填土,在墳沿修排水溝,防止雨水沖人墳中。在修好的墳墓後,便陳設雞、魚、肉、糕餅點心、酒、水果等供品於墳前,點燃香燭,祭罷燒紙錢,或把紙錢壓在墳頭,又酹酒。

除掃墓及祭祖外,人們對野鬼孤魂尤為畏憚,也要把酒食與紙錢分給野鬼,求得地下先祖的安寧,也防鬼魂干擾陽間。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下篇《江蘇·六合縣》之歲時:“清明插柳於門上,男女或簪之。祀祖於家,祭掃於墓,插陌錢於墓上,或掛於墓邊樹上,謂可贐(jin)野鬼。”

有的地方在上墳時還祭土地、山神。如紹興一帶多在墳堆左立一石,題“后土之神”,祈拜神保佑雙親後又拜左右鄰墓,這才拜祭自家祖先的墳墓。這自然是因為墳墓在土中受土神管轄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