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發電機購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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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               有限公司

柴油發電機購銷合同

法人代表:

地 址:

    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 址:

甲方依據“   X X     ”招標採購的要求,與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現授權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條款簽署本合同。

裝置名稱:柴油發電機併網櫃(詳見附件)防護等級均為4級以上。

數量:捌臺

1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合同的組成

2.1下述檔案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合同條款及其所有附件;

2.2如果乙方的投標檔案及質疑解答檔案內容違背或低於甲方招標檔案要求或任何可能導致影響當次採購目的的情形,均應當被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投標檔案及質疑解答檔案中相應部分而同意以招標檔案相應內容為準。如果乙方的投標檔案及質疑解答檔案內容高於甲方招標檔案要求,則以乙方的投標檔案及質疑解答檔案內容為準。如果合同條款與合同附件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條款內容為準。如果合同附件之間有矛盾之處,以合同附件三的內容為準。

2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合同標的

2.1本合同標的為下列貨物及貨物安裝、除錯、售後質量保證及技術支援、培訓等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3.2貨物名稱、數量、技術規格、產品說明、單價、總價、折扣率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3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交貨時間、地點

3.1 交貨時間: 。

3.2 交貨地點: 。

3.3 安裝週期: 。

3.4裝置除錯: 。

4 、捌臺柴油發電機併網櫃合同總金額

4.1 本合同的總金額為 人民幣元整(即大寫:                   )其中:

合同總金額為乙方提供貨物並完成指導安裝、除錯和其他相關服務的全部價格(包括但不限於使用培訓、售後服務、質量保證期服務以及所有伴隨的其他服務價格);合同總金額也是甲方依據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價款。

4.2除上述金額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5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付款條件

5.1預付款:

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與本階段付款金額等值的正式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百分之三十)。

5.2貨款:

甲方在收到由深圳愛斯凱公司出具的書面的發貨通知書後書面通知乙方發貨,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百分之六十),乙方在收到通知和貨款後七日內負責將貨物運抵工地現場,全部貨物到現場經初步的交貨驗收(包括裝置數量、型號、品牌、單據等)合格後,乙方和甲方出具加蓋雙方公章的《裝置到貨驗收單》,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與本階段付款金額等值的正式發票以及按招標檔案中規定的需乙方提供的全套技術資料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百分之十)。

6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質量保證

6.1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貨物為全新的、完整的、未開封的、未使用過的裝置,並且保證其效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相符。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和準確的,且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有關規定。

6.2雙方約定招投標檔案中要求和承諾的的技術規範及相應的國家標準、部頒行業標準、廣東省地方標準、賣方企業標準作為對於貨物進行驗收的質量標準;上述標準交叉或矛盾的,按照最為嚴格的最高的標準進行驗收。

6.3如果軟體升級,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況下將免費獲得新軟體的許可使用權。

6.4乙方保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準確、充足的技術服務及必要的技術培訓,以滿足本合同規定的指導安裝、試執行、效能測試、運轉及維護的要求。

6.5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報修或技術服務要求的通知後,按照本合同以及在投標檔案(或應答檔案)、澄清檔案中所作的服務承諾,售後服務期內免費維修更換有缺陷的貨物、部件或提供相應的保修期服務;售後服務期外提供同等條件的服務,可以收取成本費(服務分項價格應不高於本期合同約定)。

7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包裝及標記

    7 .1 乙方應提供貨物送達合同規定的專案現場所需要的原廠包裝,以防貨物在運輸中損壞,並提供原廠包裝證明。

7.2 乙方應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型在各包裝箱(膜)上標明通用規範的運輸標記或標誌,如專案名稱、貨物名稱與合同號、以及甲乙雙方名稱等相關資訊。

7.3每個箱(膜)側面應清楚標明交貨地點的全稱;裝箱單應清楚註明每個站點總箱數(如果分站點交貨);乙方應對包裝箱(膜)內每件輔件進行標籤,標明“備件”或“工具”及具體名稱,並註明合同號、箱號及安裝站。甲方有權不接收未按上述規定包裝的合同裝置、技術檔案。

7.4有關的技術資料如樣本、圖紙、操作手冊、維修指南及服務手冊、產品產地證明書、質量保證書和系統操作說明書等應清晰、正確、完整,並應隨同貨物一起發運。

8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運輸及交貨

8.1 乙方負責辦理貨物的運輸及運輸保險事宜並支付交貨前發生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吊裝費、搬運費等費用。裝置交至現場,落地吊裝及就位由甲方負責。

8.2 乙方派專人將所供合同中全部貨物運至甲方要求的裝置交貨現場之時視為貨物的交貨時間。

8.3 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乙方應將貨物及本合同規定的相關檔案送達專案現場。

8.4 乙方應隨同貨物交貨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標明貨物內容的明細單一式五份以及合同要求的相關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合同貨物、裝箱單、質量合格證書(由生產廠商簽發)、原產地證明(原件一份)、產品使用說明書及其它應當隨箱的技術資料等。

9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的驗貨、安裝、調測與驗收、

本條項下的各種驗收,系對驗收行為的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視為檢驗期間

或質量異議期間,對於此類事項以本合同另行約定為準。

驗收由甲方(包括甲方指定的代表)和乙方共同進行驗收。

本條規定與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作規定的,附件二作為補充。

9.1交貨驗收

貨物運抵甲方施工工地後七日內進行初步驗收(七日後視甲方驗收合格),主要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品牌、商標、規格、型號、數量等結合合同約定進行驗收。經初驗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簽發《裝置到貨驗收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簽發拒絕接受書,並視為賣方未交貨,賣方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9.2安裝除錯和初步驗收

9.2.1安裝除錯

甲方簽發《裝置到貨驗收單》後,乙方即刻開始對貨物進行指導安裝,除非甲方原因,乙方應當在簽發《裝置到貨驗收單》之日對甲方提供裝置安裝指導,協助甲方按時完成安裝工作,安裝完畢後一週內完成裝置的除錯,使裝置達到通常可以滿足其應當具有的功效的可執行狀態。

9.2.2初步驗收

安裝除錯完成後,甲方即刻對貨物(裝置)按照招投標檔案及貨物(裝置)應當具有的通常標準進行再測試和驗證。若貨物(裝置)的測試結果滿足本合同的所有要求,則乙方和甲方簽署《裝置安裝除錯初步驗收合格單》,貨物進入試執行期。

9.3試執行和最終驗收

9.3.1貨物(裝置)連續運轉4小時或間隔運轉累計達到4小時,為一個完整的試執行期,在此期限內,乙方應當保證貨物(裝置)能夠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合同目的。

9.3.2 最終驗收

在試執行期限內,貨物(裝置)的效能指標等能夠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合同目的的,則甲方在試執行期滿後10日內簽發《裝置最終驗收合格單》(該合格單不是貨物最終合格的證據,不影響甲方在以後任何時候提出質量異議的權利);否則,甲方得拒絕簽發合格單,並視具體情形有權單方面作出修理、更換、退貨的決定,同時有權要求乙方違約賠償。

9.4 驗收爭議

對驗收結果產生爭議,首先要進行復驗;經複驗仍無法形成一致結論,雙方應委託廣東省省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檢驗結論應視為本次檢驗的有效結論。未予委託或是雖經委託複驗後,甲方仍拒收貨物,乙方方可在貨物經有關質量檢驗機構驗收合格後進行提存;但甲方可以證實貨物不合格的,提存不成立。

9.5 質量異議

甲方接收貨物後,在質保期內任何時候發現質量問題,有權向賣方提出質量異議,賣方應根據實際狀況無償予以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

賣方提出使用不當之抗辯,應就使用不當負舉證責任。

9.6 質量侵權

因賣方交付貨物質量不合格,造成買方及第三人的人身、財產損害,賣方應負賠償責任。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於遭受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響合同履行,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係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10.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 10 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的形式寄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 60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10.3 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0.4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影響停止或消除後10天內將不可抗力事故已停止的報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1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稅費

11.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1.2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1.3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負擔。

12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合同檔案及資料的使用

12.1 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合同中的有關規格、計劃、圖紙、樣本或甲方為上述內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透露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本合同的有關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12.2 除非執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或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條款中所列舉的任何檔案和資料。

12.3 除合同本身以外,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料始終為甲方的財產,乙方應於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後將上述資料包括副本退還給甲方。

14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違約責任

14.1如果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時視為不能按期交付貨物:

1)逾期交貨超過30天;

2)安裝測試期、初步驗收、最終驗收任何一項超過合同約定20天不能完成;

3)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以及各種測試、驗收不合格均視為不能交貨和不能按期驗收。因退貨、再次驗收而超過約定期限的,視為逾期,超過20天,則為不能交付貨物。

若出現上述情況,乙方除應立即退還貨款外,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4.2如果乙方逾期完成交貨或安裝調測的,則應每日按合同總價的2‰(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完成交貨或安裝調測為止。

14.3因乙方原因致使貨物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通過初步驗收或∕和最終驗收的,按逾期完成驗收處理。乙方則應每日按合同總價的2‰(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因遲交貨物或逾期完成安裝調測引起初步驗收或最終驗收遲延的,乙方在支付初步驗收或最終驗收違約金時可減除乙方已交付的遲延交貨違約金或逾期完成安裝調測違約金。

14.4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內免費更換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若逾期交付,按15.2處理;乙方不能更換合同約定貨物的,按15.1處理。

14.5當以上違約金的累計金額達到合同總金額的5%(百分之五)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因合同解除給甲方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4.6乙方違反維護、培訓、技術支援、售後服務等義務的,應向甲方按合同總金額的5%支付違約金。

14.7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或服務問題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14.8如果乙方應對違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時,甲方有權從未支付貨款中扣除相應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支付賠償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和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4.9若甲方逾期支付貨款,應每日按合同總價的2‰(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貨款為止。當違約金的累計金額達到合同總金額的5%(百分之五)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因合同解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4.10.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15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索賠

15.1 從合同簽訂到質保期結束,除了本合同規定的甲方擁有的索賠權利之外,甲方還有權根據當地有關部門(如廣東省質監局、廣東環保局等)或甲方和乙方共同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15.2 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退貨。乙方應用合同中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拒收的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降低貨物價格。根據貨物的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甲乙雙方商定同意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裝置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同時,乙方應對更換件相應延長保修期。

違約金與前述三種方式同時適用。

15.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 10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 20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有權直接從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索賠要求。

16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爭端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爭端,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由甲方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解決。

17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法律適用

17.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變更、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7.2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

18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合同的終止

18.1 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2)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根本無法履行或進一步履行已沒有必要時;

(3) 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提出解除的,在責任方賠償損失後本合同終止。

18.2在甲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付部分類似的裝置或軟體,並自行安排安裝除錯,乙方應對甲方購買類似裝置或軟體以及安裝除錯所超出的費用負責,並且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9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時開始生效。

20 、柴油發電機併網櫃合同附件

附件一、合同材料清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日期:                                 日期: